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企在中国要交税吗?

2024-05-17 12:11

1. 外企在中国要交税吗?

外企在中国要交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以年度应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采取按年计征,分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收方法。
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经营机构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应税所得弥补,不足弥补的,可以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扩展资料外商投资企业总机构设在中国境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外国企业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人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最长不能超过5年。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的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中国有关税收的规定有抵触的,应当按照中国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纳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外企在中国要交税吗?

2. 外企在中国境内如何缴纳税收?

外企在中国境内缴纳税收的步骤是:1、纳税人领取营业执照后,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由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2、纳税人按期如实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按规定报送有关报表、资料;3、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纳税自查、并有义务接受税务机关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三十六条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3. 外资企业是否需要扣缴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股权转让交易双方为非居民企业且在境外交易的,由取得所得的非居民企业自行或委托代理人向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应协助税务机关向非居民企业征缴税款。
第十七条规定,非居民企业未依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由申报纳税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申报纳税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收集、查实该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其他收入项目及其支付人(以下简称其他支付人)的相关信息,并向其他支付人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从其他支付人应付的款项中,追缴该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款和滞纳金。
通过对于上述文章的大致阅读,相信对于境外企业转让境内股权税率
一、境外企业转让境内股权税率
第十九条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第五十七条
本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低税率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五年内,逐步过渡到本法规定的税率;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优惠期限从本法施行年度起计算。
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内,以及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家已确定的其他鼓励类企业,可以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

外资企业是否需要扣缴所得税

4. 外资企业是否需要扣缴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股权转让交易双方为非居民企业且在境外交易的,由取得所得的非居民企业自行或委托代理人向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应协助税务机关向非居民企业征缴税款。
第十七条规定,非居民企业未依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由申报纳税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申报纳税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收集、查实该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其他收入项目及其支付人(以下简称其他支付人)的相关信息,并向其他支付人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从其他支付人应付的款项中,追缴该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款和滞纳金。
通过对于上述文章的大致阅读,相信对于境外企业转让境内股权税率
一、境外企业转让境内股权税率
第十九条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第五十七条
本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的企业,依照当时的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受低税率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五年内,逐步过渡到本法规定的税率;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按照国务院规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后继续享受到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优惠的,优惠期限从本法施行年度起计算。
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内,以及国务院已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内新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家已确定的其他鼓励类企业,可以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

5. 外商投资企业需要两头缴税吗

您好,在内地己缴纳所得税,就是属于个人财产了。【摘要】
外商投资企业需要两头缴税吗【提问】
您好,在内地己缴纳所得税,就是属于个人财产了。【回答】
向外汇款是不需要纳税的。【回答】
这个怎么判定,比如境内企业是香港企业投资的,境内缴了所得税,利润到了香港后,香港投资企业还需要向当地缴税吗【提问】
首先你在境内投资企业所的利润已经纳了税。【回答】
那你向香港汇款不需要纳税的【回答】
那外商投资企业向境外母公司放款,额度怎么评定【提问】
A该境内企业可凭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向注册地银行申请办理前期费用登记。境外直接投资的前期费用原则上累计汇出额不超过300万美元,且不超过中方投资总额的15%。【回答】

外商投资企业需要两头缴税吗

6. 外商投资企业需要两头缴税吗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规定,《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三条所称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的税收优惠情形,限于过渡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定期减免税和减低税率类的税收优惠.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允许企业同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因此,上述公司可以同时享受两个税收优惠政策.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外资企业可否同时享受两个所得税优惠?】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摘要】
外商投资企业需要两头缴税吗【提问】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规定,《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三条所称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的税收优惠情形,限于过渡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定期减免税和减低税率类的税收优惠.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允许企业同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因此,上述公司可以同时享受两个税收优惠政策.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外资企业可否同时享受两个所得税优惠?】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回答】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第三十七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税率征收所得税。根据上述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以税后利润向外国投资者分红的,应当依据以上规定由支付企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如果外国投资者为外籍个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第八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支付企业无需扣缴个人所得税。【回答】

7. 请问,对于国家税收来说,国企和外企有什么实质区别?

对一个国家的税收来说,国企和外企的具体区别其实就是税收管辖权的不同而已。简单来说,国企属于中国的居民企业,丰田(中国)作为丰田在中国设立的公司,是依据中国法律设立的中国居民企业,它按照我国税法负有全面的纳税义务,也就是对来源于我国内、国外的收入全面履行纳税义务;而日本丰田则是非居民企业,我国只对它来源与中国境内的收入(与其设在中国境内的经营场所有关)来源部分负有纳税义务,对于其他方面的收入没有纳税义务。
    税收归中国,自然增大了国家的财力,使得国家有财力做更大的事情,自然对于振兴民族有利益。其次对于汽车产业来讲,这种积极意义更不用多说了,大家已经有目共睹了

请问,对于国家税收来说,国企和外企有什么实质区别?

8. 外资企业应缴哪些税?

1、营业税按提供的服务收入5%缴纳; 
2、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与增值税之和的2%缴纳; 
3、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4、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 
5、城市房地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8%缴纳; 
6、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7、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2的5%缴纳; 
8、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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