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高层手中的股票和他们上市发行的股票的性质不一样,不能相互交易吗?

2024-05-07 14:39

1. 上市公司高层手中的股票和他们上市发行的股票的性质不一样,不能相互交易吗?

通常情况下,如果没有特别说明,你提到的这两种股票性质是一样的,每一股股票都代表着对上市公司的相同等分的所有权和决策权,这就是所谓的同股同权。
这里所说的特别声明,比如有些高管持有该公司的优先股,那么这种股票和上市发行的股票性质是不一样的,通常优先股是优先享受股息分配和破产清算剩余财产优先分配,所以没有决策投票权。
至于交易,通常分为两种:一种是在证券市场上公开买卖。在限售期内上市公司高管手持股票是不能公开交易的,但可以按照规定协议转让。比如股东甲想退出该公司,只要董事会和股东会不反对,并且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产生负面影响,他可以把手中的股份转让给其它股东。过了限售期后,原则上都可以在二级市场上公开抛售,但一般都要事先和事后发布相关公告。

上市公司高层手中的股票和他们上市发行的股票的性质不一样,不能相互交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