互联网保险的概述内容

2024-05-06 06:26

1. 互联网保险的概述内容

一、互联网保险的概述
互联网保险是新兴的一种以计算机互联网为媒介的保险营销模式,有别于传统的保险代理人营销模式。互联网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或新型第三方保险网以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技术为工具来支持保险销售的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行为。
2000年8月,国内两家知名保险公司太保和平-安几乎同时开通了自己的全国性网站。太保的网站成为我国保险业界第一个贯通全国、联接全球的保险网络系统。**保险开通的全国性网站
PA18,以网上开展保险、证券、银行、个人理财等业务被称为“品种齐全的金融超市”。
同年9月,**人寿保险公司也在北京宣布:泰康在线开通,在该网上可以实现从保单设计、投保、核保、交费到后续服务全过程的网络化。与此同时,由网络公司、代理人和从业人员建立的保险网站也不断涌现,如保险界等。
当前,互联网保险新的趋势有出现。互联网保险出现市场细分。另外,还有专门销售个人人寿保险网站等。有些网站还获得了风险投资,在风险投资的推动下,互联网保险将取得更大更快的发展,竞争也必然加剧。一场互联网保险的市场争夺战在全国范围打响。
二、互联网保险的优势
(一)相比传统保险推销的方式,互联网保险让客户能自主选择产品。客户可以在线比较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保费透明,保障权益也清晰明了,这种方式可让传统保险销售的退保率大大降低。
(二)服务方面更便捷。网上在线产品咨询、电子保单发送到邮箱等等都可以通过轻点鼠标来完成。
(三)理赔更轻松。互联网让投保更简单,信息流通更快,也让客户理赔不再像以前那样困难。
(四)保险公司同样能从互联网保险中获益多多。首先,通过网络可以推进传统保险业的加速发展,使险种的选择、保险计划的设计和销售等方面的费用减少,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益。据有关数据统计,通过互联网向客户出售保单或提供服务要比传统营销方式节省58%至71%的费用。
以上就是为你介绍的互联网保险的概述内容法律知识,互联网保险是新兴的一种以计算机互联网为媒介的保险营销模式,有别于传统的保险代理人营销模式,是保险公司或新型第三方保险网以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技术为工具来支持保险销售的经营管理活动的经济行为。

互联网保险的概述内容

2. 目前国内比较成熟的互联网保险模式包括哪些

互联网保险目前做得比较好的几家分别是:众安保险,安心保险,泰康在线,易安保险。
从前的保险行业,需要和业务员交流,了解保险的相关情况,签订合同,现在我们打开支付宝,微信等互联网平台,都可以找到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只需要简单的操作就能实现产品的购买,简单方便快捷。
网上投保虽然方便,但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层出不穷,想了解网上投保是否靠谱,可阅读这篇文章《网上投保靠谱吗?答案在这里》
相信有很多小伙伴对互联网保险还感到陌生,下面为大家详细解读一下:
一、什么是互联网保险
二、互联网保险与传统保险的区别1、线下投保的特点
信任感较强 :线下销售大都是熟识的代理人推荐保险,人际关系附加了信任的情感。尤其是一些大额的交易,专人面对面的谈话感觉更能让客户安心。
从业人员素质参齐不齐:保险行业的从业门槛低,队伍人员素质良莠不齐,销售误导等时有发生,要找到真正专业的代理人并不简单。
产品选择少:以重疾险为例,近年线下渠道的重疾险基本上都是保终身的储蓄型重疾险,产品的选择较少。
2、线上投保的特点:
产品选择多样:互联网信息相对于透明,保险公司要抢占市场常常要在产品方面下功夫,而互联网销售又节省了不少运营成本,通常情况下最好的产品都放在线上销售。
投保方便快捷:相较线下投保,线上投保能节省人力物力,投保、退保、理赔等业务办理便捷,全程都可以在网上完成,不用亲自跑到分支机构办理。
投保人需掌握一定保险知识:线上投保并没有专人指导,从而对消费者对自身的实际需求有一定的预期,且对信息解读能力有一定的要求。看不懂?怕踩坑?非常简单,
三、互联网保险应该怎么买?1、了解保障内容以前分析过,买保险就是买条款。互联网有一个显著特点,所有的信息都会在销售页面上展示。这就需要投保人认真阅读相关的产品相关信息。
投保人要清楚保障范围,包括保障内容、保障期间,确认是否符合你的保障需求;要注意条款内容,明确除外责任、续保方式等;要注意阅读“投保须知”,它属于条款里特别的注意事项。
2、如实告知投保信息如实填写,更是消费者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
线上在售的产品常常采用问卷告知方式,核保流程较为简单。由于涉及到后续理赔问题,需要谨慎对待,对不确定的告知事项可咨询保险公司或者平台客服,防止出现纠纷。
3、保单管理投保成功后,我们都会收到保险公司发过来的电子保单。
我们都要再次认真阅读保单上面的信息,要注意查看保单号、险种名称、生效时间、保险金额、期限、被保险人身份等关键信息,有疑问及时咨询保险公司客服。 
另外,要是你需要纸质保单,可以将电子保单自行打印保存,或者致电客服申请。因为电子保单和纸质保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所以,希望你是个环保主义者。
4、理赔流程买保险就是想要风险发生时,能给为我们排忧解难
比较常见的如下:缴费方式变更、个人信息变更、保单信息变更、补充告知、退保等。通常,致电保险公司客服电话后,按照相关提示操作就OK了。 
为了验证保险公司的服务,退保是时常做的事情。经验,线上投保的产品,退保一般也较为简单,致电保险公司客服,按提示将相关资料拍照,发送至保险公司即可,部分保险公司退保可在官网自主完成。
希望上面的回答可以帮到你,望采纳!

3. 目前国内比较成熟的互联网保险模式包括哪些

作者:夏呵叻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2532367/answer/37276278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大致研究了一下目前互联网保险的主流模式,还请大家指点。 @张焘
一、官方网站
指保险公司通过自建官网销售保险产品。目前已有超过60家保险公司开通了官网销售保险的功能。
实力较强的保险公司,如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平安保险等都会有自己的官方网站。
以中国人寿官网商城为例,官网上主要销售意外险、健康险、车险、家财险。购买流程包括选产品——算价格——填写投保信息——支付保费——下载电子保单或凭证几项内容,车险实现了保单寄送。保单服务及理赔全程实现了互联网服务。
优点:有助于保险公司品牌建设与推广。官网销售注重品牌效应,可以为具有品牌忠诚度的客户提供网上购买渠道,对产品的介绍较专业、集中、详细。
缺点:网站建设和维护的成本高,为了增加流量和获得广告投入,需要企业具有雄厚的资本;而且访问流量有限,客户无法横向对比,销量上无法保障。
二、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渠道)
指保险公司利用大型第三方电商平台,以店铺的形式组织销售保险产品。
比较有代表性的有淘宝网,目前已有多家保险公司进驻淘宝网平台开设旗舰店,集中售卖自己的保险产品。此外,像京东商城、网易、和讯等网站也开设了保险频道。
以淘宝网为例,淘宝“保险理财”服务板块,销售车险、意外险、健康险和家财险。每一类目下,又有保险公司、保障类型、保额、期限等子类目。每一种产品的购买页面,有“宝贝详情”和“成交记录”,便于客户对比产品和选择。还有在线客服,方便与商家直接联系。与一般的生活服务领域网购体验相似。
然而,对于每一款产品的介绍上,宣传语言传递出“物美价廉”、“性价比高”、“优惠折扣不容错过”、“快来投保吧”这种信号,对产品风险提示存在疏漏,误导的嫌疑较为明显,很难消除投保人疑虑。此外,保单服务和理赔服务仍需要线下完成,服务流程不完善。
优势:流量大,用户多;产品全,便于比较;销售成本降低;与目前互联网行业中多数生活服务领域的业务相似,购买体验好,为大众所普遍接受。
劣势:服务流程不完整,后续服务如理赔等仍需落地服务;存在销售误导性质的宣传,需要更到位的监管。
三、网络兼业代理
主要是以银行为代表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在网络上实现的保险销售。通常银行会将投资、理财、保险类产品的销售集成到网络银行中。此外,还有一些网站也兼业销售保险产品,如旅行网、云网、福佑网等,这些网站多数仅销售短期意外保险或卡折式保单,产品种类较为单一。
优缺点:
以银行为代表的网络兼业代理,用户量有一定保障,产品比较丰富,可直接通过网银购买,付款安全便捷。但由于银行网站功能的设置多以银行主业为主,对保险销售不能投入更大精力,因此,受制于网络银行架构设置,保险用户体验可能不佳。
其他网络兼业代理平台,多数仅销售短期意外保险或卡折式保单,产品种类较为单一。
四、 专业中介代理
由保险专业经纪或代理公司建立的网络销售平台。
专业中介代理网站有中民保险网、优保网、慧择网、大童网等。
以慧择网为例,寿险、意外险、健康险、车险、家财险和企业险等险种涉猎全面。每一险种可以按照期限和保险金等进行筛选。用户评价给投保人提供了选择产品的参考。还有典型案例和购买提示,对产品的介绍和讲解比较专业、客观。每一产品页面上有黑色字体提示“投保险请您仔细阅读”一栏,包括产品条款、保险金赔付比例、索赔方式、特别约定、客户告知书,做到了保险要求的最大诚信原则,尽到了明确告知的义务。另外还有“同款产品不同计划”和“同款产品热销排行”,便于客户比较和选择。用户可以获得从投保到保单服务和报案理赔的一站式在线服务。
优点:其功能类似于保险超市,可以提供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和服务,种类丰富,产品对比和筛选起来比较方便,咨询也更为便捷,用户在这里可以得到全面的一站式在线服务,相对而言专业化程度较高。
缺点:这一渠道尚未发展形成规模,广大消费者目前接受度低,主动寻找专业中介机构网站购买保险的欲望不高,因此受众面较窄。
五、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
2013 年,国内首家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财产保险公司设立,通过“众安在线”开展专业网络保险销售。主要经营与互联网交易直接相关的企业或家庭财产保险、货运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短期健康或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分出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优势:
腾讯和阿里为众安保险提供了强大的渠道资源。作为中国最大的电商阿里巴巴,它拥有的大量客户涵盖了企业和个人,这些客户不但能成为互联网保险产品的消费者,而且阿里还掌握着大量客户群的信用水平和交易记录,这成为众安保险研发新产品的重要资料库。同时,阿里集团旗下支付宝拥有庞大的用户群,能够为客户提供即时消费、安全支付的保证,使得客户在购买保险产品的同时,保证支付的安全性。腾讯拥有大量的个人用户基础的同时,还有丰富的媒体资源和营销渠道。
中国平安专业于发掘保险产品市场需求、保险产品设计、保险费率厘定、保险产品定价、保险准备金提取,旗下庞大的开发、精算、销售及理赔团队,可为“众安保险”产品供应提供强大保障。
不足:目前产品较为单一,待创新。
在公司成立后不久推出的众乐宝是众安保险的第一款保证金产品。2014年3月,以保代费的“参聚险”新鲜出炉,它是众安保险为聚划算商家定制的,帮助商家释放占用的保证金,缓解互联网商家资金压力,与众乐宝有异曲同工之妙。以下是众安在线的产品:
<img src="https://pic4.zhimg.com/50/dd52fe8284d50fa1da6679b1b9ce264b_hd.jpg" data-rawwidth="568" data-rawheight="461"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568" data-original="https://pic4.zhimg.com/dd52fe8284d50fa1da6679b1b9ce264b_r.jpg">在众安在线的产品中目前只有众乐宝和参聚险是互联网创新产品,可见其产品创新有限。
在众安在线的产品中目前只有众乐宝和参聚险是互联网创新产品,可见其产品创新有限。
六、保险信息类网站
一些信息类网站通过导航功能给保险销售者和购买者提供一个沟通和交易的平台,如中国保险网、易保网保险广场、生命天空保险中间站等。
通过行业的优势代理销售,通过广告和引流的作用,能够吸引到海量的访问量。这些网站自身并不销售保险产品,只展示或对比产品,通常用户点击购买后,页面将自动跳转链接到保险公司网站,实际购买行为并未发生在原网站中,基本上不具有网上交易和购买的特点。因此,不能算作真正意义上的保险电子商务网站。
七、移动互联网新兴销售渠道
目前,以国华人寿为代表的众多保险公司已经在移动应用上推出微信商城,可实现微信投保、支付、在线客服、产品展示、查询等功能。泰康的“微互助”、阳关保险的“摇钱术”和“爱升级”、太保的“救生圈”、幸福人寿推出的微信公众号“幸福产品在线”、安邦保险联合微商城,还有2014 年初,泰康人寿推出用微信购买“春运保险”。
相较传统的销售渠道,移动互联保险具有便捷、时间碎片化、用户体验优先等特点;在产品研发上会更加贴近客户需求,凸显个性化特色。

目前国内比较成熟的互联网保险模式包括哪些

4. 目前国内比较成熟的互联网保险模式包括哪些

不同于此前的直播招募保险代理、直播科普保险干货,近日水滴保险商城创始人沈鹏、平安集团首席保险业务官陆敏、华夏保险总精算师李建伟变身主播“直播带货”,更是赋予直播以互联网营销模式的新身份。
不同于“口红一哥”、“淘宝一姐”直播推荐的口红、食品、个护等快消品,保险作为一种无形的产品,其价值在于保单中包含的保险人对未来的承诺,且该承诺是否兑现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其开发、设计、备案、销售都处于严密的监管之下,以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因此对于直播卖保险这一新兴模式,首先需要厘清其合法合规问题,而后才是商业效率最大化的问题。
1、直播卖保险合规吗?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明确:对保险机构通过即时通讯工具、应用软件、社交平台等途径销售保险产品的管理,参照适用本办法。因此直播卖保险也需符合相关监管要求,销售资质、销售范围、销售人员、销售文本等都应符合保监会有关规定。

从直播后台看,电商直播平台、社交直播平台、泛娱乐直播平台等都不具备销售资质——保险机构仅可将直播平台作为展示公司形象、推介保险产品、介绍保险服务、普及保险知识、宣传保险理念的渠道,为通过自营网络平台、第三方网络平台等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提供流量入口,万万不能越界。
从直播前台看,主播需具备展业资格、“持证上岗”,并在直播过程中确保产品介绍合规准确——保险机构需承担起直播营销行为管理的主体责任,且对直播营销行为的管理要求不得低于其他互联网渠道保险营销有关规定。
针对直播带货中可能出现的保险销售误导、不实信息传播问题,河北银保监会也于6月1日印发《组织开展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全面排查和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各保险公司和专业保险中介机构对照监管要求开展全面排查。这也启示保险行业尽早做好自律工作。

2、直播卖保险有效吗?
直播卖保险将保险产品交易与互动直播形式进行融合,是通过直播带来流量从而实现保险销售的全新模式。其所具备的海量用户、线上场景、沉浸体验都赋予保险营销以高效。
首先,庞大的用户体量是直播营销变现的前提。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3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5.60亿,其中在2019年兴起并实现快速发展的电商直播用户规模已达2.65亿。

其次,新型的消费场景是直播营销变现的依托。直播依靠以险企高管为主力的“明星型”主播、以精算师为代表的“专家型”主播、以自媒体大V为大流的“实力型”主播,通过重构“人、货、场”关系,一方面为保险产品销售创造线上化场景,另一方面也为融入线上化场景的碎片化保险定制提供契机。
最后,沉浸的消费体验是直播营销变现的支柱。研究表明,沉浸式体验会显著影响网络购物者的购物体验。移动直播给观众带来了临场感和虚拟体验,实时互动给观众带来了自主感和交互体验,这都提升了消费体验与用户粘性,推动直播营销快速发展。

3、直播卖保险怎么做?
保险机构在踊跃尝试直播卖保险时,还需透过现象把握本质,方能高效开展工作。
直播是工具,电商是基础。直播是电商迭代创新的方式之一,直播卖保险归根结底也是保险电商化的路径之一。电商渠道在新冠疫情期间展现了顽强的生命力,也将成为疫情结束后保险业经营的有力抓手。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还指出,电商网购、在线服务等新业态在抗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要继续出台支持政策,全面推进“互联网+”,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保险行业更应加快电商化进程,积极采用直播等创新工具。

直播是形式,产品是内核。虽然销售的形式变成了直播,但消费者对于保险产品的需求却不会轻易改变。一方面,保险机构应加强直播保险产品管理,不得违反社会公德、保险基本原理及相关监管规定;另一方面,保险机构也需一如既往地对销售、承保、理赔、退保、投诉处理等业务环节严格管理,为直播售出的保险产品提供不次于其他销售渠道的客户服务。
直播为卖货,带货方长远。卖货致力于短期出售保险产品,带货则旨在发挥主播对于保险产品的长期带动作用。因此保险机构应不仅仅在单场直播中“以保费论英雄”,还应持续优化场景聚焦、商品展示、咨询答复、主播导购、销售实现全流程,充分发挥直播中的情感、价值和品质效用,打造“引流→激活→留存→变现→裂变”的营销闭环。
直播正加速成为新的商业基础设施,也将迎来自身基础设施建设的加强。另外值得期待的是,近期中国商业联合会发布通知,要求由该会下属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牵头起草制定《视频直播购物运营和服务基本规范》和《网络购物诚信服务体系评价指南》等两项标准。随着技术赋能以及监管加码,直播或将为保险行业开启崭新而宽广的天地。

5. 保险的互联网运营模式是怎样的

导语:互联网保险描绘了客户与保险企业之间的新关系,在给保险业传统客户服务、产品开发和渠道销售带来挑战和机遇的同时,深刻改变了保险业发展的生态环境。传统保险企业必须积极主动改造和创新运营与服务流程,以适应新的保险业发展生态。2011年以来,国内互联网保险市场发展轮廓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而日渐清晰。互联网与生俱来的“开放、平等、互助、共享”基因促成了网络与保险的融合。特别是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络安全等新技术的创新应用,使得互联网成本低、便捷性强、效率高等优势更加出彩。互联网保险已经成为进一步推动保险市场发展的重要引擎。互联网保险市场蕴含的巨大潜力,也使其未来发展被业内外所看好。中国保监会披露的数据显示,2011~2014年,国内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保险企业数量快速增长,每年增加约20余家,从28家增加至85家。其中,中资公司58家,外资公司27家。保费收入已实现858.9亿元,同比增速近200%,高于国内同期电子商务平台交易。现状:重要的新渠道业务为互联网经济发展提供风险保障近年来,国内电子商务平台交易日趋活跃,线上交易的便捷性促进了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催生了新的交易行为。相对于实体店面对面的交易,线上交易不确定性的发生概率更高,从而激发了巨大的风险保障和管理需求。而互联网保险筑起了防范风险屏障,支持了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例如,网络促销购物期间交易量陡增,网上卖家和买家都面临风险。卖家面临退货发生时的退货运费由谁承担等问题,买家面临卖家的信用风险等问题。近年来兴起的“双11”网购促销节日,每位商户平均退货率为25%,个别商户退货率已突破40%。谁来承担退货费用,是买卖双方争议的主要焦点。退货费用险的推出,有效解决了买家购物的后顾之忧。与此同时,卖家的低价利诱、虚假宣传、信息欺骗等信用风险,以及风险发生后设置障碍、推诿拖延、退换困难等问题,着实令很多买家头疼。信用保险就是针对卖家信用风险应运而生的险种。该险种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同时,释放了商户信用保证资金压力。类似产品还有很多,如快递延误险、货到付款拒签险,个人账户安全险、手机碎屏险等,这些产品契合了互联网消费经济碎片化、小金额、大规模、高频次的特点,依托互联网平台,服务大众经济,很快被市场接受并迅速形成规模。促进保险企业转型发展结构升级一是新型技术的兴起运用推动整个社会加速走向数字化。互联网保险描绘了客户与保险企业之间的新关系,在给保险业传统客户服务、产品开发和渠道销售带来挑战和机遇的同时,深刻改变了保险业发展的生态环境。目前,保险市场竞争已经非常激烈,部分传统保险业务增速放缓,传统销售渠道业务增长乏力。随着生存环境日趋网络化,传统保险企业意识到必须积极主动改造和创新运营与服务流程,改善服务能力,提升管理水平,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以适应新的保险业发展生态。二是互联网保险成为保险企业重要的新渠道业务。保险企业主动运用新技术创新产品和完善经营模式,通过自建、合建或与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合作等多种方式,在互联网专业化经营道路上努力前行。中国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互联网保险占行业总保费比例由2013年的1.7%上升至4.2%,对行业保费增长贡献率接近20%。特别是新进入保险行业的中小型保险公司借互联网实现了快速发展,其人身保险82%的保费收入来自互联网保险。趋势:改变保险企业商业模式随着新技术发展和应用成本的降低,作为数字化社会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互联网及其相关技术正在快速普及,并已经渗透到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信息技术、数据技术、移动互联技术、云计算技术和网络安全技术等在内的新技术,正在重构经济社会生活方式,网络化生存将成为未来趋势。新技术改变企业与客户的沟通联络方式,推动保险企业市场拓展能力和客户消费体验同步提升对“触网”企业来说,流量是关键。客户流量将从点式接触向面式接触转变,从链条式传播向网络式传播转变,从线下个体接触向线上海量客户转变。在单纯依靠实体网点和营销人员的销售模式中,销售终端的客户接触是有限的。销售终端植入互联网平台或场景中,在网络平台和终端接触到海量客户,将扩大客户接触范围,提高传播速度。客户体验也从过去被动式接受向主动式购买转变,从干扰型销售向场景型营销转变,从介入式销售向植入式营销转变。在传统的线下个人营销模式中,代理人基于利益强势推销,客户体验消极。但在互联网保险销售模式下,保险销售植入消费者生活场景,使消费者在网络场景中适时接受风险提示并激发投保意愿,客户沟通从单向反馈向双向互动转变,从受时间空间限制向全天候、全景式转变,从而提高沟通效率,改善客户体验。而保险企业利用智能终端、互联网和智能电脑技术,构建全天候响应系统,打破客户沟通时空限制,实现双向智能无时空限制的沟通交流,亦将有效提升客户体验,改善行业形象,增强客户黏性。新技术提升保险企业数据采集和挖掘能力,对市场需求快速作出反应,实现产品设计的定制化和个性化大数据时代,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保险企业经营管理数据的采集,可以建立起标准化、系统性的数据仓库。在大数定律基础上,通过挖掘、整理、分析和应用,可以推进产品向“以客户为中心”转型。具体来说,综合大数定律、大数据、互联网和移动互联技术,产品推送将向更加契合客户保险需求,实现保险产品推送实时化、场景化,针对性和成功率不断提高。通过实时化的产品推送,还可以满足客户碎片化、多样化的需求,特别是基于海量数据的积累和分析,有助保险企业切入客户日常生活场景,向客户推送相应产品。基于客户特定消费场景下衍生出某种风险管理需求时,及时应景的保险产品推送可以大大提高产品销售成功率。同时,消费者在收入水平、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等方面的差异,决定了其风险保障需求的个性化,传统的标准化保单很难满足。通过自主化的投保购买方式,可以满足客户个性化保障需求,使客户“主动”消费感受增强。产品定价的科学化、个性化、精细化,也有效提升了客户满意度。大数据运用下的产品费率厘定则更加精细化,尤其是移动互联等技术的普及推广,使得特性数据可以运用到产品动态定价中。新技术正在提升保险企业风险管理能力,实现风险管理远程化、实时化和智能化新技术运用在远程化方面,将实现远程核保、核赔和风险监控,可以突破空间时间限制,有效提高工作效率。主要是移动互联技术运用可以突破时空限制,快速掌握风险发生状况,有效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方便客户。同时,移动互联技术应用可以真正实现全天候风险监控和预警,实时为客户提供服务,提醒客户及时采取灾害预防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灾害事故可能导致的损失,既保护了客户利益,也降低了保险企业经营成本。顺应智能化技术发展趋势,保险企业可以进一步加强对大数据的运用,逐步提升工作智能化水平,有效地降成本、提效率。方向:向“以客户为中心”转型“互联网+”时代,保险企业需要紧紧抓住“以客户为中心”主线,倾听客户心声,深入挖掘用户需求,不断提升产品满意度。保护好客户信息资料,维护好客户合法权益,珍视客户对保险企业的信任。同时,保险企业互联网保险业务创新必须要在监管边界以内。产品服务的设计要以客户需求为切入点传统保险产品和服务的标准化开发模式无法满足客户多样化、个性化和定制化需求,这也成为传统保险销售模式无法提供良好客户体验的主要原因之一。大数据、互联网、移动互联等技术的综合运用,为保险企业提供了采集、挖掘、分析客户数据的工具和平台,为实现碎片化、个性化的客户需求提供了有力支持。保险企业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以跨界视野谋划,从细化客户需求入手,着力专业化,突出差异化。充分掌握客户市场需求,分析客户行为变化,把产品开发的定制化和个性化建立在细分客户需求、着力提升客户满意度的基础之上。细化后的保险需求要通过费率分解进行对应,以便客户进行个性化选择。保险产品创新设计在由“产品导向”向“需求导向”转变方向上要更进一步,不断提高产品的便捷化,产品合同条款的简约化、通俗化、亲民化。将互联网思维融入产品设计,能够以网络化语言和表现形式向客户展示产品简介、合同条款、购买流程和服务衔接等内容。切实保护好客户个人信息互联网保险高度依赖网络信息系统,对系统运营维护、授权管理、硬件保护、软件运行、数据加密、灾备管理等多个方面提出了很高要求。客户购买产品的过程,也是客户个人信息向保险企业传递的过程,数据公开和客户隐私安全的矛盾相伴而生。保险企业要不断完善保险交易认证过程和用户身份认证,具备有效的技术手段保证数据库、数据传输的安全,加强数据备份。尽管数据公开共享是大数据时代的重要特征,但数据具有的资产性特征仍需要对客户个人利益进行保护。互联网保险信息系统与内外部诸多系统对接时,因销售支付等业务交易行为存在的数据交换,会面临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系统拒绝服务等各种可能的风险。保险企业在跨界对接交通管理、社会保障、健康医疗、征信体系等领域时,要充分评估网络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在监管制度体系内创新发展产品创新能力决定了保险企业在互联网道路上能够走多远。创新需要企业具有快速洞察互联网全局的视野,需要快速调整精算思路和风控理念,需要不断自我挑战产品研发和业务运营体系。但是,保险企业也要时时牢记,创新要坚守底线思维。保险企业要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加强自律管理,加强发展过程中的自我完善和自我保护。尽管处于发展起步阶段的互联网保险需要一个相对宽松的发展环境,但互联网保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侵害消费者利益、中小保险企业表现出的较弱的风险承受能力、传统销售渠道和网络销售渠道之间的竞争等诸多问题,决定了互联网保险创新发展仍然需要在持鼓励包容态度的监管体系下完成。互联网保险企业要适应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生存发展,加强信息披露,切实认真落实信息披露要求,实现以外部监管促经营管理水平提升。杜绝销售误导,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合法权益。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保险的互联网运营模式是怎样的

6. 目前国内比较成熟的互联网保险模式包括哪些

作者:夏呵叻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2532367/answer/37276278来源:知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一、官方网站
指保险公司通过自建官网销售保险产品。目前已有超过60家保险公司开通了官网销售保险的功能。实力较强的保险公司,如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平安保险等都会有自己的官方网站。
以中国人寿官网商城为例,官网上主要销售意外险、健康险、车险、家财险。购买流程包括选产品——算价格——填写投保信息——支付保费——下载电子保单或凭证几项内容,车险实现了保单寄送。保单服务及理赔全程实现了互联网服务。
优点:有助于保险公司品牌建设与推广。官网销售注重品牌效应,可以为具有品牌忠诚度的客户提供网上购买渠道,对产品的介绍较专业、集中、详细。
缺点:网站建设和维护的成本高,为了增加流量和获得广告投入,需要企业具有雄厚的资本;而且访问流量有限,客户无法横向对比,销量上无法保障。
二、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渠道)
指保险公司利用大型第三方电商平台,以店铺的形式组织销售保险产品。
比较有代表性的有淘宝网,目前已有多家保险公司进驻淘宝网平台开设旗舰店,集中售卖自己的保险产品。此外,像京东商城、网易、和讯等网站也开设了保险频道。
以淘宝网为例,淘宝“保险理财”服务板块,销售车险、意外险、健康险和家财险。每一类目下,又有保险公司、保障类型、保额、期限等子类目。每一种产品的购买页面,有“宝贝详情”和“成交记录”,便于客户对比产品和选择。还有在线客服,方便与商家直接联系。与一般的生活服务领域网购体验相似。
然而,对于每一款产品的介绍上,宣传语言传递出“物美价廉”、“性价比高”、“优惠折扣不容错过”、“快来投保吧”这种信号,对产品风险提示存在疏漏,误导的嫌疑较为明显,很难消除投保人疑虑。此外,保单服务和理赔服务仍需要线下完成,服务流程不完善。
优势:流量大,用户多;产品全,便于比较;销售成本降低;与目前互联网行业中多数生活服务领域的业务相似,购买体验好,为大众所普遍接受。
劣势:服务流程不完整,后续服务如理赔等仍需落地服务;存在销售误导性质的宣传,需要更到位的监管。
三、网络兼业代理
主要是以银行为代表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在网络上实现的保险销售。通常银行会将投资、理财、保险类产品的销售集成到网络银行中。此外,还有一些网站也兼业销售保险产品,如旅行网、云网、福佑网等,这些网站多数仅销售短期意外保险或卡折式保单,产品种类较为单一。
优缺点:以银行为代表的网络兼业代理,用户量有一定保障,产品比较丰富,可直接通过网银购买,付款安全便捷。但由于银行网站功能的设置多以银行主业为主,对保险销售不能投入更大精力,因此,受制于网络银行架构设置,保险用户体验可能不佳。
其他网络兼业代理平台,多数仅销售短期意外保险或卡折式保单,产品种类较为单一。
四、 专业中介代理
由保险专业经纪或代理公司建立的网络销售平台。
专业中介代理网站有中民保险网、优保网、慧择网、大童网等。
以慧择网为例,寿险、意外险、健康险、车险、家财险和企业险等险种涉猎全面。每一险种可以按照期限和保险金等进行筛选。用户评价给投保人提供了选择产品的参考。还有典型案例和购买提示,对产品的介绍和讲解比较专业、客观。每一产品页面上有黑色字体提示“投保险请您仔细阅读”一栏,包括产品条款、保险金赔付比例、索赔方式、特别约定、客户告知书,做到了保险要求的最大诚信原则,尽到了明确告知的义务。另外还有“同款产品不同计划”和“同款产品热销排行”,便于客户比较和选择。用户可以获得从投保到保单服务和报案理赔的一站式在线服务。
优点:其功能类似于保险超市,可以提供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和服务,种类丰富,产品对比和筛选起来比较方便,咨询也更为便捷,用户在这里可以得到全面的一站式在线服务,相对而言专业化程度较高。
缺点:这一渠道尚未发展形成规模,广大消费者目前接受度低,主动寻找专业中介机构网站购买保险的欲望不高,因此受众面较窄。
五、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
2013 年,国内首家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财产保险公司设立,通过“众安在线”开展专业网络保险销售。主要经营与互联网交易直接相关的企业或家庭财产保险、货运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短期健康或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分出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优势:腾讯和阿里为众安保险提供了强大的渠道资源。作为中国最大的电商阿里巴巴,它拥有的大量客户涵盖了企业和个人,这些客户不但能成为互联网保险产品的消费者,而且阿里还掌握着大量客户群的信用水平和交易记录,这成为众安保险研发新产品的重要资料库。同时,阿里集团旗下支付宝拥有庞大的用户群,能够为客户提供即时消费、安全支付的保证,使得客户在购买保险产品的同时,保证支付的安全性。腾讯拥有大量的个人用户基础的同时,还有丰富的媒体资源和营销渠道。
中国平安专业于发掘保险产品市场需求、保险产品设计、保险费率厘定、保险产品定价、保险准备金提取,旗下庞大的开发、精算、销售及理赔团队,可为“众安保险”产品供应提供强大保障。
不足:目前产品较为单一,待创新。
在公司成立后不久推出的众乐宝是众安保险的第一款保证金产品。2014年3月,以保代费的“参聚险”新鲜出炉,它是众安保险为聚划算商家定制的,帮助商家释放占用的保证金,缓解互联网商家资金压力,与众乐宝有异曲同工之妙。以下是众安在线的产品:

在众安在线的产品中目前只有众乐宝和参聚险是互联网创新产品,可见其产品创新有限。
在众安在线的产品中目前只有众乐宝和参聚险是互联网创新产品,可见其产品创新有限。
六、保险信息类网站
一些信息类网站通过导航功能给保险销售者和购买者提供一个沟通和交易的平台,如中国保险网、易保网保险广场、生命天空保险中间站等。
通过行业的优势代理销售,通过广告和引流的作用,能够吸引到海量的访问量。这些网站自身并不销售保险产品,只展示或对比产品,通常用户点击购买后,页面将自动跳转链接到保险公司网站,实际购买行为并未发生在原网站中,基本上不具有网上交易和购买的特点。因此,不能算作真正意义上的保险电子商务网站。
七、移动互联网新兴销售渠道
目前,以国华人寿为代表的众多保险公司已经在移动应用上推出微信商城,可实现微信投保、支付、在线客服、产品展示、查询等功能。泰康的“微互助”、阳关保险的“摇钱术”和“爱升级”、太保的“救生圈”、幸福人寿推出的微信公众号“幸福产品在线”、安邦保险联合微商城,还有2014 年初,泰康人寿推出用微信购买“春运保险”。
相较传统的销售渠道,移动互联保险具有便捷、时间碎片化、用户体验优先等特点;在产品研发上会更加贴近客户需求,凸显个性化特色。

7. 互联网保险销售的一般模式

模式四:专业中介代理机构网销模式
保险中介分为代理与经纪两种模式,代理人(保险营销员)与经纪人都不属于保险公司员工。保险代理人(保险营销员)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向保险公司收取佣金,并在保险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国外经纪人是从投保人处收到佣金,而国内依然是保险公司支付佣金,投保人不支付佣金。【摘要】
互联网保险销售的一般模式【提问】
您好 很高兴为您解答【回答】
模式一:险企自建官方网站直销模式
互联网保险的官网模式是指在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交易平台中,大、中型保险企业、保险中介企业等为了更好地展现自身品牌、服务客户和销售产品所建立的自主经营的互联网站。【回答】
模式二: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模式
目前主要是第三方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独立于商品或服务交易双方,使用互联网服务平台,依照一定的规范,为交易双方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企业或网站。通常来说,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具有相对独立、借助网络和流程专业等特点。【回答】
模式三:网络兼业代理机构网销模式
互联网时代衍生出网络化的兼业代理模式,逐渐成为目前互联网保险公司中介行业最主要的业务模式之一,以其门槛低、办理简单、对经营主体规模要求不高等特点而受到普遍欢迎。【回答】
模式四:专业中介代理机构网销模式
保险中介分为代理与经纪两种模式,代理人(保险营销员)与经纪人都不属于保险公司员工。保险代理人(保险营销员)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向保险公司收取佣金,并在保险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国外经纪人是从投保人处收到佣金,而国内依然是保险公司支付佣金,投保人不支付佣金。【回答】
模式五: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模式
根据保险公司经营业务主体的不同,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大致分三种:产寿结合的综合性金融互联网平台、专注财险或寿险的互联网营销平台和纯互联网的“众安”模式。【回答】

互联网保险销售的一般模式

8. 互联网保险技术主要有哪些并分别阐述其在互联网保险中的应用。

亲您好,互联网保险技术主要有如下:行为互联网是收集和使用数据来驱动行为的一种技术。简单来说,行为互联网就是对物联网的拓展,是在物联网的基础上加入了“人”这一因素。众所周知,物联网是利用网络将物与物连接起来的一种技术,小到手机与笔记本电脑的连接,大到手机与家庭摄像头或汽车摄像头的连接。这些连接可产生各种各样的新数据源,帮助企业更全面地了解客户。【摘要】
互联网保险技术主要有哪些并分别阐述其在互联网保险中的应用。【提问】
亲您好,互联网保险技术主要有如下:行为互联网是收集和使用数据来驱动行为的一种技术。简单来说,行为互联网就是对物联网的拓展,是在物联网的基础上加入了“人”这一因素。众所周知,物联网是利用网络将物与物连接起来的一种技术,小到手机与笔记本电脑的连接,大到手机与家庭摄像头或汽车摄像头的连接。这些连接可产生各种各样的新数据源,帮助企业更全面地了解客户。【回答】
如果说物联网是金字塔底层,可收集数据,并将其转变为信息;行为物联网就是金字塔的顶端,试图将这些信息转化为知识,并影响用户的行为。行为互联网可从多种来源收集、合并和处理数据,包括商业客户数据、由公共部门和政府机构处理的公民数据、社交媒体数据等。一些在疫情期间的行为互联网用例包括:企业使用传感器或无线射频识别标签(RFID)检测员工是否定期洗手;使用计算机视觉查看员工是否佩戴了口罩;使用扬声器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警告。在这一过程中,公司不断扩大所捕获的数据量,同时对不同来源的数据进行组合、使用。接下来,行为互联网将持续影响公司与客户之间的交互方式。【回答】
可不可以简短一点【提问】
行为互联网行为互联网是收集和使用数据来驱动行为的一种技术【回答】
【提问】
这题【提问】
1、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公司:B2C2、旅行社或旅游网站的合作:(B2B2C)3、企业团险的互联网保险模式:(B2B)4、提供信息对接保险:(C2C)5、互助保险:【回答】
积极推进互联网保险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性。加强产品创新能力、风险管控能力、客户服务能力建设,认真落实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区域和信息披露有关要求,强化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确保互联网保险业务合规经营。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不得进行不实陈述、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等误导性描述。进一步促进互联网保险经营机构提高服务水平,继续提升监管能力,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