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公租房申请条件2021

2024-05-19 15:33

1. 宝鸡公租房申请条件2021

可以申请宝鸡市区公租房的有以下几类:
1.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新就业无房职工;
3.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市区城镇户籍(申请人配偶不是本市区城镇户籍,家庭主要居住地在本市区的,应视为本市区城镇户籍家庭)。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1年为2870.50元/月)。
3.家庭成员拥有的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非住宅房产等财物总价(机动车辆价值以购车发票金额与购置税发票金额之和计算,房产价值以税务部门价格评估系统评估为准,财物含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不超过购买一套70 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的 40%
4.在市区无自有住房、未承租公租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 18 平方米。
符合以上条件的单身人士申请公租房,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年满 35 周岁。
(2)申请人为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且已成年。
(3)申请人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现已成年。
(4)申请人父母过世,且已成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宝鸡公租房申请条件2021

2. 宝鸡公租房申请条件2021

可以申请宝鸡市区公租房的有以下几类:
1.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新就业无房职工;
3.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市区城镇户籍(申请人配偶不是本市区城镇户籍,家庭主要居住地在本市区的,应视为本市区城镇户籍家庭)。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1年为2870.50元/月)。
3.家庭成员拥有的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非住宅房产等财物总价(机动车辆价值以购车发票金额与购置税发票金额之和计算,房产价值以税务部门价格评估系统评估为准,财物含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不超过购买一套70 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的 40%
4.在市区无自有住房、未承租公租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 18 平方米。
符合以上条件的单身人士申请公租房,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年满 35 周岁。
(2)申请人为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且已成年。
(3)申请人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现已成年。
(4)申请人父母过世,且已成年。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3. 宝鸡公租房申请条件2021

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市区城镇户籍(申请人配偶不是本市区城镇户籍,家庭主要居住地在本市区的,应视为本市区城镇户籍家庭)。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1年为2870.50元/月)。
3.家庭成员拥有的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非住宅房产等财物总价(机动车辆价值以购车发票金额与购置税发票金额之和计算,房产价值以税务部门价格评估系统评估为准,财物含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不超过购买一套70 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的 40%
4.在市区无自有住房、未承租公租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 18 平方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宝鸡公租房申请条件2021

4. 宝鸡公租房申请条件2021

可以申请宝鸡市区公租房的有以下几类:
1.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新就业无房职工;
3.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市区城镇户籍(申请人配偶不是本市区城镇户籍,家庭主要居住地在本市区的,应视为本市区城镇户籍家庭)。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1年为2870.50元/月)。
3.家庭成员拥有的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非住宅房产等财物总价(机动车辆价值以购车发票金额与购置税发票金额之和计算,房产价值以税务部门价格评估系统评估为准,财物含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不超过购买一套70 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的 40%
4.在市区无自有住房、未承租公租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 18 平方米。
符合以上条件的单身人士申请公租房,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年满 35 周岁。
(2)申请人为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且已成年。
(3)申请人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现已成年。
(4)申请人父母过世,且已成年。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5. 宝鸡公租房申请条件2021

可以申请宝鸡市区公租房的有以下几类:1、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新就业无房职工;3、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市区城镇户籍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

宝鸡公租房申请条件2021

6. 宝鸡公租房申请条件2022

2022年宝鸡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1、具有本市户口。2、家庭常住人口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本数)。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发生任何房地产交易或转移行为。4、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二、申请公租房廉租房需要准备哪些材料?1、申请表。2、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3、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4、家庭资产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5、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离异或丧偶的家庭提供相关证明。6、《诚信承诺书》。三、公租房廉租房可以租多久?1、指出,目前各地公租房廉租房租住年限是有所区别的。但是各地都表示,公租房廉租房在租住一定年限后是可购买的。据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人员透露,已筹措的近4000套近郊大型居住社区内的公租房廉租房源,近期将开始配租。申请家庭居住满一定年限(至少满3年)后,具有支付能力并符合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购买。2、公租房廉租房一般是一年一签一年后,有关部门会审核的租住人的经济条件,如果在公租房廉租房标准之内,就可以继续租住,如果超出标准,或者调整房租(比如减少政府租房补贴等),或者收回廉租房,另行安排公租房。复审的间隔时间由各地方保障性住房室自己制定政策,有些地区是居住5年一审,有些地区是居住3年一审。四、廉租房能出租吗?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因此,廉租房是不能出租的,住建部、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发出通知,针对部分地方廉租住房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作出有关规定。明确廉租房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当办理廉租房退出手续;对骗取廉租住房保障、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空置,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廉租住房等行为,可以收回廉租房。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7. 宝鸡市公租房申请条件2022

2022宝鸡市公租房申请条件:1、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2)无住房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本地住房困难标准;(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本地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线;2、新就业职工:(1)在本地有固定的工作单位和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2)在本地未购房;(3)年收入低于本地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线;(4)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外来务工人员:(1)在本地务工或从事个体经营1年以上;(2)在本地未购房;(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本地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线;(4)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宝鸡市公租房申请条件2022

8. 宝鸡市2021公租房官网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4、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宝鸡公租房申请条件详情
宝鸡公租房申请人违约情形
办理材料
1、住房保障申请表
2、户口簿
3、身份证
4、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5、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6、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7、家庭资产情况证明材料
8、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宝鸡公租房申请材料详情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或居住所在地社区提交申请。未设立社区的,申请人可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应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
对在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2、社区应及时受理申请,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报送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同时将申请人名单在社区公示15日。
3、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申请人的收入情况、住房情况、证明材料等是否符合规定进行认定,并将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公示15日。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公示无异议的,报区住建部门复审或报县住建部门核准。
4、区住建部门进行复审,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报市住建部门审核。
5、企业、团体建房的,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向企业、团体提交申请,初审符合条件者在单位驻地公示15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建部门审核。
6、市、县住建部门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公示15日,并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
7、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情况等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组织应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对拒不配合调查,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初审、复审、审核部门应当退回其申请,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8、市、县住建部门应当采取信息比对等方法,通过民政、银行、工商、税务、房屋产权、车辆管理等部门或机构,核实申请人的收入、住房、车辆、家庭资产等情况。【摘要】
宝鸡市2021公租房官网【提问】
 你好稍等一下给你正在cha xun【回答】
我想知道具体申请条件   申请流程   需要啥【提问】
申请宝鸡市区公租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一)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市区城镇户籍(申请人配偶不是本市区城镇户籍,家庭主要居住地在本市区的,应视为本市区城镇户籍家庭)。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1年为2870.50元/月)。


3.家庭成员拥有的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非住宅房产等财物总价(机动车辆价值以购车发票金额与购置税发票金额之和计算,房产价值以税务部门价格评估系统评估为准,财物含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不超过购买一套 70 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的 40%


4.在市区无自有住房、未承租公租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 18 平方米。【回答】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4、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宝鸡公租房申请条件详情
宝鸡公租房申请人违约情形
办理材料
1、住房保障申请表
2、户口簿
3、身份证
4、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5、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6、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7、家庭资产情况证明材料
8、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宝鸡公租房申请材料详情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或居住所在地社区提交申请。未设立社区的,申请人可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应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
对在开发区和工业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2、社区应及时受理申请,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报送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同时将申请人名单在社区公示15日。
3、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申请人的收入情况、住房情况、证明材料等是否符合规定进行认定,并将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公示15日。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公示无异议的,报区住建部门复审或报县住建部门核准。
4、区住建部门进行复审,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报市住建部门审核。
5、企业、团体建房的,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向企业、团体提交申请,初审符合条件者在单位驻地公示15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建部门审核。
6、市、县住建部门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公示15日,并在报纸、网站等媒体上公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
7、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情况等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组织应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对拒不配合调查,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初审、复审、审核部门应当退回其申请,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8、市、县住建部门应当采取信息比对等方法,通过民政、银行、工商、税务、房屋产权、车辆管理等部门或机构,核实申请人的收入、住房、车辆、家庭资产等情况。【回答】
你好第二个是需要的资料还有流程【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