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保卡使用方法

2024-05-13 06:54

1. 北京市社保卡使用方法

社保卡使用方法:1、就医时需带好一卡两册,卡就是社保卡,两册是蓝本(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册)、病历手册(北京地区医疗机构门急诊病历手册),各地可能不同,没有调查过。2、挂号时主动出示社保卡,挂号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定额支付两元,其余的自己支付。3、看病时出示社保卡和病历手册,应主动向医生出示,并保证病历手册的连续使用。4、结算时出示社保卡,报销部分由医院垫付,自己只需支付不报销的部分,各单位的投保方式不同,有一种扣自己工资较多的投保方式,就医时没有金额要求的,就是所有医保内的看病费用都可报销百分之九十,还有一种是只有达到限定额度,才给报销,剩下的费用自理。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北京市社保卡使用方法

2. 北京市社保卡的使用方法

方法/步骤如何刷卡当你在药店购买物品时,并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可以用医保卡进行刷卡支付,当你购买的物品属于保健品、医疗器械、生活用品、化妆品这一类时,只能通过现金支付,并且不得用医保卡进行报销。如何就医?挂号时,你需要向工作人员出示北京市医保卡,这个时候如果不知道北京医保卡如何使用你可以询问工作人员。注意保留好医院出具的收费票据。就诊时,你需要向工作人员出示北京医保卡和医疗手册。取药缴费时,请将医保卡和缴费单据一起交给相关工作人员。3如何报销?当你持北京市医保卡就医时,只需要支付自付费部分费用,可以报销的费用由医疗机构与医保相关部门进行结算。但如果急诊没有携带社保卡,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可以自行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然后等下一次去医院时,带上单据和医保卡在指定窗口进行报销。4如何查询?关于医保卡查询可拨打社保卡服务热线“96102”;或者到医保卡服务网点查询;还可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置的社保卡自助服务终端机,使用电子触摸屏自助查询等等。5如何补办?请第一时间拨打12333进行电话预挂失。然后带上你的身份证去社保部门柜台进行办理。15个工作日后便可以凭有效证件及《领卡证明》去领取新的北京医保卡了。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3. 北京市社保卡怎么使用?

⑴可当身份证使用,有身份凭证功能。⑵可当银行卡使用,只限境内使用。⑶当“医保卡”用,社保卡不等于“医保卡”。医疗保险仅仅是社保卡所承载的众多功能中的一项,以后跟人社业务有关的事项都能通过社保卡办理。⑷可缴纳领取养老金。

北京市社保卡怎么使用?

4. 社会保障卡有什么用,怎么用?(北京市)


5. 北京的社保卡怎么使用?

⑴可当身份证使用,有身份凭证功能。⑵可当银行卡使用,只限境内使用。⑶当“医保卡”用,社保卡不等于“医保卡”。医疗保险仅仅是社保卡所承载的众多功能中的一项,以后跟人社业务有关的事项都能通过社保卡办理。⑷可缴纳领取养老金。

北京的社保卡怎么使用?

6. 北京市社保卡如何使用

社保每个月都在交,但社保卡有非常多的功能,你知道怎么用吗?不会用不要紧,社保卡里有笔钱,千万记得领!

7. 北京市社保卡如何使用

方法/步骤如何刷卡当你在药店购买物品时,并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可以用医保卡进行刷卡支付,当你购买的物品属于保健品、医疗器械、生活用品、化妆品这一类时,只能通过现金支付,并且不得用医保卡进行报销。如何就医?挂号时,你需要向工作人员出示北京市医保卡,这个时候如果不知道北京医保卡如何使用你可以询问工作人员。注意保留好医院出具的收费票据。就诊时,你需要向工作人员出示北京医保卡和医疗手册。取药缴费时,请将医保卡和缴费单据一起交给相关工作人员。3如何报销?当你持北京市医保卡就医时,只需要支付自付费部分费用,可以报销的费用由医疗机构与医保相关部门进行结算。但如果急诊没有携带社保卡,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可以自行全额垫付医疗费用,然后等下一次去医院时,带上单据和医保卡在指定窗口进行报销。4如何查询?关于医保卡查询可拨打社保卡服务热线“96102”;或者到医保卡服务网点查询;还可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置的社保卡自助服务终端机,使用电子触摸屏自助查询等等。5如何补办?请第一时间拨打12333进行电话预挂失。然后带上你的身份证去社保部门柜台进行办理。15个工作日后便可以凭有效证件及《领卡证明》去领取新的北京医保卡了。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北京市社保卡如何使用

8. 北京社保卡领取须知

具体网址可查看:北京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网上申报业务办理一、网上申报人员增加(一)职工新参统1.参保单位根据参保人员的情况在网上申报系统录入职工新参统信息时,须分别选择四险和医疗相应的增加原因。四险增加原因包括:新参加工作、外省(行业统筹、军队)调入、机关事业转入、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其他新参统。医疗增加原因包括:新参统2.参保单位于申报一至两小时后查询网上申报系统职工新参统信息的导入情况,导入不成功的需要更改信息后重新提交。申报五险新参统的人员,五险均导入成功后,参保单位从网上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相关资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的复印件;新参加工作和其他新参统的还需携带《招工表》或《劳动合同书》、《商调函》;外埠参统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的还需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员转业军人还需携带《复员转业通知书》或《复员证》、《转业证》;外省市(行业统筹、军队)调入还需携带《转移单》。参加医疗保险的还须按规定携带两张一寸照片。3.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职工新参统增加的单位,在办理完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后再办理四险的审核增加。4.参保单位应依据网上申报系统反馈的办理职工登记成功信息,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并盖章,同时连同其他相关材料留存备查。特别提示:※单位在办理人员增加业务前可先查询该人员缴费状态确认是否符合办理条件。※当月导入成功符合新参统条件的人员,如当月未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新参统表格及相关材料并办理审核的,则当月新参统职工未增加。(二)参保人员的转入及恢复缴费1.参保单位根据参保人员的情况在网上申报系统录入职工增加信息,并选择相应的增加原因。增加原因包括:失业转就业、外区转入、本区转入、其它。2.参保单位应依据网上申报系统反馈的增加成功信息,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并盖章,同时须留存《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转移情况表》、劳动合同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备查。特别提示:除上述增加原因的其他人员增加业务仍需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二、网上申报人员的减少(一)参保单位根据参保人员的情况在网上申报系统录入职工减少信息时,须选择相应的减少原因。减少原因包括:农民工解除合同、转外国籍、转往本区、转往他区、转外省市申请中断、判刑、劳教、参军、出国、非带薪上学。(二)参保单位应依据网上申报系统反馈的办理减少成功信息,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并盖章,留存备查。特别提示:办理减少原因是转往外(本)区的,转出成功后,无需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网上申报业务管理岗办理转出审核。办理以下减少业务的,还需携带签章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及相关材料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网上申报业务管理岗打印相关表格:※选择减少原因为判刑、劳教、参军、出国及非带薪上学的,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表二十二—1)。※选择减少原因为转外国籍的,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一次性领取清算单》。※选择减少原因为转外省市申请中断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三)办理网上申报的单位须留存《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表二十二—1);农民工解除合同的还须留存《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关系证明》;判刑、劳教的须留存法院判决书复印件;参军的须留存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出国的须留存本人申请、护照复印件;转外国籍的须留存本人相关证明;非带薪上学的须留存入学通知复印件。办理医疗减少的按规定留存相关资料。特别提示:除上述减少原因的其他人员减少业务仍需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三、网上申报信息变更(一)单位信息变更1.参保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的单位信息变更内容包括:单位简称、单位电话、单位经营(办公)地址、邮政编码、单位缴费业务经办人姓名、单位缴费业务经办人所在部门、单位缴费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支付业务经办人姓名、支付业务经办人所在部门、支付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单位法人联系电话、单位电子邮件地址、单位网址、单位传真号码。2.参保单位在办理变更业务成功后,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并盖章留存备查。(二)个人信息变更1.参保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的个人信息变更内容包括:文化程度、居住地(联系)地址、居住地(联系)邮政编码、选择邮寄社会保险对账单地址、个人身份、户口所在地地址、户口所在地邮政编码、参保人联系电话、参保人员手机、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EMAIL地址。2.参保单位在办理变更业务成功后,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并盖章留存备查。特别提示:除上述变更信息外,其他项目的单位及个人信息变更仍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五、网上申报职工缴费工资收入(一)网上申报系统缴费工资申报时间为每年1月5日到4月22日。(二)参保单位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录入本单位参保人员的职工本人上年月均工资,已办理过“四险”和医疗缴费中断的人员可勾选“减员标识”不再申报缴费工资,单位须录入本单位所有人员的职工本人上年月均工资后才可提交。(三)参保单位于提交一至两小时后查询缴费工资申报结果,对于申报不成功的人员可查询不成功原因并重新申报。(四)参保单位在查询反馈结果同时可定制查询本单位月均工资为空或0的人员,于次日查询反馈结果。如反馈结果存在此类人员,单位可于下月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为其进行缴费工资申报。特别提示:如定制查询出本单位月均工资为空或0的人员,单位可于下月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为其进行缴费工资申报,或通过企业版及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等方式办理缴费工资申报。(五)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完成所有人员的缴费工资申报后,可查询并打印办理成功人员的《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盖章后报送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六、网上申报职工补缴(一)网上申报系统职工补缴申报时间为:1.每年3月份为1日至14日,其他月份为全月均可办理。2.系统特殊维护期间不可使用,具体时间见网上申报系统公告。(二)网上申报补缴模块可办理本单位职工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补缴业务。(三)参保单位须认真阅读《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补缴业务办理须知》,并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查询需补缴人员的基本信息及缴费情况,确认补缴人员的补缴险种及补缴起止月。(四)网上申报系统补缴业务办理流程:第一步:录入补缴明细并提交。第二步:提交一至两小时后查询反馈结果。如果补缴明细通过系统校验,可预览补缴金额并确认提交,确认提交后补缴明细不可修改;如未通过系统校验,需要查询申报失败原因,修改相关信息后重新申报。第三步:补缴金额确认提交后,可于提交一至两小时后查询反馈结果,反馈不成功的人员需重新申报,反馈成功的人员须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如果申报的补缴明细包含历年补缴,则须携带盖章后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及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审核及汇总业务。如果申报的补缴明细只包含当年补缴,则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或携带盖章后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及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审核及汇总并现场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第四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后,须于打印一至两小时后携带盖章后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及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审核及汇总业务。(五)通过网上申报办理补缴业务的,须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报表日期自然月的14日前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完毕补缴业务的缴费手续。(六)出现以下情况,申报的补缴记录作废:1.未按第五条中规定时间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业务。2.因补缴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造成补缴不成功的。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