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票的定义和种类是什么

2024-05-18 18:52

1. 汇票的定义和种类是什么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由此可见,汇票是这样一种票据:
第一,汇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由于这三个当事人在汇票发行时既已存在,故属基本当事人,缺一不可。但是随着汇票的背书转让,汇票上设立保证等,被背书人、保证人等也成为汇票上的当事人。
第二,汇票是由出票人委托他人支付的票据,是一种委托证券,而非自付证券。
第三,汇票是在指定到期日付款的票据。指定到期日是指见票即付、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四种形式。第四,汇票是付款人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给持票人的票据.此处的持票人包括收款人、被背书人或受让人。
汇票可从不同角度作出不同分类:
(1)以付款期限长短为标准,汇票可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即期汇票是指见票即行付款的汇票,包括标明:见票即付的汇票、到期日与出票日相同的汇票以及未记载到期日的汇票(以提示日为到期日)。远期汇票是指约定一定的到期日付款的汇票,包括定期付款汇票、出票日后定期付款汇票(也叫计期汇票)和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
(2)以记载受款人的方式不同为标准,汇票可分为记名式汇票和无记名式汇票。
(3)以签发和支付地点不同,汇票可分为国内汇票和国际汇票,前者指在一国境内签发和付款的汇票,后者指汇票的签发和付款一方在国外,或都在国外的汇票。
(4)以银行对付款的要求不同,汇票可分为跟单汇票和原票,前者指使用汇票时需附加各种单据(如提货单、运货单、保险单等),后者是指只需提出汇票本身即可付款,无需附加任何单据的汇票。
我国《票据法》将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前者是指银行签发的汇票,后者则是银行之外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签发的汇票。
在实践中,银行汇票一般由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需要使用各种款项,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的当事人是:
(1)出票人。这是指签发行。根据我国现行做法,只有参加“全国联行往来的银行才能签发汇票,即充当出票人。
(2)受款人。这足指收款人,收款人可以是汇款人,也可以是其他人。
(3)付款人。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汇款人不是汇票上的当事人,而是与出票人有原因关系的人。汇款人可以是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汇款人与签发行的关系是委托关系。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
商业汇票是指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商业汇票按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前者指由收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票据,后者指由收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票据。商业汇票的收款人、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一般指供货和购货单位。
在商业承兑汇票中,汇票上的当事人是:
(1)出票人是交易中的收款人,即卖方,或者交易中的付款人,即买方。
(2)承兑人,出票人如是卖方,承兑人为买方,出票人如是买方,本人为承兑人。
(3)付款人,是买方的开户银行。
(4)受款人,是交易中的收款人,即卖方。
在银行承兑汇票中,汇票上的当事人是:
(1)出票人是承兑申请人。
(2)付款人和承兑人是承兑行,即承兑申请人的开户银行。
(3)受款人是与出票人签订购销合同的收款人,即卖方。根据有关规定,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汇票的定义和种类是什么

2. 汇票的种类区别是什么?

汇票种类
基本内容
汇票是一人向另一人鉴发的,要求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执票来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摘自《英国票据法》)。汇票根据不同的形式、内容及使用的地区范围等情况,具有许多不同的种类和名称。具体如下:(1)按照出票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是商品交易活动中普遍使用的一种商业票据。由售货人对购货人或其委托的银行开发,经购货人或其委托的银行在票据上签章承兑,承认于汇票到期日付款给持票人。商业汇票的出票人是商品或个人,付款人可以是商号、个人,也可以是银行。商业汇票的出票人不必对付款人发送付款通知书,一般多为附有货运单据的汇票。银行汇票见“银行汇票”条目。(2)按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号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号承兑汇票又称商业承兑汇票,它是由企业或个人承兑的汇票。在交易活动中,销货人鉴发向购货人索取货款的汇票,由购货人在票面上注明承认到期付款的“承兑”或签名字样,从而承担付款的责任。未写“承兑”字样,只签名或签章应视同承兑。银行承兑汇票,是银行作为汇票的承兑人,在票面上办过承兑手续的汇票。在交易活动中,银行应购货人的请求,在销货人鉴发向购货人索取货款的汇票上注明承认到期付款的“承兑”字样并签章,从而承担付款的责任。商业承兑汇票是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银行承兑汇票是建立在银行信用基础上的。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都是远期汇票。只有远期汇票才会有承兑。(3)按汇票上注明的付款期限的不同,划分为即期付款汇票、定期付款汇票、确定日期付款汇票和延期付款汇票。即期付款汇票又称即期汇票,是在提示或见票时立即付款的汇票。收款人提示汇票的当天,即为到期日。即期汇票上须明确表示“在提出要求时”、“见票时或提示时”或“立即付款”字样。即期汇票无须承兑。汇票上没有明确表示付款日期,也即没有注明到期日者,即可视为见票即付的汇票。定期付款汇票又称远期汇票,是在一定期限或特定日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一般是30天、60天、90天等。定期付款汇票又分为见票后固定时期付款和出票后固定时期付款,其时间的计算均不包括见票日或出票日,但须包括付款日,即算尾不算头。如汇票到期日为非营业日(法定节假日)则庆顺延到下一个营业日。汇票规定出票日或见票日的一个月或数月后付款时,其到期日是在应该付款的那个月内的相应日期。如果没有相应的日期,则以该月的最后一天为到期日。确定日期付款汇票,又称板期付款汇票,属远期汇票。如On Sth Nov 19…fixed pay(thisbil)to…,此种汇票仍须提示承兑,以明确承兑人的付款责任。延期付款汇票,是在说明日期以后固定时期付款的汇票,属远期汇票。为了使“延期付款”可以在票面上看出到期日,出票人有时在汇票上加注提单日期或交单日期,把它转变成“在说明日期以后固定时期付款”。有时还按照提单日期填写出票日期,把它转变成为出票后固定时期付款。(4)按照汇票上有无附有货运单据的不同,划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参见有关条目。(5)按票面使用货币的不同,划分为本国货币汇票和外国货币汇票。本国货币汇票的票面金额为本国货币。外国货币汇票的票面金额为外国货币,付款时常折成本国货币付给收款人。(6)按承兑地点与付款地点是否相同,划分为直接汇票和间接汇票。直接汇票的承兑地点与付款地点相同。在国际贸易中,大部分汇票属于直接汇票。间接汇票的承兑地点与付款地点不同,承兑时须写明付款地点。(7)按汇票流通、使用地区范围的不同,划分为国内汇票和国际汇票。国内汇票的出票地和付款地同在一国之内,汇票的流通也在国内。国际汇票的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的所在地,至少有两处位于不同的国家,汇票的流通,涉及两国以上。(8)按出票人是否是付款人或收款人的不同,划分为已付汇票和已收汇票。已付汇票,汇票上出票人与付款人同为一人,严格地说,是不符合汇票的定义的,因此此种汇票可视同本票。有时一家银行的分行作为出票人,而以它的总行作为付款人,虽然出票、付款同为一人,但在两地,该种汇票故称为“已付汇票”。已收汇票,汇票上收款人就是出票人本人时,称为“已收汇票”,在贸易上广泛使用。(9)按汇票上收款人又称汇票抬头的不同,划分为限制性抬头汇票、指示性抬头汇票、执票人抬头汇票。限制性抬头汇票注明款付特定某人,不准转让给他人。出票人开立限制性抬头的汇票,是不愿使票据流入第三者手,以便把自己在汇票上的债务,仅限于收款人一人。指示性抬头汇票又称记名抬头汇票,汇票上注明付给某银行的指定人或付给某银行或其指定人。指示性抬头汇票经抬头人书后交付,可以自由转让。执票来人抬头汇票上注明款付给执票来人或执票来人姓名。执票来人抬头汇票无须持票人背书,仅凭交付而转让。汇票按以上分类,并不意味着一张汇票只能具备一个特征,而是可以同时兼备几个特征;另外,上述分类也并未穷尽所有的汇票,还有些不宜分类的特殊的汇票,如融通汇票、承兑汇票、到期汇票、逆转汇票、代理汇票等。(钟立泽)汇票副本以一式两联(或三联)发出的汇票中第一联汇票以外的汇票,即副本。汇票副本的兑付权次于汇票正本。只有在正本未经兑付的情况下,副本始可照兑。

3. 汇票的定义是什么

汇票简介:
汇票是最常见的票据类型之一,我国的《票据法》第十九条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它是一种委付证券,基本的法律关系最少有三个人物,
(1)发票人,签发汇票给
(2)执票人,并委托
(3)付款人,向执票人付款。
从以上定义可知,汇票是一种无条件支付的委托,有三个当事人:出票人、受票人和收款人。
出票人
(Dawe):是开立票据并将其交付给他人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出票人对收款人及正当持票人承担票据在提示付款或承兑时必须付款或者承兑的保证责任。一般是出口方,因为出口方在输出商品或劳务的同时或稍后,向进口商付出此付款命令责令后者付款。
受票人(Dawee/Paye):就是“付款人”,即接受支付命令的人。进出口业务中,通常为进口人或银行。在托收支付方式下,付款人一般为买方或债务人;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一般为开证行或其指定的银行。
收款人
(Payee):又叫“汇票的抬头人",是指受领汇票所规定的金额的人。进出口业务中,一般填写出票人提交单据的银行。收款人是汇票的债权人,一般是卖方,是收钱的人。
国际贸易结算,基本上是非现金结算,汇票是国际商务中一种常用的支付工具。在国内贸易中,卖方通常在没有结清帐户的情况下先发货,标明货款金额和支付方式的商业发票随后跟到,买方通常可以在不签署任何承认自己义务的正式文件之前先获得货物。相反,在国际贸易中,由于缺乏信任,买方在获得货物之前必须支付货款或者做出支付的承诺。使用以支付金钱为目的并且可以流通转让的债权凭证——票据为主要的结算工具。依照国际惯例,人们使用汇票来对交易进行结算,它是由出口商开出的、要求进口商或者它的代理在特定时间支付特定金额的命令。

汇票的定义是什么

4. 汇票的概念和种类是什么

由此可见,汇票是这样一种票据:
第一,汇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由于这三个当事人在汇票发行时既已存在,故属基本当事人,缺一不可。但是随着汇票的背书转让,汇票上设立保证等,被背书人、保证人等也成为汇票上的当事人。
第二,汇票是由出票人委托他人支付的票据,是一种委托证券,而非自付证券。
第三,汇票是在指定到期日付款的票据。指定到期日是指见票即付、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四种形式。第四,汇票是付款人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给持票人的票据.此处的持票人包括收款人、被背书人或受让人。
汇票可从不同角度作出不同分类:
(1)以付款期限长短为标准,汇票可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即期汇票是指见票即行付款的汇票,包括标明:见票即付的汇票、到期日与出票日相同的汇票以及未记载到期日的汇票(以提示日为到期日)。远期汇票是指约定一定的到期日付款的汇票,包括定期付款汇票、出票日后定期付款汇票(也叫计期汇票)和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
(2)以记载受款人的方式不同为标准,汇票可分为记名式汇票和无记名式汇票。
(3)以签发和支付地点不同,汇票可分为国内汇票和国际汇票,前者指在一国境内签发和付款的汇票,后者指汇票的签发和付款一方在国外,或都在国外的汇票。
(4)以银行对付款的要求不同,汇票可分为跟单汇票和原票,前者指使用汇票时需附加各种单据(如提货单、运货单、保险单等),后者是指只需提出汇票本身即可付款,无需附加任何单据的汇票。
我国《票据法》将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前者是指银行签发的汇票,后者则是银行之外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签发的汇票。
在实践中,银行汇票一般由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需要使用各种款项,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的当事人是:
(1)出票人。这是指“签发行”。根据我国现行做法,只有参加“全国联行往来”的银行才能签发汇票,即充当出票人。
(2)受款人。这足指收款人,收款人可以是“汇款人”,也可以是其他人。
(3)付款人。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汇款人”不是汇票上的当事人,而是与出票人有原因关系的人。“汇款人”可以是单位、个体经济户和个人。汇款人与签发行的关系是委托关系。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
商业汇票是指收款人或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商业汇票按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前者指由收款人签发,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票据,后者指由收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票据。
商业汇票的收款人、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一般指供货和购货单位。在商业承兑汇票中,汇票上的当事人是:
(1)出票人是交易中的收款人,即卖方,或者交易中的付款人,即买方。
(2)承兑人,出票人如是卖方,承兑人为买方,出票人如是买方,本人为承兑人。
(3)付款人,是买方的开户银行。
(4)受款人,是交易中的收款人,即卖方。
在银行承兑汇票中,汇票上的当事人是:
(1)出票人是承兑申请人。
(2)付款人和承兑人是承兑行,即承兑申请人的开户银行。
(3)受款人是与出票人签订购销合同的收款人,即卖方。根据有关规定,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5. 汇票的定义是什么

汇票是最常见的票据类型之一,我国的《票据法》第十九条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是国际结算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信用工具。它是一种委付证券,基本的法律关系最少有三个人物:出票人、受票人和收款人。
 
 汇票、本票和支票中当事人关系的共同的特点是:
 
 第一、票据由出票人签发;
 
 第二、由付款人(或是委托他人或由出票人自己)按照票面金额支付;
 
 第三、票面金额的支付是无条件的;
 
 第四、票面金额的支付必须有确定的日期或应在法定的期限内;
 
 第五、票面金额的支付是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的。

汇票的定义是什么

6. 商业汇票属于什么性质的票据


7. 什么是汇票,有几种啊?

汇票(Bill of Exchange)是由出票人签发的,要求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一定期限内,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票据。汇票是国际结算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信用工具。
汇票的分类:

1.按出票人的不同,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2.按有无随附商业单据,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 

3.按付款时间的不同,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

4.按承兑人的不同,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5按流通领域的不同,分为国内汇票和国际汇票。

汇票使用的程序:出票、提示、承兑、付款、背书、拒付

什么是汇票,有几种啊?

8. 汇票的具体概念是什么

1.英国票据法》对于汇票作出如下定义:汇票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即期或定期或在将来可以确定的时间,为某人或其指定来人或执票来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
2.汇票的必要项目
根据1930年法、德等30个国家签订的《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公约法》的规定,汇票必须具备下列几项内容,才能发生票据效力。
①写明其为“汇票”字样;
②无条件支付命令;
③付款人姓名或商号;
④出票人签名;
⑤出票日期和地点;
⑥付款地点;
⑦付款期限;⑧一定金额;⑨收款人姓名或商号。
3.汇票的种类
(1)按照出票人的不同,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①银行汇票
(BakesDaft)的出票人和付款人都是银行。银行汇票由银行签发后,交汇款人,由汇款人寄交国外收款人向付款行取款。此种汇款方式称为票汇,又称顺*法或汇付法。承办汇票银行在汇票签发后,必须将付款通知书
(AdviceofDawig)寄给国外付款行,以便付款行在收款人持汇票取款时核对,核对无误后付款。银行汇票多为光票,不附单据。
②商业汇票
(TadeBill)的出票人是商号或个人,付款人可以是商号、个人,也可以是银行。在国际贸易结算中,出口商用逆汇法,或称出票法,向国外进口商收取货款时签发的汇票,即属商业汇票。商业汇票的出票人不必对付款人发送付款通知书,一般多为附有货运单据的汇票。
(2)按照付款期限的不同,汇票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
①即期汇票
(SightBilloDemadDaft)是在提示或见票时立即付款的汇票。
②远期汇票
(TimeBilloUsaceBill)是在一定期限或特定日期付款的汇票。
(3)按照有无附属单据的不同,汇票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
①光票
(CleaBill)是不附带货运单据的汇票。光票的流通完全依靠当事人的信用,即完全看出票人、付款人或背书人的资信。信用好的当事人的汇票易于在市场上流通。银行汇票多是光票。
②跟单汇票
(DocmetayBill)是附带货运单据的汇票。跟单汇票除有当事人的信用外,还有物的保证。商业汇票一般多为跟单汇票。
(4)按照承兑人不同,汇票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①银行承兑汇票
(BqkesAccePtaceBill)是由银行承兑的远期汇票。
②商业承兑汇票(
Tade、AccePtaceBill)是由商号或个人承兑的远期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是建立在银行信用基础上的,商业承兑汇票是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因此,银行承兑汇票信用程度高于商业承兑汇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