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入住时哪些费用该交

2024-05-05 15:52

1. 收房入住时哪些费用该交

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
物业管理条例
入住即交一年物业费看约定
交齐第一年的物业费才能拿到房钥匙。这是许多业主入住时都会遇到的问题。对此,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根据规定,业主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予以书面确认,该合同对购房人具有约束力。前期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每平方米交纳物业费标准、交费时间、双方出现纠纷的处理方式等在合同中都有约定。业主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主动地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也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业主收取物业费。如果物业公司在收费时与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关于物业公司在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为什么要预收物业费的问题,某物业公司的李经理介绍说:根据规定,物业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双方的约定收费,但目前有几种情况让物业公司很无奈。第一,有一定比例的业主是外省市来津购房办理蓝印户口的;第二,有一定比例的业主购房是用于投资的,以上两种情况房屋大都长期空置,如果不预收,今后很难再收到物业费。另外,大多数业主从办理入住手续到实际入住需要半年左右的时间,如果第一次只收取一个月的物业费,之后很长时间都难以实现收费。而物业公司对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的维护一天也不能停止,如果收不上来,这笔费用需要物业公司筹集资金代业主垫付。对此,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物业公司将领取房间钥匙与交纳物业费挂钩是没有政策依据的。
水电有线电视供暖费属代收
目前,很多小区在业主办理入住手续时收取50吨水费和200度电费,此事引起很多业主的质疑。据了解,此项费用属于物业公司代收费用,而不是其自身的经营性收费。为让业主办理入住后使用方便,开发商已提前向供电、供水部门代业主缴纳了这部分费用,因此业主在办理入住手续时,物业公司受开发商委托将提前垫付的水、电费收回。此外,有线电视费以及取暖费也为物业公司代收项目,收缴后交当地有线电视管理部门和供热部门。
装修废弃物清运费单独算
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中只包含对业主日常生活垃圾的清运费用,并不包含大量的、不易处理的装修垃圾等废弃物的清运费用,因此,这笔费用需要单独向业主收取。在费用的使用上,物业公司要将一部分缴纳给当地环卫部门,另一部分则用于租用车辆和雇用人员。
《物业管理条例》第49条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一般包括装饰装修工程的内容和期限、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置以及相关费用等。因此,装修废弃物的清运费用是可以收取的。
装修履约保证金需协商
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目前,很多物业公司出于约束业主装修乱改乱建、杜绝施工队伍野蛮施工以及维护公共设施等方面的考虑,在与业主签订这一协议时,收取一定数额的装修履约保证金。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其实,如果物业公司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收取一定的装修履约保证金,是有利于维护小区全体业主利益的。对于装修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应在装修协议中进行约定,如经查验合格则应按照协议的规定及时退还给业主,如业主出现违约则应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收房入住时哪些费用该交

2. 收房入住需缴纳什么费用

法律分析:按房款2%至3%交纳的公共维修基金;按业主的产权面积交纳的物业费;部分城市冬季交房需要交纳的供暖费;面积正负百分之三,金额多退少补的房屋面积差价等。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3. 收房时要缴纳哪些费用

交房的时候,业主只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一旦收房,就开始计算管理费用,所以交房时,一般按月或者按季度提前缴纳一部分管理费用。但是,收楼前后还有2项的费用。收房之前,往往在网签的时候就要交公共维修基金。而办房产证的时候,需要缴交契税。

收房时要缴纳哪些费用

4. 收房时需要缴纳的费用

法律分析:收房时需要缴纳的费用:1、契税目前国家规定契税征收税率为3%至5%,具体要以当地政策为准。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按1%征收。2、住房维修基金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3、房屋尾款关于这个尾款一般是根据双方合同规定,在交房时候把房屋尾款付清,对于贷款买房的业主来说,这就意味着你们该办理贷款了。4、房屋面积差补款这部分款项可以是业主交给开发商的,也可能是开发商补退给业主的,这就要看合同规定面积和实际测量面积的差来确定。所以在收房时候要根据《面积实测表》(测绘部门总结的)来计算误差。5、证照印花税证照印花税:5元/本。工本费:10元/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衍生问题:收房时发现质量问题,可以拒收吗收房时发现质量问题,业主是可以选择拒收。发商交楼时必须提供《竣I验收备案表》,《房屋质 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否则可以拒收,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楼的责任开发承担。

5. 收房时需要缴纳的费用

收房时需要缴纳的费用一般包括:大修基金、契税、面积差价等。其中,应当注意的是面积差价如何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就有权退房。并且如果在交房时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买受人还可以请求解除合同或者是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总价款。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收房时需要缴纳的费用

6. 收房时需要缴纳的费用

业主收房时一般需要缴纳物业费、公共维修基金、房屋面积差价、延期交房违约金等费用。若业主委托开发商办理产权证,还需交契税和房屋产权登记费。目前国家规定契税征收税率为3%至5%,具体要以当地政策为准。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按1%征收。一、收房时需要缴纳的费用1、契税目前国家规定契税征收税率为3%至5%,具体要以当地政策为准。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按1%征收。2、住房维修基金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3、房屋尾款关于这个尾款一般是根据双方合同规定,在交房时候把房屋尾款付清,对于贷款买房的业主来说,这就意味着你们该办理贷款了。4、房屋面积差补款这部分款项可以是业主交给开发商的,也可能是开发商补退给业主的,这就要看合同规定面积和实际测量面积的差来确定。所以在收房时候要根据《面积实测表》(测绘部门总结的)来计算误差。5、证照印花税证照印花税:5元/本。工本费:10元/本。二、不收房会有什么样的后果?1、对屋主对于屋主来说,将会失去期限利益,并且还要承担一些物业费的违约金,据相关规定显示,如果是业主自身的原因不收房,就会默认业主同意收房,并开始收取物业费,就是还没办理入住手续入住这一段时间还是要支付物业费的。2、对开发商(1)承担在房屋未交付前的损毁、灭失风险有相关规定在建筑物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所以这段时间里,开发商仍然要对房屋负责,万一发生了损毁、灭失的事故,开发商仍然要承担责任。(2)开发商仍然要对银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在借款合约中,一般是由开发商去承担办理产权证的,若无法顺利收房,开发商要就我们的贷款向银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一旦我们不按期还款,银行就能起诉开发商,所以只有在办好了产权证,并交付给银行质押,开发商的担保责任方能解除。(3)面临逾期交房被起诉的风险一旦无法顺利交房,屋主就有权利起诉开发商,虽说开发商不一定会败诉,但要为此请律师,出庭,甚至还要面临二审,很麻烦,弄不好还会败诉,承担败诉的后果。房屋购买者应清楚了解房屋的公摊面积和实际面积,在验收时要检查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面积。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的,应要求开发商在限定的时间内进行维修,并签订书面承诺书,超期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在验收时还要看房屋周围的配套设施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一、关于契税政策(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县级以上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不动产权利登记时,根据不同情形,收取不动产登记费。(一)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行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一体登记。原有住房及其建设用地分别办理各类登记时收取的登记费,统一整合调整为不动产登记收费,即住宅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登记,收取一次登记费。规划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以下简称住宅)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办理下列不动产登记事项,提供具体服务内容,据实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1、房地产开发企业等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合法建设的住宅,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2、居民等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购买住宅,以及互换、赠与、继承、受遗赠等情形,住宅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3、住宅及其建设用地用途、面积、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以及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等,申请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4、当事人以住宅及其建设用地设定抵押,办理抵押权登记(包括抵押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5、当事人按照约定在住宅及其建设用地上设定地役权,申请办理地役权登记(包括地役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为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减轻登记申请人负担,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二)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办理下列非住宅类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1、住宅以外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或者海域使用权;2、无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3、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或者使用权;4、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5、地役权;6、抵押权。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不动产查封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和因不动产登记机构错误导致的更正登记,不得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7. 收房时需要缴纳的费用

收房时需要缴纳的费用一般包括:大修基金、契税、面积差价等。其中,应当注意的是面积差价如何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如果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就有权退房。并且如果在交房时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买受人还可以请求解除合同或者是赔偿损失。
一、购房合同签订了还可以取消的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主要情形:
1.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2.商品房面积误差过大。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选择退房。买受人选择退房,开发商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清的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3.开发商迟延交房。指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交楼时间交付。
4.商品房质量问题。如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5.购房者无法取得房屋。指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或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等。
二、房屋实际面积和合同面积完全不符怎么办
房屋实际面积和合同面积严重不符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可以选择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继续履行的可以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决定是由买方进行补足、卖方独立承担、卖方进行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三、房子延期交房是否能退房
有法定情形之一的,买受人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要求退房:
1、购房合同依法确认无效后,买受人有权退房;
2、购房合同依法撤销后,买受人有权退房;
3、抵押不能,买受人有权退房;
4、开发商延迟交付房屋或延迟办理产权证超过一定期限,买受人有权退房;
5、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买受人有权退房;
6、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存在问题,买受人有权退房;
7、房地产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8、当套型与图纸设计不一致时,买方有权退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第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总价款。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收房时需要缴纳的费用

8. 收房时需要缴纳的费用有哪些

购房者在买房后,除了交纳首付之外很多人并不了解还要交纳什么费用。而且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也只告诉购房者所购房屋的总价,但在房屋的总价中并不包括房款以外还需要交纳的其他各种税费。那么,究竟购房需交哪些费用?1.契税契税是业主取得产权证时向国家交的税。2.公共维修基金一般情况下,公共维修基金的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是按照买房人的总购房款的2%-3%比例缴纳,收取的公共维修基金属于小区全部业主的共同所有,其不计算于房屋的销售收入。
3、面积测绘费收取原则为“谁委托,谁付费”,购房合同已规定开发商向购房人提供面积测量数据的义务,故此费用应由开发商交纳。
4、物业费一年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和水电保证金。特别提示:普通小区交一年以下物业费并不违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收费办法应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地点公布。
5、装修垃圾清运费的收取由于业主所交纳的物管费只涵盖生活垃圾部分,所以对装修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物管公司可收取相应的清运处理费用。
6、装修保证金在装修完毕后的约定时间内,如果未损坏房屋结构、未出现因装修导致的影响他人正常居住的情况,装修保证金可全额返还。如果购房者在收房短期内无装修计划,可与物管公司协商延后装修保证金的交纳时间。
7、防盗新房所涉及的单元程控门、入户防盗门,有些是开发商赠送给购房者的,有些则需要购房者自行承担相关费用,至于费用的具体收取,购房者可以购房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附本》中的相关约定为准。
8、水表、电表、煤气等“三通费”属于物管公司代收费项目,具体的收费标准在购房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相应约定,如果业主对收费金额存在异议,可向相关部门进行详细咨询,以确定准确的收费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