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制度的制度发展

2024-05-18 23:51

1. 医疗保险制度的制度发展

自1921年8月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成立开始,中国共产党人在为劳动大众争取基本的医疗保险方面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就医疗保险问题提出了一系列议案。在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颁布了涉及医疗保险内容的诸多具体规定。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迅速展开,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开始启动。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1951年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正式颁布。1953年,国家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进行了修改,于1953年1 月颁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若干修正的决定》,同时公布了修正后的条例,从而使劳保医疗制度得以建立。1952年6月,政务院颁布了《关于全国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措施》,公费医疗保险制度开始在全国实行。我国农村合作医疗起源于40年代陕甘宁边区的“医药合作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随着土地革命的结束,农村互助合作风起云涌,不少地方由群众自愿筹资成立了医疗互助组织,如保健所、医疗所。1956年,全国人大一届三次会议通过了《高级农村合作社示范章程》,对合作社的社员因公负伤或因公致病的医疗给予了明确规定。不久,全国普遍出现了以集体经济为基础,集体与个人相结合,具有互助互济性质的农村合作医疗。至此,我国以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农村合作医疗为主要内容的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形成。自1994年国务院决定在江苏镇江、江西九江试点开始,我国拉开了从计划经济下劳保医疗与公费医疗体系向市场经济下社会医疗保险体系转变的改革历程,逐步建立起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内的三大医保制度,初步构成了覆盖全体国民的医保体系。在覆盖对象的划分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1998年为国有企业改革解困而出台的一项配套措施,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这是自然的考虑,但也在客观上造成该制度覆盖面较为狭窄,仅限于城镇正规就业职工;2003年出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覆盖对象是广大农村居民;2007年出台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对象为不属于职工医保制度覆范围的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从制度设计的初衷来看,三大医保制度各自的覆盖范围应当是清晰的,然而随着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调整、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使得三大险种的覆盖对象之间开始出现不同程度的交叉,尤其对农民工、失地农民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等特殊人群应当纳入哪种制度范围缺乏明确的规定,各地做法不一。

医疗保险制度的制度发展

2.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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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逐步建立了有时代特色的医疗保险体系,并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往医疗保险制度的缺陷也逐渐暴露出来。本文从当前医疗保险制度的弊端入手,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加大力度进行医疗保险改革,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医疗保险制度。1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情况我国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于20世纪50年代初,包括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两部分。这项制度实施几十年来,对于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减轻职工的个人和家庭负担、提高全民族的健康水平等起到了积极作用,促进了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中存在的弊端也日渐暴露出来。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1)医疗费用国家和企业包得过多,负担沉重、管理不善、缺乏有效的费用控制机制,造成极大的损失和浪费;(2)医疗保险的覆盖面窄,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低,部分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满足与医疗资源浪费的现象并存,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不统一。由于原有的这套医疗保险制度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甚至阻碍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因此,国务院于1998年12月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以下称《决定》),部署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在1999年内全国基本建立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决定》颁布以来,全国各省市以“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为原则,加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的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各省市基本上都根据实际建立起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框架,成立了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社保基办),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并由社保基金办负责审核并选定了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和定点药店,拟定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相应的管理办法等。在基本医疗保险之外,各地还普遍建立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制度,以解决社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之上的医疗费用。望采纳

3. 中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趋势

21世纪中国社会工作发展新趋势21世纪是一个“文明大转换”的世纪。21世纪的中国社会在变革:社会成分日益复杂,社会结构再度调整,社会利益重新分配,社会生活急剧变化。在社会职能不断转变与完善的过程中,社会工作是现代社会里涉及到在包括物质领域和精神领域的生活、医疗、教育、服务、调节等广泛领域中去实现人与社会和谐一致,促进社会进步的专业与实践。社会工作研究与实践者,面对社会变革带来的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必须去了解、去适应、去解决。中国社会工作政策研究上的新发展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具现代意义的社会工作产生之日起,各国的社会制度如社会保障制度等都需要经过专门训练的掌握专门知识的人去具体实施,并使社会福利等朝着社会工作研究指引方向发展。在此过程中,作为活动的准则、作为调动和约束人们行为规范的社会工作相关政策,有了长足进展。政策理论研究,亦结合各国的实际正逐步深入。中国的社会工作开展尤其是政策的研究,自20世纪初,中国的欧美留学志士,就对社会工作开展及政策作了探索。但牵涉面是局部的,发展是缓慢的。新中国成立尤其是80年代以来,在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保障、教育、保健、服务、行政等社会工作政策上,一方面注重对个性的政策规定,另一方面更重视诸多方面的政策理论研究。发展意味着在现实基础上的提升。随着社会各层面的深度改革,稳定、和平、公平、效率等成为全体社会成员包括弱势人群追求,这促使社会稳定机制的必然完善,更意味着作为有效机制的社会工作新政策、新制度的必然安排。根据社会工作的鲜明的自身特点和发展规律,针对我国社会工作现状远远不能满足客观需求的事实,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模式和政策研究水平,21世纪,中国社会工作在政策上必将有一新发展。一是根据不同内容,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工作保障体系。如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社会保障体系“在‘九五’期间,要加快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初步形成社会保障、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相结合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今后15年要“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存在城乡差别的社会救济制度将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在21世纪,社会互助政策、法规将臻于完善,工作机构和运用体系趋于完整,形成规范化的社会互助制度。加强社会工作考量及服务评估制度。确立社会工作者应有的职业定位,在法律(制度)保证下开展工作,制定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教育规划规则等等。二是鉴于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现实,采用灵活的政策制定形式。从东部到西部,从城市到海岛、到农村、到山区,我国社会工作的开展与发展是很不平衡的。而我国各项政策面向法制化,是21世纪一个发展趋势。在利用现有的政策资源,在引进、消化、本土化的过程中,社会工作政策可以制定比较规范的法律、法规,以国家行政机关颁布的形式固定并实施。社会工作政策也可以针对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与结构存在的差异性,以全国性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实施范围相对限制的相关政策。社会工作政策还可以注重专项政策的研究与制定,如结合社会工作资源与特点,民间群众团体制定一些适用于团体内部的条例、规定、指示,具化为符合社会工作对象特点,操作性强的要求、方法与措施,并在实践中完善。如中国志愿者活动,经过几年的发展与运作,就很有必要将之制度化,健全机制,有明确的章程制度、志愿服务站、扶贫接力、社会招募等志愿服务项目完整的运行规则和制度。三是提高社会工作政策的实施能力。改变多头管理的现状,向统一管理机构发展。改变政策制度的实施机制与监督制度较为薄弱的现状,执行与监督分设,加强法制责任制度。改变当前政策实施范围大部分局限于城市的倾向,面向广阔的农村新天地,扩大政策有效覆盖面。在实施过程中,时刻接受社会工作实践的评判与检验,及时作原有政策修订、补充与丰富。及时注意与社会各项政策的配套与衔接。中国社会工作地域研究上的新扩大一是城市社会工作新生长点、新领域、新天地研究。当前学术界普遍认为,目前我国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但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却未达到工业化初期水平。调整社会结构已是当务之急,亦是趋势。国家也要加大力度,采用适当的政策加快城镇建设。在城市化过程中,随着工业化程度的不断加强,个体心灵封闭日益加深,心灵对可以产生共鸣的空间需求日益强烈。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不能保留原来的自我,他们增加“人”与“人”之间的认同,增加“人”与“域”之间的契合,这对社会工作的研究与实践提出了新的要求。21世纪,作为城市基本细胞之社区,随着其功能的完善,人们对社区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无论采取诸如“新老楼区结合”、“现代化小区”、“高层建筑”、“企业封闭小区”等模式,社区都离不开地域条件,因地理环境(自然的、文化的、经济的)、人员结构的差异而各不相同,社区工作要正常化、健康化、持久化。这是社会工作新的生长点、新领域、新天地。二是农村(包括海岛、山区、水乡)区域社会工作新生长点、新领域、新天地研究。在侧重都市社会工作研究同时,另一个现今常被研究者所忽视的社工领域占地球版图相当大比例的城市之外的农村,包括海岛、山区、水乡等区域社会工作研究,在21世纪,将成为社会工作研究的重要领域。各个社区将要根据不同的区情、县情、乡情来确定自己的特色定位,探索建立具有海岛特色、山区特色、水乡特色的社会工作新路子。同时,为大多数人谋求利益的社会活动必须在各地方得以实践,像健全农村保障制度的建立,切实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者的合法权益,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服务等农村区域社会工作模式的探究等,都将是社会研究的重要内容。中国社会工作社会化研究新趋势一是加强社会工作对象社会化研究。人的社会化,是人在社会生活中通过与周围他人的联系与互动,不断反映并调适与他人关系,形成人的社会属性,促其从生物人向社会人转变。21世纪人的社会化的内容形式将更为广泛。从20世纪的“单位人”转向“社会人”乃至更高层次的社会活动家,21世纪人的社会化,突出表现首先是融入市场,在更为激烈、更为成熟的市场竞争中,具备更深蕴意;其次是走向社会,21世纪将改变20世纪以来的个体在社会上有单位行政领导,在家庭中依靠家长亲友的状况,跳出行政与家庭亲属网络的社会支持体系,在广阔的社会背景中,实现文化的融合、心理的归依,寻求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我之间新的和谐。社会工作一个突出功能是整合新的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网络,协调关系,摆脱困境。因此,在人社会化的过程中,社会工作针对上述特点,针对人们在教育、生活、就业、成才、社交等方面的需求,应使“多数人为少数人服务”与“少数人为多数人服务”相结合,遵循个人目标与组织相一致的原则。如社区工作的开展采取联合体、联络站、联谊会等多种形式,不仅仅从管理性、保护性上服务,更从发展性服务着手。二是强调社会工作的社会化工作程度。社会工作主动参与性与社会化工作程度有待提高。如作为21世纪文明标志的环保问题,其关键是建立公众参与的社会环境与社会机制。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不仅是一种有效的社会监督,更是一种有效的自我教育与社会教育。社会工作的社会化理论,重要一个方面是意欲寻找社会工作的主动参与的准确契合点,以提高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三是探索社会工作的社会化工作模式。这是近年来形成的创新思路。针对人们的衣、食、住、游、购、娱生活领域的无限拓展,社会工作模式值得探讨。如今后社会工作中,政府突出作用相对减弱,但其作用发挥在今后较长一段时间内存在并持续,因此,要发展社会化的、具有一定独立资金与资源的民间机构并探索新型的工作机制。如社会保障体系,要逐步形成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管理服务社会化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又如社区服务的可持续发展,要增加感召力、号召力与影响力,建立社区工作社会化、自治化的工作模式,形成行政化向自治化发展的态势。中国社会工作“网上社区”研究新动向21世纪,更加丰富多彩的Internet吸收越来越多的各阶层人士尤其是青少年成为“网友”,使他们沉湎于“网上世界”。他们为了过网瘾毫不吝惜地加大投资电脑硬、软件。“网上一代”在网络中获得知识、交流思想、参与活动。一个“虚拟”的社会大群体现实地存在着。面对由此形成的更机械的、冷漠的和功能的人际,如何建构“网上社区”结构、机制和功能,把“网上一代”引向高雅而不粗俗、通俗而不庸俗的方向发展?社会工作必须结合自身特点和“网上社区”的特殊性,突破行政管理区域,通过建立“网上社区”,发挥其正面效应。社会工作介于以法律、法规、行政力量等对个人与社会实行强制性干预和以舆论宣传、思想信仰、伦理道德等力量对个人与社会产生导向性干预这两者之间,而网络,其涉及领域宽广,很难用完全一致的法令法规去约束网民的行动,何况,“网民”更具有匿名性、间接性等特点。社会工作“网上社区”社区工作的开展由此更具挑战性。“网上社区”社会工作因此更应注意强化对策性研究,找问题、摆原因,更要解决问题,克服困难,缓解矛盾。“网上社区”的工作思路要突破传统在封闭环境中建立的说教式的意识形态,结合传统的工作方式与思维模式,采取灵动活泼的形式,融入“网民”生活,激活“网民”的主动性与参与性,不断放大、增加认同感与归属感,并可探索在新领域建立相应专业化的“网上社区”的有效途径。在这方面,广东深圳市迈出了可喜的第一步:架设在互联网络上的“深圳青少年网”,面向青少年,面向全社会,通过开放各种学习培训、法律辅导、心理咨询、就业指导、婚恋家庭、健康生活等信息网点,设立“网上文学社”、“网上学院”、“网上义工站”,将这纳入大范围的、普及的社会工作渠道。浙江湖州团市委推出的“湖州之窗”、“读书网”等,亦发挥强大先发优势、领域优势,“寓教育于服务”,做好引导青年、教育青年与服务青年的工作。“网上社区”的社会工作必须利用互联网的技术优势,提高其响应速度、服务效率。将计算机管理、信息网络技术、中介服务、城市救助、再就业等内容引进社会工作服务领域,提高服务的科技含量,以最快捷方式,最大程度满足成员要求,使信息资源、服务资源利用率大幅度提高。中国社会工作者专业化与职业化研究新态势目前,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社会工作实践者对社会工作的认识是有距离的。政府部门多从社会工作管理层面来考察,专家学者多从学术、理论高度进行分析,社会工作实践者多从教育、服务细节入手。如何使这三方面有机糅合,使理论研究、实际操作与对策性研究相结合,形成“三位一体”的统一状态?根据国情,应经常组织由党、政、团、院、所等人员参加研讨座谈会;组织省、市、区社会工作的经验会、理论会、观摩会等,使中国的社会工作者达到感性与理性的统一,培养造就既具有科学理论,又具有实践经验的成功职业工作者。社会性工作必然以人为本,以前述的社会化为基础,以法制化为保障,以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全面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人才效益。一是院校的专业建设。建立并扩展专门从事社会工作教育的院校,安排实用可行的系列训练课程,加强社会工作者的专业素养,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在学科领域的地位和影响。培育学术环境、气氛与条件,为人才的成长与学术的成熟做一些实质性的工作。目前,我国社会工作教育尚处于恢复发展初期,专业教育的现状远未达到现实对专业的需求(如浙江省)。在高等院校中,应大力加强学科建设,拓展学科领域,扩大招生对象,广泛吸引有志于社会工作的青年学生,使之真正地掌握扎实的专业知识,用社工的方法和价值观去应对实际问题,从而走专业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二是专门机构建设。建立有专门从属的社会工作团体及下属从事各类福利服务的机构。既让专业教育的社会工作者有专门的实践部门,又为社会工作者提供职业岗位,壮大专门从事社会工作专业的骨干队伍,并为社会上热心于社会工作的义务者,创造他们投身于社会的大服务中去的有利环境,使之在参与和体会中得以成熟。三是专业制度建设。建立公认的职业守则和保证守则被执行的审核与证照制度。建立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的工作程序和必要的职业权利保障。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工作者的录用与聘任制度,建立激励机制与制约机制等等。唯有如此,社会工作者才能不是单凭爱好、兴趣而业余的、义务的,亦使社会工作的开展与发展有切合实际的政策依据、法律依据,更让政府行政机构依法管理、监督如社区等的工作与对象。在历史发展潮流中,社会工作者以其专业化、职业身份得到社会的认可。从而使社会工作不只是专业化的解困救难手段,更为保障良好的社会秩序与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专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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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趋势

4.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发展

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国逐步建立了有时代特色的医疗保险体系,并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往医疗保险制度的缺陷也逐渐暴露出来。本文从当前医疗保险制度的弊端入手,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加大力度进行医疗保险改革,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医疗保险制度。1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情况我国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于20世纪50年代初,包括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两部分。这项制度实施几十年来,对于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减轻职工的个人和家庭负担、提高全民族的健康水平等起到了积极作用,促进了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中存在的弊端也日渐暴露出来。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1)医疗费用国家和企业包得过多,负担沉重、管理不善、缺乏有效的费用控制机制,造成极大的损失和浪费;(2)医疗保险的覆盖面窄,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低,部分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满足与医疗资源浪费的现象并存,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不统一。由于原有的这套医疗保险制度已经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甚至阻碍了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因此,国务院于1998年12月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以下称《决定》),部署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在1999年内全国基本建立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决定》颁布以来,全国各省市以“低水平、广覆盖,双方负担,统账结合”为原则,加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的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各省市基本上都根据实际建立起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本框架,成立了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社保基办),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并由社保基金办负责审核并选定了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和定点药店,拟定出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及相应的管理办法等。在基本医疗保险之外,各地还普遍建立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制度,以解决社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之上的医疗费用。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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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1998年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之前,我国实行的是50年代建立的公费医疗制度和劳保医疗制度。公费医疗制度,是指国家为保障国家工作人员而实行的、通过医疗卫生部门向享受人员提供制度规定范围内免费医疗预防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仅限于各级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其他党派、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还包括高等学校的大学生和退伍在乡的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劳保医疗制度是指为保护企业职工的健康,对其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按规定享受医药费用补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覆盖范围仅限于国营企业(国有企业)和包括县以上的大集体企业。由于这种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面太小,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1998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对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进行改革。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

6.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意义

医疗保障与医药卫生事业直接相关、相互影响、密不可分。医疗保障功能必须通过购买医疗服务来实现;同时,医疗保障购买服务的过程中,也将对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一方面医疗保障体系的不断健全,将为国民健康提供稳定资金来源,这些资金最终全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转化为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医疗保障机构作为全体参保人员利益代表,在购买医药服务的过程中,将发挥对医疗机构的监督、制约、引导作用,有利于形成外部制衡机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机构加强管理。

7.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主要目标

医疗保障的主要目标是合理组织财政资源,满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医疗资金需求,简言之,就是“有钱看病”。这么一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却是公认的“世界难题”,其主要特点和难点:一是涉及系统多,包括个人、组织、政府、社会,相互之间关系错综复杂;二是必须通过购买医疗服务才能实现保障功能,与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险相比,增加了购买医疗服务的环节,管理服务的难度和复杂程度明显增加;三是供求关系难以测定,医学技术的发展无止境,人民对生命和健康的期望无止境,而资金的筹集有限,特别是随着老龄化进展,供求矛盾将更加突出。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主要目标

8.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主要政策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共同构成我国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主要政策:(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998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在全国范围全面进行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改革。1.覆盖范围。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随着原劳动保障部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参保政策的明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际上覆盖了城镇全体从业人员。截至2009年底,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2亿人。2.筹资标准。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在职职工缴费率为本人工资的2%,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具体缴费比例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目前,用人单位缴费率全国平均水平为7.37%,个人缴费率全国平均为2%。3.统筹层次。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为统筹单位,也可以县(市)为统筹单位,京津沪原则上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筹。目前,全国多数地区为县级统筹,目前正在进行提高统筹层次的工作。4.待遇支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个人账户主要支付门诊费用、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以及在定点药店购药费用。统筹基金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和部分门诊大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实际在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2009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约72%,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约67%。(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解决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医疗保障问题,2007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目前,这项制度已在全国全面推开。主要政策:1.覆盖范围。城镇中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学生(包括大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截至2009年底,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1.8亿人。2.筹资标准。由各地按照低水平起步的原则,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家庭和财政负担的能力合理确定。2009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人均筹资标准为130元。3.政府补助。为了引导和帮助广大城镇居民缴费参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了政府补助的政策。2009年政府对参保居民的补助标准为不低于每人每年80元。4.待遇支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建立个人账户,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医疗费用和部分门诊大病费用。2009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约55%。此外,为解决参保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问题,部分地区开展了门诊统筹,将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是以政府资助为主、针对农村居民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1.覆盖范围。所有农村居民都可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截至2009年底,参合人数8.33亿人。2.筹资和政府补助。政府对所有参合农民给予适当补助,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除市区以外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每人补助40元,地方财政的资助额不低于40元,个人缴费20元。中央财政对东部省份也按中西部地区一定比例给予补助。3.待遇标准。新农合一般采取以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主要补助参合农民的住院医疗费用。各县(市)确定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和额度。2009年,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约55%。(四)城乡医疗救助。城乡医疗救助体系是我国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兜底层次,包括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由政府财政提供资金,主要是为无力进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以及进入后个人无力承担自付费用的城乡贫困人口提供帮助,使他们能够与其他社会成员一样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社会医疗救助的对象是因病致贫的低收入者和贫困者,资金主要由财政支持,也可以吸纳社会捐助等其他来源的资金。2009年,全年共累计资助5650万人参保参合,住院救助520万人次,门诊救助1083万人次。(五)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主要政策。医疗保险的保障功能需要通过购买医疗服务来实现。由于医疗服务存在高度专业性、资源相对垄断性等特点,医患之间信息不对称,不能实现完全充分的市场竞争。因此,医疗保险机构必须承担控制医疗费用的责任,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进行有效管理和引导,主要管理手段是三个目录、两个定点、一个结算办法,简称“三二一”。1.服务项目管理。通过制定相关标准和办法,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可以支付的医疗服务项目范围。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简称“3个目录”。参保人员在“3个目录”规定范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2.就医管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管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定点机构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参保人员可以选择若干包括社区、基层医疗机构在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也可以持处方在若干定点药店购药。目前,全国定点医疗机构8.36万家,其中基层医疗机构占76%,定点零售药店9.63万家。多数统筹地区实现了住院医疗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个人只负担自付医疗费用,但异地就医垫付问题还比较普遍。3.结算管理。医疗费用结算方式是指医疗保险费用拨付的方式和流向,不同的支付方式与标准产生不同的激励机制。目前各地实行按服务项目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制、按病种付费等多种结算方式。从医疗保险结算的发展趋势看,由单一的结算方式向复合式结算方式转变,如门诊和住院通常采取不同的结算方式;由以按服务项目付费为代表的后付制向预付制转变,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选择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有助于调动医疗机构和医生主动控制医疗费用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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