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社会保障基础知识 社会保障法规试题吗

2024-05-18 18:31

1. 有社会保障基础知识 社会保障法规试题吗

一、单项选择题
1.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哪一个?
A.国家   B.企业  C.个人  D.其他社会组织
2.社会保障制度旨在满足人们什么水平的生活需要?
A.小康生活需要   B.基本生活需要   C.富裕生活需要   D.现代化生活需要
3.实行特殊性保障原则的国家,其社会保障的对象面向哪一层面?
A.全体社会成员  B.部分社会成员 C.全体劳动者   D.部分劳动者
4.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依据是什么?
A.社会立法  B.企业和个人的自觉性 C.思想教育
5.现阶段我国城镇职工按规定需要缴纳保险费用的社会保险有几种?
A.一种   B.二种  C.三种  D.四种
6.世界上第一个以立法形式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是哪一个?
A.美国  B.英国  C.德国  D.日本
7.下述哪一个不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
A. 单位缴费   B.个人缴费   C.财政补贴   D.社会捐赠
8.社会保障体系中最核心的保障是什么项目?
A.社会救助  B.社会福利  C.社会保险   D.社会优抚
9. 现阶段我国法定的社会保险有几种?
A.二种   B.三种  C.四种  D.五种
10.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主要保障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A.年老、失业、下岗、工伤、生育     B.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
C.年老、失业、下岗、疾病、工伤
11.我国建国早期所实施的社会保障制度属于哪种社会保障模式?
A.储蓄保障型     B.福利国家型    C.传统保障型     D.国家保障型
12.以下哪个国家是储蓄保障型社会保障模式的主要代表?
A.美国  B.英国  C.德国  D.新加坡
13.最高颁布《社会保障法》的是哪一个国家?
A.美国  B.英国  C.德国  D.新加坡
14. 按照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制度的规定,职工个人的缴费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A.本人当月工资   B.本单位职工当月平均工资   
C.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D.本单位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参考答案:1A,2B,3B,4A,5C,6C,7D,8C,9D,10B,11D,12D,13A,14C
二、多项选择题
1.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具有以下哪些基本功能?
A. 实现共同富裕   B.维护稳定社会   C.保持社会公平 D. 促进经济发展  
2.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以下哪些特点?
A. 法定性   B.互助性   C.盈利性   D. 特殊性
3.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资金主要通过以下哪些方式保值和增殖?
A. 存银行   B. 买国债     C. 证券投资    D. 期货投资
4.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哪些保险项目?
A. 养老保险 B. 失业保险   C.生育保险   D.医疗保险 
E.工伤保险  F.企业补充保险   G.财产保险
5.现代社会保障基金筹集的模式有哪几种?
A.现收现付制   B.完全积累制    C.部分积累制    D.社会统筹制
6.按社会保障的给付原则分类,社会保障资金的给付一般可分为哪几种类型?
A.一律定额型   B.所得比例型   C.就业关联型   D.二阶层型
7.下列社会保险项目中,职工个人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哪些?
A.养老保险   B. 医疗保险   C.失业保险   D. 工伤保险
8.下列社会保险保障项目中,哪些保险项目依法必须建立个人帐户?
A.基本养老保险   B. 失业保险  C.基本医疗保险   D. 工伤保险
9. 国家保障型社会保障模式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A.受保人不需缴费           B.社会保险待遇较高  
C.保险待遇与劳动贡献挂钩   D.社会保险覆盖全体社会成员
10.在我国,由国家财政支撑的保障项目包括哪几类?
A.养老保险  B.社会救助  C.社会优抚   D.社会福利  E.失业保险
参考答案:1BCD,2AB,3ABC,4ABCDE,5ABC,6ABD,7ABC,8AC,9ABC ,10BCD

有社会保障基础知识 社会保障法规试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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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险基本知识指南


  社会保险宣传资料(一)
  1、 什么是社会保险?
  答:社会保险是劳动者在年老、患病、生育、伤残、失业、死亡等情况下,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中断劳动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及供养直系亲属失去生活收入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由国家立法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
  2、 社会保险的目的是什么?
  答:社会保险的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在种种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在失业的情况下,获得基本生活需要的消费和服务,即享有基本生活水平。基本生活水平以当地当时的社会平均消费水平确定。
  3、 社会保险的内容有哪些?
  答:在我国,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包括:(1)基本养老保险;(2)基本医疗保险;(3)工伤保险;(4)生育保险;(5)失业保险。上述五项内容即我国社会保险的主要险种。
  4、 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
  答:指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因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时,按国家规定退出工作岗位并享受社会给予的一定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的离休、退休、退职制度都属于基本养老保险的范畴。
  5、 我市社会保险的实施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答: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工商登记的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含外商投资企业中的中方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合同工,城镇自谋(由)职业者等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男性60周岁以下或女性在50周岁以下的职工都属于参保对象。
  6、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的有关参保手续?
  答: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有关手续为:
  (1)企业单位首次参保,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地税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银行基本帐号、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各一份,填写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四份)到社保中心办理登记参保等手续。同时填报参保人员名册(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参保月份)报到社保中心征缴科,经社保中心审核后,在次月10日前到企业所在地税部门申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办理参保,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自由职业者带户口薄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二份,及一寸照片三张,到社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外来人口首次参保须带当地社保部门未参保证明)
  (3)企业失业人员办理参保,须携带养老保险手册、企业签发的“续缴养老保险费、衔接缴费年限计算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文件到社保中心办理续保手续。
  7、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办法及标准是什么?
  答:1、我市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办法为: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由市地税机关在每月1-10日从单位的纳税专户中实行统一征收(职工应缴部分由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体劳动者(含自谋职业者)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通过委托中国银行在每月25日左右从个人储蓄卡中按标准扣缴。
  2、2008年7月-2009年6月我市企业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标准为: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单位部分按职工工资总额缴纳,职工个人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最低为1235元/月,最高为6150元/月;缴费比例为26%,其中单位18%,个人8%;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按工资总额征缴,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视行业风险不同分为二档:0.5%、0.8%(全部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工资总额征缴,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0.5%(全部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3%,其中单位2%,个人1%;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为1773元/月,单位部分按工资总额缴纳;缴费比例为:单位7%,个人2%;补充医疗保险费:每月6元/人(市财政2元,用人单位2元,个人2元);
  3、按照浙政发[2006]48号、浙劳社老[2006]142号文件精神,城镇个体工商户和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当地(海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根据我市实际,2008年7月至2009年6月缴费标准分三档:第一档385.8元/月;第二档420.8元/月;第三档456.8元/月(以上三档均包含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参保人员自行选择一档缴费。
  8、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如何建立?
  答:我市根据国务院[2005]38号文件精神,从2006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作调整和完善,以进一步提高退休职工的基本养老金待遇,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同时,从2006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含自谋职业者)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统一按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建立,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
  9、企业职工和自谋职业者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如何建立?
  答: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IC卡)资金主要用于参保人员购药、门诊就医或支付住院医疗费用中的个人自负部分,不得提现,可累积结转使用和依法继承。医保个人帐户资金主要由个人缴纳费部分(2%)和单位缴费中划入部分(按参保人员的不同年龄段划入,平均2%)两部分组成,具体为:(下表为企业职工的医保个人帐户划帐比例和金额)
  类别	年龄段	月缴费基数	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帐户金额(月)	个人帐户金额(年)	备注
  个人缴纳部分	单位缴纳部分
  在职人员	35周岁以下	1773	2%	1.5%	62.06	744.72
  35(含)-45周岁	1773	2%	2%	70.92	851.04
  45周岁(含)-退休	1773	2%	2.5%	79.79	957.48
  退休人员	75周岁以下	1773	0	5%	88.65	1063.80
  75周岁(含)以上	1773	0	5.5%	97.52	1170.24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	1773	0	6%	106.38	1276.56
  10、参保人员死亡后,已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如何处理?
  答:(1)参保人员未到法定退休年龄死亡的,个人帐户中属于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对缴费满15年的自谋职业参保人员死亡的,还可按规定支付丧葬费和抚恤费。
  (2)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已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帐户余额中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同时按规定支付丧葬费和抚恤费。
  11、外地职工参保,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后怎么办?
  答:有一句话:工作岗位任意变,缴费年限接着算。外来务工者参保,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采取三种办法处理原有的缴费年限。
  (1)转移到新参加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社保机构,继续参保。
  (2)缴费可保留在本地,允许其以自谋职业者身份继续参保缴费,待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3)确实没法转移,也不愿意保留在本地的,由本人提出申请,提供身份证、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养老保险手册、医保卡等资料,经社保中心审核批准,可一次性以货币形式领取养老或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并终止其社会保险关系。
  12、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原已缴纳的农村养老保险如何处理?
  答:原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其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缴费本息可按农村养老保养有关规定办理退保手续。
  13、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的什么?
  答: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2)缴费年限累计达到一定要求,“中人”(1997年12月31日前参保缴费)2010年12月31日前退休且缴费满10年,2011年1月1日后退休且缴费满15年;“新人”(1998年1月1日后参保缴费)满15年。
  14、参保人退休后其养老金如何计发?
  答:按原政策(即国发[1997]26号文件精神)的计发办法(简称老办法)为:
  (1)“新人”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2)“中人”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组成。其中月基础养老金按参保人员退休时(中途停止缴费中断的按“去中间、加两头”的办法计算)上一年度全省社会月平均工资的20%(缴费年限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按15%,退职按10%)核定;月个人帐户养老金为个人帐户全部储蓄额除以120核定;过渡性养老金按97年底前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与缴费年限核定。
  2005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文件,明确从2006年1月起,企业职工(含自谋职业者)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建立(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同时调整和完善原有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简称新办法),具体为:
  (1)2006年1月1日以前已退休的人员,待遇不变;(2)“新人”(98年1月1日以后参保缴费的职工),其缴费年限满十五年(含视作年限)的,按月发给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3)“中人”(97年12月底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其缴费年限(含视作年限)满十五年的,按月发给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组成。其中月基础养老金为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乘以累计缴费年限再乘以1%;个人帐户养老金为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除以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过渡性养老金由全省统一制定。
  按国发[2005]38号文件精神,从2006年1月起,基本养老金按新办法计发,同时按合理衔接、平衡过渡的原则,实行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内按老办法的计发数高于按新办法的计发数的,则按老办法的计发数发放,若按新办法的计发数高于按老办法的计发数的,则高出部分每年按一定比例递增发放,五年满后统一按新办法发放。
  15、职工被判刑、劳教(开除公职)时,基本养老保险如何处理?
  答:(1)职工判刑或劳教的,服刑劳教期间,个人帐户社保机构予以保留,并继续按记帐利率计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个人帐户储存额按银行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
  (2)职工被判刑或劳教、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释放,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正常退休计发待遇,每月发给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3)职工被判刑刑满释放或劳教期满,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可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前后实际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4)职工退休后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劳教的,服刑、劳教期间不享受养老金待遇,刑满释放恢复政治权利或劳教期满后的养老金接服刑、劳教前的标准继续发放,以后按规定正常调整。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教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以继承。
  16、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否属于侵犯职工合法权利的行为?
  答: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属于一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劳动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按时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依法承担社会义务的具体表现。劳动者为企业、为社会创造财富,依法享受社会保险是应有的权利,应得到法律的保护。若用人单位以各种借口拒绝为职工参保缴费,职工可用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向地税机关和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地税机关将按省政府[2005]188号令的有关规定给予严厉处罚,劳动保障部门将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关处理。

3. 谁有社会保障法规、社会保障基础知识。

社会保障基础知识
★养老保险体系
当前国际上通行的养老保险体系以及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层次相结合的制度。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作为其中的第二个层次,在众多国家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我国目前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在 我国,由于长期以来由国家包揽的职工养老保险占统治地位,造成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之前基本养老保险的平均替代率高达85%左右。为了改变这一局面,政府采取 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包括在基本养老保险中引入了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账户相结合的财务机制,但是到2000年上半年,我国基本养老基金当期收不抵支数为 13.3亿元,全国有19个省当期收不抵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空账问题已经非常严重。
★有关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政府文件
针对基本养 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国家对社会保障体制进行结构性改革,从1991年国发[1991]33号文《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开始逐步强化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地位,到1999年国发[1999]14号文《国务院整顿保险业工作小组保险业整顿与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保险属于 商业保险的经营范围,中央和地方政府开始着手建立税惠政策,给予商业寿险公司经办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业务的巨大发展空间。 
★基本养老保险
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由单位和个人以个人纳税工资为基数共同缴费。个人缴费部分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部分也进入个人账户使个人账户缴费达到个人纳税工资的11%,其余部分进入社会统筹账户。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逐步提高缴费比例,但个人缴费比例最高不超过8%。(标准?)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企 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员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它居于三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 的第二层次,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费可由企业完全承担,或由企业和员工双方共同承担,承担比例由劳资双方协议确定。广义的 补充养老保险包括职业年金计划、互助基金保险及商业年金计划(商业养老保险)等。
★商业养老保险
商业养老保险是商业保险公司开办的养老保险,包括团体养老保险和个人养老保险。
团体养老保险是保险公司以专业技能为企业提供员工养老计划,解决企业的养老问题,相当于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二个层次,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一种普遍的选择。个人养老保险则是针对员工的个人需求,为员工个人提供养老保险保障,相当于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三个层次。
 
社保知识问答
 一、什么是社会保险?
    答: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二、社会保险的属性是什么?
    答: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福利性、社会性。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
三、社会保险有哪几个特点?
    答:社会保险有五个特点:
    (一)保障性。实施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就是保障劳动者在其失去劳动能力之后的基本生活,从而维护社会稳定。
    (二)法定性。就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保险待遇的享受者及其所在单位,双方都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基金,不能自愿。法定性,是实现社会保险的组织保证,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时获得生活保障,安定社会秩序。
    (三)互济性。是指社会保险按照社会共担风险原则进行组织的。社会保险费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负担,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机构要用互助互济的办法统一调剂基金,支付保险金和提供服务,实行收入再分配,使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生活得到保障。
    (四)福利性。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它以最少的花费,解决最大的社会保障问题,属于社会福利性质。
    (五)普遍性。社会保险实施范围广,一般在所有职工及其供老的直系亲属中实行。
四、社会保险包括哪些内容?
    答:社会保险包括以下六项内容:
    (一)养老保险:即劳动者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在养老期间发给生活费,以及生活方面给以照顾。
    (二)失业保险:即劳动者在失业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的给付以及转业培训、生产自救及职业介绍等保障措施。
    (三)工伤保险:即劳动者因工负伤,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工资收入补偿,也是对因工负伤劳动者的医疗护理和生活照顾措施。
    (四)医疗保险:即劳动者在患病期间的收入补助和在医疗护理方面的保障措施。
    (五)生育保险:即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收入补助和保障措施。
    (六)死亡遗属保险:即劳动者死亡后的丧葬费和遗属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费的给付。
五、社会保险有哪些功能?
    答:社会保险有以下五大功能:
    (一)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安定社会。
    (二)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增进劳动者体质。
    (三)促进生产发展,保证经济正常运行。
    (四)为社会、为基层服务,方便群众生活。
    (五)实行收入再分配,适当调节劳动分配,保护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
六、社会保险机构的职能是什么?
    答:社会保险机构是隶属于政府部门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
    (一)在本辖区内贯彻落实政府制定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
    (二)受政府委托负责筹集和管理社会保障基金。
    (三)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会计、统计和内部审计等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四)制定社会保险费用的收缴给付业务规程,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培训和考核社会保险业务人员,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
    (六)负责搞好离退休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七、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原则是什么?
    答: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坚持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合理负担,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筹集。
八、目前,我国养老保险有哪几个层次?
    答:目前,我国养老保险有以下三个层次:
    (一)国家法定基本养老保险。
    (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三)职工个人储蓄养老保险。
九、什么是养老保险基金社会统筹?
    答:养老保险基金社会统筹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养老保险基金社会统筹是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受政府委托,按照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合 理负担和“以支定收、略有节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向企业和职工个人征集养老保险基金;按照列入统筹项目的离退休费用总额,向拨付或直接向离退休职工 发入,以解决这间、地区之间离退休和负担畸重的问题,从而保障离退休职工的生活,促进社会的安定。
十、当前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答: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到本世纪末,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用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资金来源没有准备、保障方 式多层次、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基本养老保险应逐步做到对各类企业和劳动者统一制度、统一标准、 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剂使用基金。
十一、为什么说养老保险基金社会统筹不是新企业“吃亏”老企业“沾光”?
    答:从国家宏观经济角度看,必须承认,今天新企业的建立和发展,是老为国家创造财富、积累资金的结果,凝结着老企业职工的辛勤劳动。那么,老企业目前退休 职工多、负担重,新企业就有义务从本企业职工劳动积累中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于补充老企业的退休费用,作为对老企业职工过去劳动积累的偿还,还是社会主义制度 优越性的体现。从发展的角度看,新老是不断转化的,现在的新企业,今后会老化,现在的老企业,今后会更新,相应的退休费用负担的轻重也会发生转化。企业要 在同一起路线上竞争,需要实行社会统筹,均衡企业之间退休费用的负担。又因为统筹基金是各企业在税前的管理费用中列支,国家承担了大部分,所以,养老企业 基金社会统筹不存在新企业“吃亏”、老企业“沾光”的问题。
十二、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金的意义是什么?
    答: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金的意义是:
    (一)体现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合理负担基本养老保险金增强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
    (二)增加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减轻国家和企业的负担。
    (三)吸引广大职工关心社会保险事业,积极参与社会保险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促使企业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基金。
    (四)建立统一的缴费制度,有利于打破企业所有制界限,便于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从加速经济发展。
十三、什么是个人帐户?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如何记录?
    答:个人帐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一个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建立,记录单位按规定划转的养老保险费和个人缴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作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时计发个人帐户养老金的依据。
    由社会保险机构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职工个人帐户按职工缴费工资的11%记入,包括两部分:个人缴费的全部和企业缴费的一部分。
十四、如何办理社会养老保险手续?
    答:市属及以上企业社会养老保险手续由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办理;区县属企业、城镇小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劳动者和临时工的社会养老保险手续由所在区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负责办理。
十五、什么是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答: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在国家法定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为职工建立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这种制度能够改善和提高职退休后的生活水平。
    个人储蓄性养老企业,是职工根据个人的经济能力,为提高自己退休后的生活水平,而自愿实行一种养老保险制度。
十六、实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人储蓄性养老的意义是什么?
    答:实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意义是:
    (一)逐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企业相结合的多层次社会保险制度,有利于养老保险“一体化”的改革。同时还能够适当改善和提高职工退休后水平。
    (二)有利于控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增长。
    (三)协调养老保险水平与企业生产民展的关系,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四)抑制超前消费。
十七、什么是医疗保险制度?
    答:医疗保险制度是指职工及供养直系亲属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和物质保障的制度。职工的病伤、生育、养老等都会遇到医疗问题, 因此,它是疾病、伤残、生育、养老社会保险中一项重要内容。医疗社会保险是健康的保障。实行医疗保险对病伤职工提供医疗服务,在经济上给予物质帮助,使其 尽快恢复健康和工作,是一种社会责任,对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都有着积极作用。
十八、医疗保险改革的目标和重点是什么?
    答: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采取积极稳妥的步骤,逐步建立起医疗费用由各方筹集、统分结合,随着医疗需求相应增长的医疗保险费用,有效控制基本医疗不合理增长的管理运行机制。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重点是:
    (1)建立医疗费用三方共同负担,既保障劳动者的基本医疗需要,又有效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机制;
    (2)建立医疗保险基金,个人适当负担医疗费,实行合同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3)推行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和个人医疗帐户制度。
十九、什么是工伤保险制度?其特点是什么?
    答:工伤保险制度是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负伤、致残、致死,使劳动者本人及其家庭生活发生困难,和社会给予物质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这种制度现被世界许多国家所普遍采用。职工因工负伤,造成生理器官和功能的损伤,以致死亡,为国家和企业负出很大的代价,给本人和家庭生活带来极大的困 难,国家和给予物质帮助和精神上照顾是完全必要的。
    工伤社会保险制度的特点:(1)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2)一般以“无责任赔偿“为原则;(3)工伤保险的经费由企业负担,劳动者个人不缴纳保险费;(4)工伤保险的项目较完备,享受条件较宽,保险待遇比其他项目高。
二十、为什么要进行工伤保险制度改革?
    答:这要从两方面去认识,一方面是生产过程中随时蕴含着大量的职业伤害风险,客观上要求有一套健全和有效的工伤保险制度;另一方面是我国现行工伤保险制度 在新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已不能适应改革的需要。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建立于建国初期,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由于没有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造成了工伤以“企业自保”。 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自保”功能是脆弱的,它既不利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也不利于转换经营机制,是现行工伤保险制度最大的弊端。同时,现行工伤保险 制度实施范围狭窄,待遇结构不合理,缺乏一次性补偿待遇,待遇标准偏低,缺乏统一科学、规范的劳动能力鉴定制度,缺乏促进安全生产的机制,上述问题都需要 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
二十一、什么是生育社会保险?
    答:生育社会保险是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建立基金,对女职工因妊娠,导致不能正常工作,工资收入暂时中断时,国家和社会给予必要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二十二、实行生育社会保险的意义是什么?
    答:实行生育社会保险的意义是:
    (一)使《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关女职工生育的政策规定得到贯彻执行,切实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能够体现妇女在人类自身生产中的特殊作用和贡献,肯定妇女生育的价值,显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三)缓解企业之间生育费用负担畸轻畸重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为企业之间的平等竞争创造一个较好的外部环境。
    (四)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妇女就业难的问题,有利于妇女平等就业,提高妇女就业率。


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类型
迄今为止,世界上已有将近150个国家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但由于世界各国的社会制度、经济实力和文化背景等不同,推行社会保障制度的时间有先有后和有 长有短。因此,各国社会保障制度在政策取向、制度设计、项目多寡、具体标准及实施办法等方面既有共同点,也有差异之处。从社会保障的主要方面进行分析和综 合,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制度大致可以分为救助型、保险型、福利型、国家保障型和自助型等五种模式。 

  (1)救助型社会保障制度 

   救助型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通过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的有关规章制度,保证每个社会成员在遇到各种不测事故时,能得到救助而不致于陷入贫困。对于已经处于贫 困境遇的人们,则发给社会保障津贴,以维持其基本生活。其特征是:1、政府通过相应的立法,作为实施救助的依据。公民申请和享受社会救助是其依法应享受的 权利,不附带屈辱条件,不同于慈善机构的“施善”或“恩赐”,也不同于资本主义初期的济贫和赈济。2、社会救助的费用列入政府的财政支出,其资金来源于国 家税收,个人不交纳保险费。3、救助的对象为因失业或天灾人祸而陷入贫困的公民、弃婴、孤儿、残疾人、老年人。4、救助的标准为低水平,以维持生存为限。 

  这种救助型社会保障制度是工业化开始前后所实行的单项或多项救助制度。按社会保障的标准来衡量,只能说它处于起步阶段,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一种初级的、不成熟的、不完备的形式。这种制度目前主要在一些发展较为迟缓的非洲国家实行。 

  (2)保障型社会保障制度 

   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是在工业化取得一定成效,经济有雄厚基础的情况下实行的。其目标是国家为公民提供一系列的基本生活保障,使公民的失业、年老、伤残以 及由于婚姻关系、生育或死亡而需要特别支出的情况下,得到经济补偿和保障。它起源于德国,随后为西欧、美国、日本所仿效。 

  这种保 障制度具有以下特征:1、政府通过有关社会保障的立法,作为实施的依据。2、这种保险为强制性保险,个人交纳社会保障费,企业主为雇员缴社会保障金,各国 政府以不同标准拨款资助。公民只在履行交费义务取得享受权利后,才能依法领取各种社会保障津贴。对公民来说,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3、保障的覆盖面大,几乎包容了社会全体成员。4、保险的项目有多有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人们生、老、病、死、失业、伤残的后顾之忧。5、资金来源多元化,。有利于形成保障基 金,增强社会保障的经济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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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社会保障法基础知识

  社会保障基础知识
  第一节   社会保障的概念与含义
  一、社会保障的概念
  1.一般定义
  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和行政措施设立的、旨在保证社会成员基本经济生活安全的各种项目总和。
  2.国外对社会保障定义的理解
  由于世界各国的国情不同,对社会保障的界定有所不同,并且对这一概念的认识本身也有一个发展过程;
  西欧福利国家将社会保障理解为一种公共福利计划,人人都能够享受。
  更多的国家则认为社会保障是一张社会安全网,为需要的社会成员特别是劳动者的生老病死及其家属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3.我国对社会保障定义的理解
  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因年老、疾病、失业、伤残、生育、死亡、灾害等原因而失去劳动能力或生活遇到障碍的社会成员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项社会安全制度。
  二、社会保障概念的含义
  对社会保障的概念要给予比较全面的、准确的、科学的概括,至少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把握:
  1.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国家和社会:补偿弱化的家庭保障功能,解决特定的社会问题以稳定社会。
  2.社会保障的目标是满足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一是基于人的生存权的保护,二是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
  3.社会保障面向社会全体成员:社会成员只要符合社会保障的条件,就应该无一例外地成为社会保障的对象。
  4.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保证和依据是法律法规:即国家以立法或制定行政条例的形式来确定社会保障的范围、资金来源及支付标准等基本内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其得以实现。法和行政条例的法律效力是不同的。所依据的法律有两类:形式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法规和实质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法规。在具体操作时“小法必须服从大法”。
  三、社会保障的范围和对象
  1.保障的一般对象
  按社会保障的定义,社会保障的一般对象应是全体社会成员。但由于各国国情不同,实现社会保障的原则不同,从而社会保障的对象也有所不同。
  2.具体的保障范围:视各国保障的原则及国情而定。
  实现普遍性原则国家:保障对象为全体社会成员;
  实现特殊性原则国家:保障对象有选择,为部分社会成员;
  我国的社会保障范围:许多项目只面向城镇的工薪阶层,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在建设之中,由我国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决定。大多数地区农民是家庭保障。但如果进城打工,就应该受到保障;
  发展趋势:随保障内容的完善而不断扩大。但何时扩大到更广的领域,要视各国经济发展的情况、经济承受能力而定。
  本节重点:
  1、社会保障的一般概念
  2、社会保障的含义
  选择题:
  1. 社会保障制度旨在满足人们什么水平的生活需要?(单选)
  A.小康生活需要   B.基本生活需要   C.富裕生活需要
  D.现代化生活需要
  2 .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依据是什么? (单选)
  A.社会立法  B.企业和个人的自觉性 C.思想教育
  是非题:
  1、社会保障不是一项社会安全制度
  (1) 错,社会保障是一项社会安全制度。
  (2) 因为社会保障的目标是保障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使社会成员不至于因为年老、疾病、失业、伤残、生育、死亡、灾害等原因而陷于贫困。
  第二节  社会保障的特点与作用
  一、社会保障的目的和意义
  1.经济目的
  通过社会保障,使社会成员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最基本的生活条件,维持生命的安全;
  2.政治目的
  通过社会保障,保证国家的各项政策得到贯彻和实施,维持社会稳定,巩固现存的社会制度。
  3.最终目的:提高整个社会的福利水平。
  二、社会保障的特点
  一是社会性
  社会保障对象具有社会性,即其保障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
  社会保障组织管理机构的社会性;
  社会保障资金来源的社会性。社会共同承担制。
  二是强制性
  各国均用法律的形式将社会保障制度固定下来,以确保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避免了主观随意性。社会保障所规定的某些保障项目,不论个人或雇佣单位愿意与否,都必须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参加并接受其保障;社会成员个人无权选择所参加的社会保障的项目、待遇,社会保障机构也无权拒绝社会成员享受其权利的要求;
  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以立法形式保证实施,符合缴纳条件的个人和团体,都必须按要求缴纳,否则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目前仍有不少企业拒绝参加社会保险,违反了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中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是普遍性
  保障项目普遍: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险又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多个方面;
  保障对象普遍:覆盖至全体社会成员;
  四是公平性
  符合保障的对象能够均等地获得社会保障的机会和权利;
  能够促进整个社会的公平和进步。
  五是互助性
  横向互济: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遵循的是一种大数法则,也即是多数成员实现对少数遭遇风险成员的收入补偿;
  纵向互济:代际之间的互济。如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部分。
  六是储蓄性
  一部分社会保障项目的资金是先行扣除、缴纳和储存,然后分配和使用。其实质是“取之于已,用之于已。”
  三、社会保障的功能
  1.社会保障与市场经济的关系
  市场经济的特点:一是通过市场机制作用于社会,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市场机制存在不可避免的弊端:盲目性、外部不经济、无法协调效率与公平等。
  社会保障是现代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生活的有效手段之一。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由竞争性的市场体系与以政府为主体的宏观调控体系两部分组成,二者相互作用,进行资源配置。国家运用社会保障干预市场失灵。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公共利益。
  2.社会保障的社会性功能(对社会发展、社会稳定的作用)
  社会保障的补偿功能:是对因为市场竞争造成失业、下岗者的一种经济补偿。
  社会保障的稳定功能:通过保证劳动者乃至国民在特殊情况下的生活问题,从而实现整个社会乃至统治秩序的稳定。被誉为“社会安全网”和“社会减震器”。国际劳工组织在总结各国实施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时指出:“没有社会的安定,就没有社会的发展;没有社会保障,就没有社会的安定”,客观地描述了社会保障作为社会稳定机制的重要性和功能。
  2、社会保障的经济性功能(对应于社会保障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调节投融资功能:社会保障的资金直接来源于社会保障费、国家资助(财政补贴)以及资金运营收入,经过长期积累,数量巨大,并具有较高的稳定性,成为国家调节投资的一大支柱。
  平衡需求功能:经济要保持健康的发展,就要保持需求与供给的总体平衡。在经济扩张时期,就业比较容易,失业率低。在经济紧缩期,找工作困难,失业率高,可支配的收入减少,容易造成有效需求不足。社会保障被称之为调节经济的蓄水池,具有非常有效的平衡需求的作用。
  当经济衰退而失业增大时,由于失业给付,抑制了个人收入减少的趋势,给失去职业和生活困难的人们以购买力,从而具有唤起有效需求的效果,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经济复苏。
  而当经济高涨失业率下降时,社会保障支出相应缩减,社会保障基金规模因此增大,减少了社会需求急剧膨胀,最终又使社会的总需求与总供给达到平衡。
  国民收入再分配功能:通过税收的环节,在一次分配的时候,将高收入者以征税的形式收上来,通过财政手段转移支付,再分配低收入者,缩小贫富差距,缓和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公平。
  保护和配置劳动力功能
  维持劳动力再生产:通过失业救助,使失业者能够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通过就业培训,又使得失业者得到了新的技能,重新就业。
  促进劳动力有效配置:通过社会保障调控,劳动者无后顾之忧,可以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实现劳动力要素的有效配置。部分劳动力则通过失业救助,找到了最能发挥其能量的工作,也即实现了有效配置。
  本节重点:1、社会保障的特点    2、社会保障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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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基础知识
★养老保险体系
当前国际上通行的养老保险体系以及我国社会养老保障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层次相结合的制度。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作为其中的第二个层次,在众多国家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我国目前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在 我国,由于长期以来由国家包揽的职工养老保险占统治地位,造成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之前基本养老保险的平均替代率高达85%左右。为了改变这一局面,政府采取 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包括在基本养老保险中引入了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账户相结合的财务机制,但是到2000年上半年,我国基本养老基金当期收不抵支数为 13.3亿元,全国有19个省当期收不抵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空账问题已经非常严重。
★有关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政府文件
针对基本养 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国家对社会保障体制进行结构性改革,从1991年国发[1991]33号文《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开始逐步强化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地位,到1999年国发[1999]14号文《国务院整顿保险业工作小组保险业整顿与改革方案的通知》明确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保险属于 商业保险的经营范围,中央和地方政府开始着手建立税惠政策,给予商业寿险公司经办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业务的巨大发展空间。 
★基本养老保险
现行的基本养老保险由单位和个人以个人纳税工资为基数共同缴费。个人缴费部分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费部分也进入个人账户使个人账户缴费达到个人纳税工资的11%,其余部分进入社会统筹账户。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逐步提高缴费比例,但个人缴费比例最高不超过8%。(标准?)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企 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员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它居于三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 的第二层次,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费可由企业完全承担,或由企业和员工双方共同承担,承担比例由劳资双方协议确定。广义的 补充养老保险包括职业年金计划、互助基金保险及商业年金计划(商业养老保险)等。
★商业养老保险
商业养老保险是商业保险公司开办的养老保险,包括团体养老保险和个人养老保险。
团体养老保险是保险公司以专业技能为企业提供员工养老计划,解决企业的养老问题,相当于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二个层次,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一种普遍的选择。个人养老保险则是针对员工的个人需求,为员工个人提供养老保险保障,相当于养老保险体系的第三个层次。
 
社保知识问答
 一、什么是社会保险?
    答: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二、社会保险的属性是什么?
    答: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福利性、社会性。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
三、社会保险有哪几个特点?
    答:社会保险有五个特点:
    (一)保障性。实施社会保险的根本目的,就是保障劳动者在其失去劳动能力之后的基本生活,从而维护社会稳定。
    (二)法定性。就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保险待遇的享受者及其所在单位,双方都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基金,不能自愿。法定性,是实现社会保险的组织保证,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失业时获得生活保障,安定社会秩序。
    (三)互济性。是指社会保险按照社会共担风险原则进行组织的。社会保险费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负担,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机构要用互助互济的办法统一调剂基金,支付保险金和提供服务,实行收入再分配,使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生活得到保障。
    (四)福利性。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它以最少的花费,解决最大的社会保障问题,属于社会福利性质。
    (五)普遍性。社会保险实施范围广,一般在所有职工及其供老的直系亲属中实行。
四、社会保险包括哪些内容?
    答:社会保险包括以下六项内容:
    (一)养老保险:即劳动者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在养老期间发给生活费,以及生活方面给以照顾。
    (二)失业保险:即劳动者在失业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的给付以及转业培训、生产自救及职业介绍等保障措施。
    (三)工伤保险:即劳动者因工负伤,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工资收入补偿,也是对因工负伤劳动者的医疗护理和生活照顾措施。
    (四)医疗保险:即劳动者在患病期间的收入补助和在医疗护理方面的保障措施。
    (五)生育保险:即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收入补助和保障措施。
    (六)死亡遗属保险:即劳动者死亡后的丧葬费和遗属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费的给付。
五、社会保险有哪些功能?
    答:社会保险有以下五大功能:
    (一)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安定社会。
    (二)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增进劳动者体质。
    (三)促进生产发展,保证经济正常运行。
    (四)为社会、为基层服务,方便群众生活。
    (五)实行收入再分配,适当调节劳动分配,保护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
六、社会保险机构的职能是什么?
    答:社会保险机构是隶属于政府部门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
    (一)在本辖区内贯彻落实政府制定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
    (二)受政府委托负责筹集和管理社会保障基金。
    (三)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会计、统计和内部审计等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四)制定社会保险费用的收缴给付业务规程,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培训和考核社会保险业务人员,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
    (六)负责搞好离退休职工的管理服务工作。
七、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原则是什么?
    答: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坚持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合理负担,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筹集。
八、目前,我国养老保险有哪几个层次?
    答:目前,我国养老保险有以下三个层次:
    (一)国家法定基本养老保险。
    (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三)职工个人储蓄养老保险。
九、什么是养老保险基金社会统筹?
    答:养老保险基金社会统筹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养老保险基金社会统筹是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受政府委托,按照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合 理负担和“以支定收、略有节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向企业和职工个人征集养老保险基金;按照列入统筹项目的离退休费用总额,向拨付或直接向离退休职工 发入,以解决这间、地区之间离退休和负担畸重的问题,从而保障离退休职工的生活,促进社会的安定。
十、当前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答: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到本世纪末,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用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资金来源没有准备、保障方 式多层次、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基本养老保险应逐步做到对各类企业和劳动者统一制度、统一标准、 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剂使用基金。
十一、为什么说养老保险基金社会统筹不是新企业“吃亏”老企业“沾光”?
    答:从国家宏观经济角度看,必须承认,今天新企业的建立和发展,是老为国家创造财富、积累资金的结果,凝结着老企业职工的辛勤劳动。那么,老企业目前退休 职工多、负担重,新企业就有义务从本企业职工劳动积累中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于补充老企业的退休费用,作为对老企业职工过去劳动积累的偿还,还是社会主义制度 优越性的体现。从发展的角度看,新老是不断转化的,现在的新企业,今后会老化,现在的老企业,今后会更新,相应的退休费用负担的轻重也会发生转化。企业要 在同一起路线上竞争,需要实行社会统筹,均衡企业之间退休费用的负担。又因为统筹基金是各企业在税前的管理费用中列支,国家承担了大部分,所以,养老企业 基金社会统筹不存在新企业“吃亏”、老企业“沾光”的问题。
十二、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金的意义是什么?
    答: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金的意义是:
    (一)体现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合理负担基本养老保险金增强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
    (二)增加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减轻国家和企业的负担。
    (三)吸引广大职工关心社会保险事业,积极参与社会保险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促使企业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基金。
    (四)建立统一的缴费制度,有利于打破企业所有制界限,便于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从加速经济发展。
十三、什么是个人帐户?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如何记录?
    答:个人帐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一个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建立,记录单位按规定划转的养老保险费和个人缴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作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时计发个人帐户养老金的依据。
    由社会保险机构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职工个人帐户按职工缴费工资的11%记入,包括两部分:个人缴费的全部和企业缴费的一部分。
十四、如何办理社会养老保险手续?
    答:市属及以上企业社会养老保险手续由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办理;区县属企业、城镇小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劳动者和临时工的社会养老保险手续由所在区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负责办理。
十五、什么是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答: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在国家法定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为职工建立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这种制度能够改善和提高职退休后的生活水平。
    个人储蓄性养老企业,是职工根据个人的经济能力,为提高自己退休后的生活水平,而自愿实行一种养老保险制度。
十六、实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人储蓄性养老的意义是什么?
    答:实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意义是:
    (一)逐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企业相结合的多层次社会保险制度,有利于养老保险“一体化”的改革。同时还能够适当改善和提高职工退休后水平。
    (二)有利于控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增长。
    (三)协调养老保险水平与企业生产民展的关系,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四)抑制超前消费。
十七、什么是医疗保险制度?
    答:医疗保险制度是指职工及供养直系亲属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和物质保障的制度。职工的病伤、生育、养老等都会遇到医疗问题, 因此,它是疾病、伤残、生育、养老社会保险中一项重要内容。医疗社会保险是健康的保障。实行医疗保险对病伤职工提供医疗服务,在经济上给予物质帮助,使其 尽快恢复健康和工作,是一种社会责任,对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都有着积极作用。
十八、医疗保险改革的目标和重点是什么?
    答: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采取积极稳妥的步骤,逐步建立起医疗费用由各方筹集、统分结合,随着医疗需求相应增长的医疗保险费用,有效控制基本医疗不合理增长的管理运行机制。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重点是:
    (1)建立医疗费用三方共同负担,既保障劳动者的基本医疗需要,又有效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机制;
    (2)建立医疗保险基金,个人适当负担医疗费,实行合同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3)推行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和个人医疗帐户制度。
十九、什么是工伤保险制度?其特点是什么?
    答:工伤保险制度是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负伤、致残、致死,使劳动者本人及其家庭生活发生困难,和社会给予物质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这种制度现被世界许多国家所普遍采用。职工因工负伤,造成生理器官和功能的损伤,以致死亡,为国家和企业负出很大的代价,给本人和家庭生活带来极大的困 难,国家和给予物质帮助和精神上照顾是完全必要的。
    工伤社会保险制度的特点:(1)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2)一般以“无责任赔偿“为原则;(3)工伤保险的经费由企业负担,劳动者个人不缴纳保险费;(4)工伤保险的项目较完备,享受条件较宽,保险待遇比其他项目高。
二十、为什么要进行工伤保险制度改革?
    答:这要从两方面去认识,一方面是生产过程中随时蕴含着大量的职业伤害风险,客观上要求有一套健全和有效的工伤保险制度;另一方面是我国现行工伤保险制度 在新的社会经济条件下已不能适应改革的需要。我国工伤保险制度建立于建国初期,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由于没有建立社会保险基金,造成了工伤以“企业自保”。 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自保”功能是脆弱的,它既不利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也不利于转换经营机制,是现行工伤保险制度最大的弊端。同时,现行工伤保险 制度实施范围狭窄,待遇结构不合理,缺乏一次性补偿待遇,待遇标准偏低,缺乏统一科学、规范的劳动能力鉴定制度,缺乏促进安全生产的机制,上述问题都需要 通过深化改革加以解决。

谁有社会保障法规、社会保障基础知识。

6. 关于社会保障制度,正确的说法是:( ).

  注意:A不是特殊消费基金,而是特殊消费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来源于国民收入,是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最终形成的特殊消费基金。
      这种基金用于保障特定当事人的生活消费,实际是一种社会收入调节手段。社会保障制度的创立,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产物,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7. 社会保障判断题

1.  
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通过相应的制度安排为劳动者解除养老后顾之忧的一种社会保险。                                                     ( 错  )

(2.00分) 
 错误 
正确 
  
 2.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依法筹集并用于保障国民基本生活和增进国民福利的专项资金。(对  )(2.00分) 
 错误 
正确 
  
 3.“铁血宰相”俾斯麦采取的“胡萝卜加大棒”办法才是现代养老保险制度产生的根本原因。                                                      (  错 )(2.00分) 
 错误 
正确 
  
 4.英国的济贫立法与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法没有原则性的区别。     (错  )(2.00分) 
 错误 
正确 
  
 5.  
美国的养老保险采用的是选择性保障模式。                       (错   )

(2.00分) 
 错误 
正确 
  
 6.  现代社会保障立法实质上就是社会成员生存权利保护法和国民安全法。( 错  )(2.00分) 
 错误 
正确 
  
 7.  
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以追求赢利为最高目标,而商业保险基金是以确保基金安全为主要目标。                                                     ( 错  )

(2.00分) 
 错误 
正确 
  
 8.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是以解决国民生存保障并促使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为基本出发点和归属点的。                                             ( 对  )(2.00分) 
 错误 
正确 
  
 9.每一个社会保障项目的设立,都意味着社会保障分配的资金在规模上的扩大,因此,资金筹集构成社会保障制度运行的基础。                       (  错 )(2.00分) 
 错误 
正确 
  
 10.  
根据养老保险的责任承担机制,日本国属于混合责任模式。        ( 对  )

(2.00分) 
 错误 
正确 
  
 11.美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采取的是与国家财政保持相关联系的基金预算模式。                                                                   ( 错  )(2.00分) 
 错误 
正确 
  
 12.  
瑞典的养老保险制度模式是普遍保障模式。                        ( 对  )

(2.00分) 
 错误 
正确 
  
 13.  
为减轻政府负担,德国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了自治管理模式。       (  错 )

(2.00分) 
 错误 
正确 
  
 14.  美国、日本实行的社会保障管理模式是集散结合管理模式。                ( 对  )(2.00分) 
 错误 
正确 
  
 15.现代社会保障立法进入成熟阶段的标志之一是立法理念引进了社会公平观念与普遍性原则。                                                     (  对 )(2.00分) 
 错误 
正确

社会保障判断题

8. 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有哪些?具体说明下

国办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 (2014-04-17)
·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13-11-15)
·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2013-10-08)
· 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纪律规定 (2013-02-25)
· 关于实施中韩社会保险协定和议定书的通知 (2013-01-15)
· 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 (2013-01-04)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 (2012-10-08)
· 国务院关于批转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2012-06-2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 (2012-05-10)
· 关于做好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2-01-19)
· 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2011-09-13)
· 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 (2011-07-01)
·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 (2011-07-01)
·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2011-07-01)
·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 (2011-06-13)
·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2011-05-13)
· 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2011-01-17)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2011-01-04)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010-12-08)
· 关于开展社会保险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2010-05-27)
· 关于印发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指 (2010-04-12)
· 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0-03-15)
· 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 (2010-01-07)
· 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9-11-26)
· 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国内就业的华侨参加社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 (2009-10-27)
·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 (2009-07-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草案 (2008-12-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宣传提纲 (2008-10-2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2008-04-25)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 (2008-04-24)
· 关于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关系军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8-02-28)
· 社会保险审计暂行规定 (2007-11-29)
· 劳动保障部关于废止部分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的决定 (2007-11-14)
· 关于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7-10-08)
· 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2007-08-14)
 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落实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劳动保障政策的通知 (2007-08-08)· 
《关于城镇非农业个体经济若干政策性规定》的补充规定 (2007-07-09)· 
国务院关于城镇劳动者合作经营的若干规定 (2007-07-09)·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2007-05-18)· 
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意见 (2007-05-18)· 
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有关工作 (2007-05-18)·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 (2007-05-18)· 
关于解决国有困难企业和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基本生活问题若干意见 (2007-05-18)·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2007-05-18)· 
关于进一步解决部分原工商业者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 (2007-05-18)· 
国务院关于印发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通知 (2007-05-18)· 
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和再就业服务中心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7-05-18)· 
关于切实做好纺织行业压锭减员分流安置工作的补充通知 (2007-05-18)· 
关于做好纺织行业压锭减员分流安置工作的通知 (2007-05-18)· 
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2007-05-18)· 
关于促进纺织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分流企业富余人员的通知 (2007-05-18)· 
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2007-05-18)· 
关于妥善解决插队知青遗留问题的通知 (2007-05-18)· 
关于能否受理原公务员身份职工诉机关补交社会保险金的复函 (2007-05-18)· 
关于贯彻《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2007-05-18)· 
关于企业年金基金证券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7-05-18)·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运作流程 (2007-05-18)·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 (2007-05-18)· 
劳动保障部关于认真做好公布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工作的通知 (2007-05-18)· 
劳动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7-05-15)·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原有企业年金移交工作的意见 (2007-04-27)·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系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意见 (2007-04-11)· 
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方案 (2007-04-10)· 
关于实施中德社会保险协定的通知 (2006-10-17)· 
关于执行劳社部发〔2000〕13号文件有关规定的复函 (2006-10-17)· 
关于如何执行和解释社会保险费征缴有关规定的复函 (2006-10-17)·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 (2006-10-17)·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2006-10-17)·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 (2006-10-17)· 
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 (2006-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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