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注册基金是什么呢?

2024-05-18 15:11

1. 公司的注册基金是什么呢?


公司的注册基金是什么呢?

2. 基金公司注册???

注册基金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二)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三)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四)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五)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六) 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七)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八)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九)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十)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应提交相关材料: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人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要加该法人单位公章);
  3.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
  6.股东资格证明;
  7.《指定(委托)书》
  8.《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法人需提供的材料:
  1、 法人身份证、个人简历 1 份及一寸照片2张;
  2、股东出资人身份证明;
  3、章程(合伙协议书)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
  4、企业住所证明;
  5、投资者注册资本(出资额)。

3. 如何注册基金公司?

成立基金公司必须先报中国证监会批准,然后才可办注册手续.中国证监会批答:条件非常严格,一般个人是不能办基金公司的.基金型企业设立条件1、 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2、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3、 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4、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5、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YUN ZUO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6、 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5、基金型企业不得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但所投资的未上市企业上市后,所持有的未转让部分及其配售部分可不在此限.另外1、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1000万元。是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拟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公司),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企业法人。公司董事会是基金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如何注册基金公司?

4. 基金公司如何注册 有什么条件吗

基金型企业设立条件
1、 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 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 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
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基金型企业不得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但所投资的未上市企业上市后,所持有的未转让部分及其配售部分可不在此限.

5. 基金公司是做什么的

1、选择、监督、更换账户管理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
2、制定企业年金基金战略资产配置策略;
3、根据合同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进行监督;
4、根据合同收取企业和职工缴费,向受益人支付企业年金待遇,并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履行方式;
5、接受委托人查询,定期向委托人提交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和财务会计报告。发生重大事件时,及时向委托人和有关监管部门报告;定期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交开展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业务情况的报告;
6、按照国家规定保存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有关的记录自合同终止之日起至少15年;
7、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扩展资料:
根据《基金公司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二)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三)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四)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五)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六)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七)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八)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九)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十一)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条 基金管理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二)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三)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四)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依据职权责令整顿,或者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一)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不再具备本法第十三条 规定的条 件;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一)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二)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三)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
(四)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在六个月内选任新基金管理人;新基金管理人产生前,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料,及时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新基金管理人或者临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接收。
第二十四条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基金管理公司

基金公司是做什么的

6. 基金公司如何注册???

基金型企业设立条件
1、 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3、 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4、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5、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6、 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
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基金型企业不得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但所投资的未上市企业上市后,所持有的未转让部分及其配售部分可不在此限.

7. 基金公司是做什么的

基金是指通过发行基金单位(或基金券)将投资者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交由专业的托管人和管理人进行托管、管理,动作资金,投资于股票、债券、外汇、货币、实业等领域,以尽可以减少风险,获得收益,从而使资本得到增值,而资本的增值部分,也就是基金投资的收益归持有基金的投资者所有,专业的托管、管理机构收取一定比例的托管管理费用。 \x0d\x0a\x0d\x0a股票是以1"股"为单位的,基金则是以"基金单位"作单位的,在基金初次发行时,将其基金总额划分为若干等额的整数份,每一份就是一个基金单位。例如基金金泰发行时的基金总额共计20亿元,将其等分为20亿份,每一份即一个基金单位,代表投资者1元的投资额。 \x0d\x0a\x0d\x0a投资基金可以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 \x0d\x0a\x0d\x0a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设立后,投资者可以随时购买和赎回基金单位,基金的规模不固定的投资基金。 \x0d\x0a\x0d\x0a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一旦设立,基金的规模在规定的期限内是固定的,不能增发和赎回基金单位,投资者买卖基金只能在证券市场上交易。 \x0d\x0a\x0d\x0a目前我国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或联网上市的基金均为封闭式基金。 此外,根据基金的资金投向的不同,基金又可分为证券投资基金,货币基金,外汇基金,产业基金等。 \x0d\x0a一、证券投资基金 \x0d\x0a证券投资基金是专门投资于证券市场的基金。 \x0d\x0a我国在1998年3月颁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对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起设立募集上市管理等方面都作了详细的规定。 \x0d\x0a二、指数基金 \x0d\x0a指数基金是一种按照证券价格指数编制原理构建投资组合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基金。从理论上来讲,指数基金的运作方法简单,只要根据每一种证券在指数中所占的比例购买相应比例的证券,长期持有就可。 \x0d\x0a对于一种纯粹的被动管理式指数基金,基金周转率及交易费用都比较低。管理费也趋于最小。这种基金不会对某些特定的证券或行业投入过量资金。它一般会保持全额投资而不进行市场投机。当然,不是所有的指数基金都严格符合这些特点。不同具有指数性质的基金也会采取不同的投资策略。 \x0d\x0a目前指数基金有兴和、普丰、天元三只指数基金,就是有指数基金特点的"优化指数型基金"。 \x0d\x0a基金是指通过发行基金单位(或基金券)将投资者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交由专业的托管人和管理人进行托管、管理,动作资金,投资于股票、债券、外汇、货币、实业等领域,以尽可以减少风险,获得收益,从而使资本得到增值,而资本的增值部分,也就是基金投资的收益归持有基金的投资者所有,专业的托管、管理机构收取一定比例的托管管理费用。 \x0d\x0a股票是以1"股"为单位的,基金则是以"基金单位"作单位的,在基金初次发行时,将其基金总额划分为若干等额的整数份,每一份就是一个基金单位。例如基金金泰发行时的基金总额共计20亿元,将其等分为20亿份,每一份即一个基金单位,代表投资者1元的投资额。 \x0d\x0a\x0d\x0a投资基金可以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 \x0d\x0a\x0d\x0a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设立后,投资者可以随时购买和赎回基金单位,基金的规模不固定的投资基金。 \x0d\x0a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一旦设立,基金的规模在规定的期限内是固定的,不能增发和赎回基金单位,投资者买卖基金只能在证券市场上交易。 \x0d\x0a\x0d\x0a目前我国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或联网上市的基金均为封闭式基金。 此外,根据基金的资金投向的不同,基金又可分为证券投资基金,货币基金,外汇基金,产业基金等。 \x0d\x0a一、证券投资基金 \x0d\x0a证券投资基金是专门投资于证券市场的基金。 \x0d\x0a我国在1998年3月颁布了"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对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起设立募集上市管理等方面都作了详细的规定。

基金公司是做什么的

8. 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申请成立基金公司的条件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主要发起人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主要发起人经营状况良好,最近3年连续盈利;每个发起人实收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拟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有明确可行的基金管理计划;有合格的基金管理人才;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一般应向证券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文件,由证券管理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由证券管理部门予以批准、注册后,基金管理公司才能开业。
申请条件
股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办法的规定;
有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章程;
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股东必须以货币资金实缴,境外股东应当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出资;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设置了分工合理、职责清晰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岗位;
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监察稽核、风险控制等内部监控制度;
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主要股东具备的条件
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
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质量良好;
持续经营3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公司治理健全,内部监控制度完善;
最近3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没有挪用客户资产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在税务、工商等行政机关,以及金融监管、自律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无不良记录。
成立基金公司需具备上述条件,且缺一不可。从上述可以看出,注册基金公司要将相关资料准备齐全,如公司名称核定、公司章程起草、股东股权分配、公司任职证明、公司法人确定、公司注册地址等。
申请程序
根据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至少有两个符合条件的发起人发起。由主要发起人作为申请人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经过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基金管理公司的筹建和开业必须经过中国证监会批准。
申请筹建基金管理公司,应由主要发起人作为申请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申请报告;可行性报告;发起人情况;发起人协议;负责筹建工作的人员名单、简历;以及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其中发起人协议主要包括:发起人的基本权利及义务、发起人认购基金单位的出资方式及首次认购和在存续期间持有基金单位的份额、发起人对主要发起人的授权等。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筹建的基金管理公司的筹建期限为6个月。如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在筹建期限内,不得开展基金管理和其他业务活动。
基金管理公司筹建就绪,由申请人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开业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筹建情况、验资证明、人员情况、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能、管理制度、公司章程、营业场所及技术设施、基金管理计划与业务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其中公司章程应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准则第四号《基金管理公司章程必备经批准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应持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文件领取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管理公司法人许可证》。
经批准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由中国证监会统一在指定的报纸上向社会公告,公告费用由被公告的基金管理公司支付。申请成立基金公司的条件: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是:主要发起人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主要发起人经营状况良好,最近3年连续盈利;每个发起人实收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拟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有明确可行的基金管理计划;有合格的基金管理人才;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一般应向证券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文件,由证券管理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由证券管理部门予以批准、注册后,基金管理公司才能开业。例如,在美国,基金管理公司受《投资顾问法》的约束。基金管理公司的审查批准机构是美国证券与交易委员会(SEC)。在日本,任何公司想成为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都必须从大藏省获得许可证,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只有获得大藏省颁发的许可证才能签定涉及证券投资基金的契约。
基金公司注册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管理型企业:
公司制管理型企业“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合伙型企业“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必须放在商号和行业用语前面。
管理型企业名称核定为: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北京**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数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管理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
管理型企业均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发放贷款;
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管理型企业和投资型企业不得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但是所有投资的未上市企业上市后,所持有的未转让部分及其配售部分可不在此限。
基金型企业:
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分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
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书)承诺全部到位。
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发放贷款;
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注册程序:
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材料;
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指定(委托)书》等有关表格;
经营范围及前置许可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入资手续并到法定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
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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