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免税项目都有哪些?

2024-05-19 21:43

1. 国家免税项目都有哪些?

1、省、部、军级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9、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10、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11、对于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12、国家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国家免税项目都有哪些?

2. 免税项目有哪些?

免税项目,增值税的免税项目: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等等。
企业所得税免税项目有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中药材的种植;林木的培育和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林产品的采集;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远洋捕捞。
免税指国家为了实现一定的政治经济政策,给某些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的一种鼓励或特殊照顾。减税是从应征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免征全部税款。我国幅员广阔,经济情况千差万别。可能因为国家经济政策的要求,需要对某些行业、企业或产品的发展给予一定的支持和鼓励;可能因为某些纳税人遭受自然灾害发生意外损失,需要给予特殊照顾;也可能因为生产经营条件发生较大变化,而税法规定的税率一时又不宜于调整,需要给予特殊照顾,等等,这就需要采取减税免税措施把税法的统一性和必需的灵活性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地对待征税中的各种特殊情况。
免税(duty-free)在经济生活中,税收立法确定的税收制度,包括设立税种、设计税目和税率,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一般情况群体的平均承受能力来制定的,适应了普遍性、一般性的要求。但具体到不同产业、不同地区和不同的纳税人、征税对象,往往需要从实际出发,对一些需要扶持、鼓励或照顾的地区、行业、产业或纳税人、征税对象给予特殊的规定,以体现税收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合理负担的原则。因此,在统一征税的基础上,采取免税的税收优惠,以适应个别的特殊的情形,成为世界各国税收制度普遍采取的一种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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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免税项目有哪些?

免税项目具体如下:1、营业税的免税项目有:(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3)医院、诊所、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4)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所提供的劳务服务;(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所售门票业务,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业务。2、个人所得税法定免税项目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取得的下列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5)保险赔款;(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另外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下列项目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3、我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家限制的产品外,免征消费税。主要有:(1)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其实际出口数量和金额可免征消费税;(2)来料加工复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3)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4、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可以免征增值税的主要项目如下:(1)农业(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2)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3)下列企业(项目)进口的规定的自用设备和按照合同随同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备套件、备件:其一,国家鼓励、支持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之内进口规定的自用设备,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其二,企业为生产《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所列的产品而进口规定的自用设备和按照合同随同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其三,软件企业进口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

免税项目有哪些?

4. 中国有哪些免税项目啊?

一、营业税的免税项目有: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3、医院、诊所、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4、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所提供的劳务服务。
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
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所售门票业务,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业务。
除了这些免税项目外,还有对个人应税收入未达到起征点的免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项(日)营业额100元。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额征收营业税。
二、个人所得税法定免税项目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三、我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家限制的产品外,免征消费税。主要有:
1、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其实际出口数量和金额可免征消费税。
2、来料加工复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免征消费税。
3、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企业在国内采购之后运出境外,作为在境外投资的;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理、修配业务的;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和远洋国轮,并收取外汇的;
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享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中外合资企业收购自营出口的国产应税消费品都属国家特准退还、免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
企业生产销售达到低污染排放限值标准的小轿车、越野车和小客车,可以减征30%的消费税。
外贸企业出口和代理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可以退还已经征收的消费税。
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四、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可以免征增值税的主要项目如下:
1、农业(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
2、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3、下列企业(项目)进口的规定的自用设备和按照合同随同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备套件、备件:
其一,国家鼓励、支持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之内进口规定的自用设备,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其二,企业为生产《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所列的产品而进口规定的自用设备和按照合同随同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
其三,软件企业进口的;
其四,已经设立的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先进技术型和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的技术改造,在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以内,利用投资总额以外的自有资金进口的;
其五,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在投资总额以内进口的;
其六,符合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利用外资优势产业和优势项目目录的项目,在投资总额以内进口的(在投资总额以外利用自有资金进口者也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

扩展资料:
免税优缺点:
一、优点
1、可以彻底消除国际重复征税。
2、在来源的国税率低于居住国税率时,居住国采用免税法,可以使纳税人实际享受到来源的国给予的优惠。
3、在税务管理方面,简便易行。

二、缺点
1、免税法是建立在居住国放弃对其居民的境外所得的征税权的基础之上,使居住国的利益受到损害。应该是兼顾来源的国、居住国、纳税人几方面的利益。
2、在采用免税法时,如果居住国对本国居民的境外收入免征税,在来源的国税率低于居住国税率时,就会出现在境外取得的的收入,比在境内取得的同样收入,税务负担低。与公平原则不符。
也会引起国内的资本与利润,不正常地转移到低税负国家或者避税地区。在实践中,采用此种方法的国家较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免税

5. 免税项目有哪些?

营业税的免税项目有: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3、医院、诊所、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4、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所提供的劳务服务。
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
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所售门票业务,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业务。
除了这些免税项目外,还有对个人应税收入未达到起征点的免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项(日)营业额100元。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额征收营业税。【摘要】
免税项目有哪些?【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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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的免税项目有: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3、医院、诊所、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4、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所提供的劳务服务。
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业务。
6、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举办文化活动所售门票业务,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业务。
除了这些免税项目外,还有对个人应税收入未达到起征点的免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项(日)营业额100元。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额征收营业税。【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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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项目有哪些?

6. 免税项目

法律分析:增值税免税项目和应税项目分开核算,是指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7. 增值税免税项目有哪些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具体来说,直接从事种植业、水产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养殖业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的属于税法规定范围的初级农产品。2、避孕药和用具。三是古书。具体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4、进口仪器设备,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5、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免费援助进口材料和设备。6、其他个人(不包括个体工商户)销售他们使用的商品。与残疾人有关的增值税征免项目。8、国有粮食企业免征增值税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增值税免税项目有哪些

8. 增值税免税项目有哪些?

1.《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7项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古旧图书,是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征免税项目:15项
  (1)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鼓励节能减排的规定
  ①免征增值税的自产货物(如:再生水;以废旧轮胎为全部生产原料生产的胶粉;翻新轮胎)
  ②免征增值税的劳务(如:污水处理劳务)
  (2)对宣传文化事业实行增值税优惠的规定
  (3)纳税人生产销售、批发、零售有机化肥免征增值税
  (4)融资租赁业务
  (5)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6)从事热力、电力、燃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的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一次性费用的增值税政策。
  (7)纳税人代行政管理部门的收费,对符合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
  (8)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从事汽车销售的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不作为价外费用征收增值税。
  (9)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
  (10)印刷企业接受出版单位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印刷有统一刊号(CN)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图书、报纸和杂志,按货物销售征收增值税。
  印刷厂印图书、报纸、杂志和书报,分为两种情况:
  ①纸张是印刷厂提供,税率为13%;
  ②纸张由出版单位提供,税率为17%;
  除此之外,印刷厂还可以印资料、信纸等等,无论是哪方提供的原料,税率统一为17%。
  (11)对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12)——(14)一般了解。
  (15)新增: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大型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设备等列举货物而确有必要进口部分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