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性转移支付的介绍

2024-05-20 06:38

1. 一般性转移支付的介绍

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中央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地方政府(主要是中西部地区),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一般性转移支付的介绍

2. 一般性转移支付

法律分析:转移支付是指政府或企业的一种不以购买本年的商品和劳务而作的支付,即政府或企业无偿地支付给个人或下级政府,以增加其收入和购买力的费用。它是一种收入再分配的形式。各国转移支付的具体办法不尽相同,主要有一般性转移支付和特殊性转移支付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又称体制性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根据依法核定的下级政府标准财政需要额与财政支出额的差量以及各地区间在人口、资源、贫富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因素将其财政资金转作下级政府财政收入的一种补助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一般性转移支付向社会公开应当细化到地区。专项转移支付向社会公开应当细化到地区和项目。政府债务、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财政专户资金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部门预算、决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款。各部门所属单位的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部门批复后20日内由单位向社会公开。单位预算、决算应当公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单位预算、决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公开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款。

3. 一般性转移支付包括哪些内容

一般性转移支付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而这种转移支付是指政府或企业无偿地支付给个人以增加其收入和购买力的费用,它是一种收入再分配形式。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政府间转移支付的重要组成部分,转移支付资金接受者可以自主安排资金用途,目的是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财力性转移支付:财力性转移支付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转移支付包括政府的转移支付和企业的转移支付。政府的转移支付大都带有福利支出性质,如社会保险福利津贴、抚恤金、养老金、失业补助、救济金以及各种补助费等;农产品价格补贴也是政府的转移支付。 

一般性转移支付包括哪些内容

4. 一般性的转移支付方法是什么

一般性转移支付的金钱一般情况是符合以下规则,第一是保证一定的公平,资金的分配标准需要根据实际,用一致的方案来实行。第二就是公开,透明,让人民来进行自主理财。第三就是要稳步地前进,中央要加快落实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落实,然后促进它的前进。
一、转移支付额的确定
一般性转移支付的金额确定是十分具有客观性的,需要因地制宜,对于每个地区的各种自然因素,包括地理位置,海拔高度,温度或者湿度的条件等等客观因素来进行确定,而且要根据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以及需求,来进行一般性转移支付金额的确定。
一般性转移支付一般情况下是结合各地标准的财政收入的多少以及各地的标准的财政支出的多少以及该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系数来进行确定的。用公式表示为:
该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的金钱数=(该地区标准的财政的支出数额-该地区标准的财政收入的数额)×该地区转移支付系数凡是标准性的财政收入超过了财政支出的地方呢,是不符合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标注的。
二、标准财政收入的确定
各个地区的标准的财政收入的金额是由其地方本级来确定,然后又当地的地区反应向上级,而中央又返还一些到本地进行补助,而计划单列又向上解收入等等来确定。
(一)地方本级标准财政收入
地方本级标准财政收入主要根据相关税种的税基和税率计算,并适当考虑实际收入情况确定。
1.增值税(地方分享25%部分)
税基采用国家统计局提供的制造业、采掘业、电力燃气水资源供应业和批发零售贸易业的增加值,税率按照全国平均有效税率计算确定。
2.营业税
主要是按照不同的项目来采取不同的税收,其中的主要又餐饮行业,建筑行业,销售不动产业等等税的税基。依据国家统计局所制定的营业收入等等,然后其中的税率要按照全国平均有效税率来计算进行确定;而金融行业,保险行业等的应按照其营业税实际收入计算。
3.城市维护建设税
其中的税基是将消费税的增值税,实际的收入和营业的税收的标准的财政的收入相加,而税率则按照各地区制定的不同方针有所不同。
4.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40%部分)
它的税基是凭借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企业的利润,其中的税率又是按照全国平均有效税率来计算,从而最终得到确定。
5.个人所得税(地方分享40%部分)
其中,最主要的是按照税目来进行计算,不同的项目是区别开来计算。其中按照各地人均应税工资计算工资薪金所得税等等,考虑不同地区的因素来最终计算;个体工商税收的话则有所不同,需要按照个体工商的收入来计算;其他的个人所得税亦或者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按照实际的数目来计算。

5. 转移性支付的转移支付类型

1.一般转移支付,主要是对方的财力补助,不指定用途,地方可自主安排支出;2.专项转移支付,主要服务于中央的特定政策目标,地方政府应当按照中央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

转移性支付的转移支付类型

6. 一般性转移支付的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解析

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政府间财政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均等化。此类转移支付不规定具体用途,由接受拨款的政府自主安排使用。我国一般性转移支付从1995年起实施,原称之为过渡期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按照公平、公正,循序渐进和适当照顾老少边穷地区的原则,主要参照各地标准财政收入和标准财政支出的差额及可用于转移支付的资金数量等客观因素,按统一公式计算确定。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弥补地方各级政府财政收支差额和相同级次不同地区财政收支平衡。一般性转移支付又可分纵向转移支付和横向转移支付。纵向转移支付的目的是弥补财政收支差额,具体数额按因素法确定。横向转移支付的目的是提高贫困地区财政服务水平,具体数额为依法测算的地区税收能力指数与全国平均税收能力指数之差。

7. 一般性转移支付的什么是体制性转移支付

转移支付是指政府或企业的一种不以购买本年的商品和劳务而作的支付,即政府或企业无偿地支付给个人或下级政府,以增加其收入和购买力的费用。它是一种收入再分配的形式。各国转移支付的具体办法不尽相同,主要有一般性转移支付和特殊性转移支付两种。一般性转移支付又称体制性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根据依法核定的下级政府标准财政需要额与财政支出额的差量以及各地区间在人口、资源、贫富等方面存在的差别因素将其财政资金转作下级政府财政收入的一种补助形式。

一般性转移支付的什么是体制性转移支付

8. 转移性支付的转移支付原因

原因之一:部分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力非常低,在平均的税收努力下,所获得的收入并不足以去满足最基本的公共服务的支出需要。原因之二:提供公共物品中存在的外部性,会导致公共物品的供给不足。原因之三:地方各政府在财政支出和投资中有其优先和侧重,而这与全国范围内通盘考虑的投资侧重,以及投资项目的筛选标准可能会有所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