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长属于什么级别

2024-05-19 07:43

1. 法院院长属于什么级别

1、法院院长的行政级别为比照同级人民政府的副职配置。
2、检、法两院属于司法独立的司法机关,独立向所设立地方的人大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
3、不隶属于同级党委或政府,行政级别按所在地同级政府机关的副职对待。
4、最高院为副国家级,高院为副省部级,中院为副厅局级,基层院为副县处级,基层庭为正科或副科。
5、法官等级设下列四等十二级:
(1)首席大法官;
(2)大法官:一级、二级;
(3)高级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4)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扩展资料
中国法官等级法官的等级确认,以法官所任职务、德才表现、业务水平、审判工作实绩和工作年限为依据。大法官和一级、二级高级法官和最高人民法院其他法官的等级,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批准;
高级人民法院及所辖法院的三级、四级高级法官和一级、二级法官,以及高级人民法院其他法官的等级,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批准;中级人民法院及其所辖法院的三级、四级、五级法官的等级,由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批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法官等级

法院院长属于什么级别

2. 请问县级法院庭长是什么级别?

四级高级法官至二级法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等级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法院等级设下列四等十二级:
基层人民法院
院长:三级高级法官至四级高级法官;
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至一级法官;
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至二级法官;
庭长:四级高级法官至二级法官;
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至三级法官;
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至四级法官;
助理审判员:三级法官至五级法官。
扩展资料法官等级的评定:
1、法官等级的确定,以法官所任职务、德才表现、业务水平、审判工作实绩和工作年限为依据。
2、评定法官等级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后,依下列规定的权限批准:
(一)一级大法官、二级大法官、一级高级法官、二级高级法官和最高人民法院其他法官的等级,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批准。
(二)高级人民法院及其所辖法院的三级高级法官、四级高级法官、一级法官、二级法官和高级人民法院其他法官的等级,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批准。
(三)中级人民法院及其所辖法院的三级法官、四级法官、五级法官的等级,由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批准。
3、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律等专门人民法院在职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参加法官等级的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等级暂行规定

3. 法院院长属于什么级别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级别属于首席大法官,我国的法官等级分为十二级,依次为首席大法官,一级大法官,二级大法官等。最高人民法院的院长属于中国法院系统的最高领导人。法官等级的确定,以法官德才表现,业务水平,审判工作实绩和工作年限等为依据。法官等级晋升采取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相结合的方式,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一线办案岗位法官可以特别选升。审判长是一个临时性职务,不代表级别。普通法官担任审判长,那就没有级别。法院副院长担任审判长,那就是正科级别,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那就是副县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二十六条 法官实行单独职务序列管理。法官等级分为十二级,依次为首席大法官、一级大法官、二级大法官、一级高级法官、二级高级法官、三级高级法官、四级高级法官、一级法官、二级法官、三级法官、四级法官、五级法官。

法院院长属于什么级别

4. 法院院长是什么级别?

法院院长的行政级别为比照同级人民政府的副职配置。检、法两院属于司法独立的司法机关,独立向所设立地方的人大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不隶属于同级党委或政府,行政级别按所在地同级政府机关的副职对待。最高院为副国家级,高院为副省部级,中院为副厅局级,基层院为副县处级,基层庭为正科或副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十八条 中国法官的级别分为十二级,依次为首席大法官、大法官、高级法官、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级别属于首席大法官,我国的法官等级分为十二级,依次为首席大法官、一级大法官、二级大法官等。
解析:
1、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级别属于首席大法官,我国的法官等级分为十二级,依次为首席大法官、一级大法官、二级大法官等。
2、最高人民法院的院长属于中国法院系统的最高领导人。

5. 法院院长的级别是怎么规定的?

法院院长的行政级别为比照同级人民政府的副职配置。检、法两院属于司法独立的司法机关,独立向所设立地方的人大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不隶属于同级党委或政府,行政级别按所在地同级政府机关的副职对待。最高院为副国家级,高院为副省部级,中院为副厅局级,基层院为副县处级,基层庭为正科或副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十八条 中国法官的级别分为十二级,依次为首席大法官、大法官、高级法官、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级别属于首席大法官,我国的法官等级分为十二级,依次为首席大法官、一级大法官、二级大法官等。
解析:
1、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级别属于首席大法官,我国的法官等级分为十二级,依次为首席大法官、一级大法官、二级大法官等。
2、最高人民法院的院长属于中国法院系统的最高领导人。

法院院长的级别是怎么规定的?

6. 省高级法院民庭庭长是什么级别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的庭长是副厅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单位正职。副省级市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正职,各地市(设区)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副巡视员。例如,部委司副司长,地级市市委常委,副市长,省厅副厅长,省委员会副主任,省局副局长,副省级城市局长。
以上职位级别不包含军队干部级别。副厅级相当于副司级,副局级。

扩展资料
其他分类
1、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
3、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长、江宁区区长);
4、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苏州市副市长);
5、部队副师职干部(如35师副政委、179旅旅长)。
6、如果没有兼任更高级的职位,下列职位都是副厅级:
(1)地级市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副市长,市人大副主任,市政协副主席,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
(2)省级党委各部门(如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等)副部长,省级政府各部门(如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等)副厅(局)长或副主任,省级人大、政协下属专门委员会副主任。
(3)国家各部委下属各司、局、办(如外交部新闻司,公安部经侦局等)副司(局)长或副主任。
(4)县级市的市委书记如果是上一级(地级市)市委常委,即是副厅级干部。地级市的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及非正职的市委常委均是副厅级干部。省级政府所属的各厅的副厅长、纪检书记均是副厅级干部。国家各部委所属的一级各办事机构的副职也是副厅级干部。其他另有任命的副厅级干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副厅级干部

7. 基层法院的庭长是何级别?

基层法院的庭长一般是科级。中国行政级别采用行政五级划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司厅局级、县处级、乡镇科级,各级分为正副职。中央部委的等级即平常大家所说的“国、部(省)、司、处、科”五级。除国家级以外,其他三级就是经常提到的地方三级行政划分。 行政级别中是没有股级的,股级是介于副科级和科员之间的,是一种习惯的称呼。庭长、副庭长的职责庭长是主持审判庭工作的负责人, 受本院院长领导,向院长负责并报告工作。 其职责就是主持本庭全面工作,保证全庭审判住务的圆满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四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罢免和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个别代表。第一百零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决定乡、民族乡、镇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基层法院的庭长是何级别?

8. 庭长是什么级别?

什么级别法院的庭长啊;
最高人民法院的庭长是副省部级,院长是副国家级别;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的庭长是副厅级,院长是副省部级;
地级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的庭长是副处级;院长是副厅级;
县人民法院庭长是副科级;院长是副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