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吗

2024-05-19 14:17

1. 新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吗

无论新股东或原股东,其个人都无需承担公司的债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有独立于股东的财产权。对公司所负债务,完全以公司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对公司债务,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不论是公司的原股东,还是新股东,只要向公司全额缴清出资,都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任何责任。如没有缴清出资的,应当承担继续缴清出资的责任。
法条链接:《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新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吗

2. 新股东对公司原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新股东对公司原债务不需要承担责任,原因如下:1、公司股权转让后的债务如果不是个人债务,则应该由公司承担,而新的股东自然也无需承担;2、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3、通常,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法人承担,新入股的资金将会作为公司资金的一部分,因此将拿来承担债务;4、公司和股东是两个法律主体,均各自承担法律责任,履行法律义务;5、在股权转让行为中,原股东是转让方,新股东是受让方,而公司则是法人,是标的企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 新股东对公司债务是否应该承担?

新股东对公司的原债务一般是不应该承担的,只需要承担向公司全额缴清出资的责任。都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任何责任。如没有缴清出资的,应当承担继续缴清出资的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法人承担,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一、公司变更法人要逃避债务会造成怎样的后果
变更法人不影响公司债务的承担,原公司仍承担公司债务。如果以个人名义借款,且没有证据证明是为公司借款,则个人需要承担变更债务。公司法人变更前的公司责任不发生相应的变更。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后,只要没有抽回出资等情况,一般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额外责任。
二、股权转让债务如何分担
公司的债务与股东个人无关,应由公司以公司财产承担,所有的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新股东对公司债务是否应该承担?

4. 新股东是否对公司之前的债务承担责任

无论新股东或原股东,其个人都无需承担公司的债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有独立于股东的财产权。对公司所负债务,完全以公司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对公司债务,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不论是公司的原股东,还是新股东,只要向公司全额缴清出资,都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任何责任。如没有缴清出资的,应当承担继续缴清出资的责任。
一、公司清算债务如何承担
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所以公司清算后,公司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股东未如实出资的,股东以应当出资的数额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二、退出公司后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一般来说,公司债权人以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后,只能向继续公司主张债权,与股权转让的原股东无关。公司为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5. 新股东是否为公司之前债务承担责任

无论新股东或原股东,其个人都无需承担公司的债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有独立于股东的财产权。对公司所负债务,完全以公司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对公司债务,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不论是公司的原股东,还是新股东,只要向公司全额缴清出资,都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任何责任。如没有缴清出资的,应当承担继续缴清出资的责任。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谁来还
有限责任公司欠债找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企业法人和出资人的关系
企业法人,即公司,是指资本由股东出资构成,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并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出资人在公司法上又称为股东。二者之间的关系是出资人通过货币出资或者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出资人丧失对出资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出资财产的所有权归属公司,即出资人以出资财产换取公司的股权,取得股东资格,登记于股东名册并进行商事登记。因此公司具有独立人格,财产独立、名义独立、责任独立,公司对外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新股东是否为公司之前债务承担责任

6. 新股东对公司债务的责任吗

新股东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所认缴的出资额的,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任何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但是在以下特殊情况下,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清偿责任:
1、股东出资不实。未实际出资,或是未全面履行公司章程约定的出资义务,股东需要对未出资部分向债权人承担清偿的责任,且出资义务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2、股东抽逃资金。有些股东在公司注册成立后,会将当初做为股本缴纳的出资抽回,使公司的资本客观上减少,违反了公司的资本不变的原则。
如果公司在诉讼中被要求承担相应债务责任,但公司无力履行,公司股东需在抽逃资本的范围内承担责任,且出资义务同样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3、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公司具有独立人格并且能独立承担责任,有些股东滥用这一制度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将债务及相应法律责任转嫁给公司,免除自己的责任。
此时我们应对这种行为进行法人人格否认,认为此时法人地位并不独立,要求股东以其个人财产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保护债权人利益。
一、投资人不及时出资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1、继续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
按期足额出资是股东的法定义务,只有股东按期足额履行了出资义务,才能使得公司进行正常的经营活动。股东未按期足额出资本质上是与公司之间关于出资约定的违约行为,因此,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继续履行出资义务。
2、向其他遵守出资约定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未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不但违反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出资的规定,而且也违反了与其他股东之间关于设立公司的相关协议,属于合同违约行为,其他守约股东可以追究未按时足额缴纳出资股东的违约责任。
3、对公司不能清偿部分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资本确定是公司法的重要原则,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资产对外独立承担责任,公司法人对外独立承担责任的基础来源于股东的出资,股东无须另外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前提是按期足额出资,未按期足额出资导致公司的偿债能力降低,股东理应对公司未清偿部分的债务,在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4、被限制股东权利,甚至被除去股东资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7. 新股东对公司原债务是否应该承担

无论新股东或原股东,其个人都无需承担公司的债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有独立于股东的财产权。对公司所负债务,完全以公司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对公司债务,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不论是公司的原股东,还是新股东,只要向公司全额缴清出资,都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任何责任。如没有缴清出资的,应当承担继续缴清出资的责任。
一、企业倒闭股东要还款吗
公司倒闭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东转让股权后的责任
公司是独立法人,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仍由公司享有和承担。如果股东认缴的出资尚未缴足的,仍负有继续缴付出资的义务。一、股权转让后,一般情况下原股东不承担偿还公司债务的责任。公司是独立法人,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仍由公司享有和承担。二、特别情况下,股权转让后原股东需满足承担公司债务责任1、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通过股权转让协议规避义务、逃避债务。依法履行出资义务为股东的法定义务,在公司股权转让时不能转让,实践中某些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为了达到不承担法定的义务、逃避债务的目的,往往会将股权转让给一个没有偿付能力的主体,并在转让协议中约定原股东的所有债权债务给让给新股东。在此情况下,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原股东在未出资限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新股东对公司原债务是否应该承担

8. 新股东对公司原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股东不负责公司债务,公司债务由公司承担。
一、法人死了债务股东还吗
首先法人是组织,不存在死亡的问题,能够死亡的只有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死亡的,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偿还责任,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用公司的资产来承担。至于股东,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如果股东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等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的,则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偿还责任。
二、公司法人被起诉股东要承担责任吗
公司法人被起诉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的,除非股东存在相应的过错。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股东就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相关规定,股东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包括:1、出资不实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为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5、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关联交易,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三、公司类型有哪几种
公司类型有以下几种:
1、无限公司,即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的公司,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是说,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的公司,由一定数量的股东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负责;
3、两合公司,即由一个或多个无限责任股东和一个或多个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组成的公司。其主要特点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对公司出资额承担责任,无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东经营;
4、股份有限公司,由一定数量以上的股东组成,公司全部资本为等额股份,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资产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