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捐赠如何做账务处理操作

2024-05-18 19:05

1. 股东捐赠如何做账务处理操作

接受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捐赠,从经济实质上判断属于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作为权益性交易,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根据《会计准则解释5号》规定企业接受非控股股东(或非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符合确认条件的,通常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但是,有确凿证据表明属于非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当作为权益性交易处理,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所以也要看具体的行为实质。一般情况借: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 。
 
 证据表明属于非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则,借:银行存款,贷:资本公积 。对于控股股东和子公司之间的捐赠,从经济实质上判断,这种行为属于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作为权益性交易,相关利得计入“资本公积”科目,这就从财务角度遏止了关联企业之间的利润操纵。

股东捐赠如何做账务处理操作

2. 接受股东捐赠的税务处理

一般来说企业接受捐赠会计与税法一致,即按市价(或公允价值)确认收入或应纳税所得额。二、企业接受捐赠作为资本金的财税处理企业接受捐赠作为资本金一般是指企业的股东对企业进行捐赠,且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的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3. 公益性股权捐赠在企业所得税上如何处理?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股权捐赠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5号)规定:“一、企业向公益性社会团体实施的股权捐赠,应按规定视同转让股权,股权转让收入额以企业所捐赠股权取得时的历史成本确定。
前款所称的股权,是指企业持有的其他企业的股权、上市公司股票等。
二、企业实施股权捐赠后,以其股权历史成本为依据确定捐赠额,并依此按照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在所得税前予以扣除。公益性社会团体接受股权捐赠后,应按照捐赠企业提供的股权历史成本开具捐赠票据。
···
五、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本通知发布前企业尚未进行税收处理的股权捐赠行为,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可比照本通知执行,已经进行相关税收处理的不再进行税收调整。”

公益性股权捐赠在企业所得税上如何处理?

4. 企业接受捐赠的帐务处理怎么做

企业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怎么做,具体如下:
 
 1、接受股东捐赠时:
 
 借:银行存款,
 
 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2、接受货币资金捐赠时: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3、接受非货币资金捐赠时:
 
 借:原材料,
 
 贷:递延税款,
 
 贷: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其中,递延税款需要按比例转为“应交税费”。
 
 企业接受捐赠后,捐赠方提供了税务发票,则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5. 公益性股权捐赠在企业所得税上如何处理?

公益性股权捐赠在企业所得税上如何处理?

公益性股权捐赠在企业所得税上如何处理?

6. 企业接受捐赠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文件)的规定,从2003年1月1日开始,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须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须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取得的捐赠收入金额较大,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缴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接受捐赠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等,在经营中使用或将来销售处置时,可按税法规定结转存货销售成本、投资转让或扣除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额。

7. 接受控股股东捐赠会计分录怎么做

接受控股股东捐赠会计分录:
 
 1、企业接受股东货币性捐赠: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2、接受股东非货币性捐赠且取得对应发票:
 
 借:固定资产、库存商品、原材料、周转材料等,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资本公积是企业收到投资者出资额超出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以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等。

接受控股股东捐赠会计分录怎么做

8. 股东向企业捐赠资金,企业接受这部分资金时,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第二条规定:“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包括股东赠予资产、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接收原非流通股股东和新非流通股股东赠予的资产、股东放弃本企业的股权,下同),凡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不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凡作为收入处理的,应按公允价值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因此,如果企业接受股东捐赠的资金计入资本金的,不作为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作为收入处理的,应当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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