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回购交易的实质内容

2024-05-17 12:05

1. 证券回购交易的实质内容

其实质内容是:证券的持有方(融资者、资金需求方)以持有的证券作抵押,获得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则需归还借贷的资金,并按约定支付一定的利息;而资金的贷出方(融券方、资金供应方)则暂时放弃相应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获得融资方的证券抵押权,并于回购期满时归还对方抵押的证券,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一定利息。因此,证券回购交易实质上是一种以有价证券作为抵押品拆借资金的信用行为。回购交易涉及的行为:两个交易主体、二次交易契约行为;二次交易契约行为:开始时的初始交易、回购期满时的回购交易;我国目前证券回购交易的券种:国库券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我国证券回购交易业务的主要场所:沪、深证券交易所及经国务院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1.沪、深证券交易所的证券回购券种主要是2.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的证券回购券种主要是国债、融资券和特种金融债券。

证券回购交易的实质内容

2. 交易所回购交易规则是什么?

法律分析: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交易原则: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报价单位:直接填写资金收益率(去百分号),即“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率”,“价格”是指每100元标准券的价格。质押式回购交易规则即质押式回购的规则,而质押式回购是交易双方以债券为权利质押所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在将债券出质给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向逆回购方返还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债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三十七条 公开发行的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非公开发行的证券,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转让。
第三十八条 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三十九条 证券交易当事人买卖的证券可以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3. 交易所回购交易规则是什么

法律分析: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交易原则: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报价单位:直接填写资金收益率(去百分号),即“每百元资金到期年收益率”,“价格”是指每100元标准券的价格。质押式回购交易规则即质押式回购的规则,而质押式回购是交易双方以债券为权利质押所进行的短期资金融通业务。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在将债券出质给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向逆回购方返还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债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三十七条 公开发行的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非公开发行的证券,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转让。第三十八条 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第三十九条 证券交易当事人买卖的证券可以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交易所回购交易规则是什么

4. 回购交易的证券回购交易

证券回购交易是指债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时就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行反向成交。其实质内容是:证券的持有方(融资者、资金需求方)以持有的证券作抵押,获得一定期限内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则需归还借贷的资金,并按约定支付一定的利息;而资金的贷出方(融券方、资金供应方)则暂时放弃相应资金的使用权,从而获得融资方的证券抵押权,并于回购期满时归还对方抵押的证券,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一定利息。

5.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交易时间

你好,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交易时间:上海证券交易所为每个交易日的 9:30 至 11:30、13:00 至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为每个交易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30。
在购回交易(含到期购回、提前购回或延期购回)情况下,客户应确保购回日14:00之前,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购回交易资金,且客户应于购回日14:00之前完成购回交易的委托。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的交易时间

6. 证券回购交易的交易程序

一、两个交易主体、二次交易契约行为是指:1.两个交易主体即以券融资方即资金需求方、和以资融券方即资金供应方。2.两次交易契约行为即开始时的初始交易,回购期满时的回购交易。二、初始交易和回购交易的申报程序包括:1.在代理客户申报时,可在账号申报栏输入客户股东账号,以作为证券公司与众多客户的资金清算的区分标志。由于投资者进行的回购交易只能通过证券公司进行,交易所的资金清算与债券管理都在证券公司自营账户内进行,因此,因代理而产生的一切风险由证券公司承担。2.回购交易时一般无需申报账号,成交后的资金结算和债券管理均直接在证券公司申报席位的自营账户内自动进行。(一)以券融资的程序1.在交易所回购交易开始时其申报买卖部位为买人B,这是根据其在回购到期时反向交易中处于买入债券的地位而确定的。2.回购交易申报操作类似股票交易。成交后,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成交记录和有关规则加以清算、交割。3.到期反向成交时,无须再行申报,由交易所电脑系统自动产生一条反向成交记录,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据此进行资金和债券的清算与交割。(二)以资融券的程序在交易所回购交易开始时,其申报买卖部位为卖出(S)。这是因其在回购到期时反向交易中处于卖出债券地位而定的。其交易程序除方向相反外其余均同以券融资。

7. 证券回购交易的标准品种

(一)标准券的概念标准券是指在证券回购交易中,由交易所根据证券公司证券账户的国债存量,按照不同的券种,根据各处的折合比率计算的、用于回购抵押的标准化国债券(综合债券)。(二)标准券的折算率1.标准券是一种虚拟的回购综合债券,·它是由各种债券根据一定的折算率折合相加而成。2.标准券的设立简化了回购品种的设置,克服了原告按具体券种分别根据不同回购期限设置回购交易品种所带来的各种局限,实现了证券回购品种的标准化,即设立证券回购标准品种,方便了回购交易的开展。(三)现行回购交易品种所谓标准品种是指不分券种,只分回购期限,统一按面值计算持券量的标准化债券回购交易品种。1.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国债回购品种共有6个,即:3天、7天、14天、28天、91天、182天。2.深圳证券交易所推出的债券回购品种共有9个,即:3天、4天、7天、14天、28天、63天、91天、182天和273天。

证券回购交易的标准品种

8. 证券回购交易的介绍

证券回购交易是指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同时就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或某一价格双方再行反向交易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