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延期付款问题。

2024-05-12 16:42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延期付款问题。

你要做延期付款报告,自己做是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上面的企业报告
延期付款报告:
进口报关90天之内付款的延期付款,可以不用做报告。(但最好报告下数据会比较正常)
进口报关90天之后付款的延期付款,需要在进口报关之日起30内在平台上面做延期付款报告。
进口报关90天之后付款的延期付款,且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做报告的,可以在报关之日起30天后、付款之前准备资料去当地外汇局做现场报告(延期付款现场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延期付款问题。

2. 关于外汇延期付款超90天的问题。

04:59	IBFX美汇国际:市场情绪短暂改善,总体承压趋势仍未改变
04:18	标普500指数收盘下跌1.17%或下跌15.05点,报1268.45
04:17	纳指收盘下跌1.26%或下跌33.86,报2652.89
04:16	道指收盘下跌0.96%或下跌115.42点,报11934.58点
03:25	市场继续承压,商品货币刷新日内低点
03:21	美元/加元:刷新日内高点
02:35	Nymex原油期货价格收盘上涨0.14美元,报91.16美元/桶
02:13	美元/加元:继续上扬
00:10	英国FT100指数收盘上涨0.41%,德国DAX指数下跌0.39%,法国CAC指数收盘下跌0.08%
00:06	美经济学家泰勒:削减政府支出和改变财政政策对经济增长非常关键
00:04	IBFX美汇国际∶美国必须现在开始解决预算问题
00:03	美经济学家泰勒:没有迹象表明刺激政策帮助了美国经济
00:02	美经济学家泰勒:第二轮量化宽松政策对经济帮助很小,若实施第三轮良化宽松政策则是一个错误
00:01	:更大的担忧是经济长期放缓,失业率居高不下
6月24日23:59	美经济学家泰勒:未来18个月美国经济衰退的可能性很低
6月24日23:59	:希腊问题不是欧元的问题,只是财政管理的问题
6月24日23:56	美经济学家泰勒:不为美国对欧洲区债务的风险敞口感到担忧
6月24日23:55	美经济学家泰勒:美元的下跌威胁到其储备货币地位
6月24日23:46	:希腊能及时偿还债务
6月24日23:46	:乐于见到IMF加入到希腊救助中来
6月24日23:45	:希腊如果不进行改革,就无法获得进一步的援助
6月24日23:44	IBFX美汇国际:希腊援助不能是个无底洞
6月24日23:44	:援助计划给与希腊最后一个机会
6月24日23:43	:违约将会打击银行信心,增加融资难度
6月24日23:42	:违约可能会导致银行破产
6月24日23:41	:以旧债转新债可能导致下一次爆发更大的债务危机
6月24日23:39	:采取自愿以旧债购买新债的做法可能导致危机蔓延
6月24日23:25	葡萄牙2年期国债收益率13.39%,爱尔兰2年期国债收益率12.61%,希腊2年期国债收益率25.92%
6月24日23:13	美元/瑞郎:反弹触及日内高点
6月24日22:27	美股继续扩大跌势,道指目前下跌超过100点
6月24日22:25	美股继续扩大跌幅,道指现下跌0.75%,纳指下跌0.89%,标普下跌0.76%
6月24日22:21	IBFX美汇国际:美元/加元:美元再次大幅反弹
6月24日22:14	美元指数在75.57录得日内新高
6月24日22:08	澳元/美元:受股市拖累继续回吐涨幅
6月24日21:47	道指再次跌破12000点
6月24日21:46	美元/瑞郎:在历史低点上方继续受压
6月24日21:35	加央行行长卡尼:加元走强已经反映到出口及通胀数据里面
6月24日21:34	加央行行长卡尼:美国经济疲软及加元走强使加拿大经济面临阻力
6月24日21:33	加央行行长卡尼:仍需维持宽松政策为产出提供支持
6月24日21:32	纳斯达克指数开盘下跌0.2%
6月24日21:32	美股开盘大致持平,道指开盘上涨0.03%
6月24日21:16	希腊总理预计议会将在下周通过新的紧缩计划
6月24日21:11	希腊总理:第二轮EU/IMF援助规模可能与第一轮的1100亿欧元相差不大
6月24日21:09	IBFX美汇国际:投机情绪指数已经公布,详情请点击网站右上角登入查看
6月24日21:06	美元/加元:在昨日高点受阻回落
6月24日21:02	洲际交易所(ICE):6月23日布伦特原油期货交易量录得创纪录的1百多万手
6月24日20:59	希腊总理:议会在下周通过新的紧缩计划显得非常重要
6月24日20:57	IBFX美汇国际:美联储致力于控制通胀
6月24日20:57	美国5月份耐用品订单增长高于预期
6月24日20:46	美国2011年第一季度GDP小幅上修

3. 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关于延期付款报告登记

你写一份关于延期付款的申请拿着报关单到外汇局,直接让他们操作就可以了。

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关于延期付款报告登记

4. 外汇管理局办理进口延期付款登记的问题

关于延期付款的登记问题,涉及的是贸易信贷的问题!
不管你用什么样的结算方式和融资方式!
外管局关注的是你的货物流和资金流是否匹配!
从事实上看,你的货物流和资金流应该是不匹配的,所以外管局要你做延期付款的登记,当然,这种登记就是做一个登记就好,保证了你的贸易的真实和完整体现就好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

5. 外汇延期收款

看看这个能不能帮到你!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贸易信贷登记管理(延期收款部分)操作指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1-15  文号:汇综发[2008]176号  来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 [打印]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对外债权实行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56号)相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贸易信贷登记管理(延期收款部分)操作指引》(见附件),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五日                       贸易信贷登记管理(延期收款部分)操作指引
                             第一部分 延期收款登记管理原则
    第一条 为完善对外资产统计监测,规范境内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对外债权的登记管理,保护出口企业的正当权益,保证跨境贸易活动与其资金流动的真实性和一致性,特制定本指引。企业货物出口项下延期收款应按本指引进行登记和管理。
    第二条 企业自2008年12月1日(含,下同)后货物出口而发生的期限超过90天(不含,下同)的延期收款(以下简称“延期收款),须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上的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www.safesvc.gov.cn)办理逐笔登记。
    第三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企业延期收款的收汇额(以下简称“延期收汇额)实行余额管理,并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对延期收汇额进行调节。
    第四条 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为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内延期收款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时,应按照《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汇发[2008]29号)进行操作,同时按照本指引为企业办理延期收款的注销手续。
    第五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局)应加强对企业延期收款登记、结汇或划转以及注销环节的现场及非现场监管,完善统计与监测管理。
                      第二部分 企业延期收款登记管理操作指引
    第六条 企业自2008年12月1日后货物出口而发生的延期收款,须登陆系统办理延期收款合同登记和对外债权登记(以下简称“债权登记)。
    货物出口合同中如约定收汇日期晚于出口日期90天以上的,企业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合同登记,并于实际出口后办理债权登记。债权登记时间为自出口报关单海关签发日起至90天加上15个工作日。
    无出口合同、出口合同未约定收汇日期或出口合同约定收汇日期晚于出口日期不超过90天,而企业预计收汇日期将要超过出口日期90天的,企业可在实际出口后办理延期付款合同登记,合同登记的时间为出口后90天加上15个工作日,并于实际出口90天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债权登记。
    无出口合同、出口合同未约定收汇日期或出口合同约定收汇日期晚于出口日期不超过90天,而实际收汇期限超过90天的延期收款,企业应在实际出口90天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同时办理合同登记和债权登记。
    第七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已为办理过进出口核销业务的企业办理网上登记的注册手续,用户名为企业代码,初始密码为12345678。已办理过预收货款、延期付款或预付货款登记的企业凭组织机构代码和密码进入系统。为安全起见,建议企业通过系统中“密码功能”修改初始密码(详见《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企业端操作手册)。
    凡未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上注册的企业,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推广使用企业外汇信息档案数据库系统的通知(汇发[2007]46号)的规定,先到所在地外汇局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外汇局将企业信息输入企业外汇信息档案数据库后,系统将为新登记的企业完成网上登记的注册程序。
    第八条 企业延期收汇额是根据企业前12个月出口收汇的一定比例(基础比例)、债权登记及注销情况等来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延期收汇额=前12个月出口收汇额×基础比例—(已确认债权登记金额—银行注销金额)
    第九条 系统于每晚23时对企业当日完成债权登记的延期收款进行逐笔确认。如单笔延期收款债权登记金额不超过企业当前延期收汇额,系统将对该笔债权登记进行自动确认,否则,将不予确认。
    第十条 新成立、无出口收汇历史记录或出口收汇历史记录无连续性的企业,在办理完延期收款债权登记后,可向外汇局申请人工确认。
    第十一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暂不对企业的延期收款进行控制,企业已办理债权登记的延期收款将被全额确认。
    第十二条 对已经确认延期收款债权登记的,企业须在系统中指定收款银行为其办理延期收款注销。
    第十三条 企业在向银行申请办理延期收款的结汇或划出手续时,除应符合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相关要求外,还应向银行提交出口货物报关单并申请办理延期收款的注销手续。
    第十四条 对已办理债权登记的延期收款,如出现以下情况,企业应向外汇局提出注销申请,由所在地外汇局确认注销:
    (一)出口退货;
    (二)经外汇局批准企业可在境外保留的外汇收入;
    (三)其他无法收汇的情况。
    根据出口合同约定企业不以货币形式结算的延期收款(如加工贸易进料抵扣),企业只需对以货币形式结算的延期收款办理登记和注销。企业境内收取外汇或人民币且按照要求应当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的(保税区外企业从区内企业收汇的除外),应当按上述规定办理延期收款登记和注销。
    第十五条 出口收汇历史记录有连续性但延期收汇额不能满足需求的,企业可向外汇局申请调整基础比例或申请人工确认。除特殊原因外,同一企业申请调增基础比例距上次调增的时间应不低于3个月。
    第十六条 企业申请调增延期收款基础比例时,应向外汇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参考格式附后);
    (二)企业近三年出口及收汇(含延期收款)情况;
    (三)企业延期收款登记情况;
    (四)企业已签订未履行出口合同主要条款(封面、目录、主要条款页、签字页复印件);
    (五)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七条 企业申请人工确认延期收款债权登记时,应向外汇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参考格式附后);
    (二)企业前12个月出口、收结汇(含延期收款)情况(新企业除外);
    (三)企业已签订出口合同主要条款(封面、目录、主要条款页、签字页复印件);
    (四)出口货物报关单;
    (五)该笔延期收款的贸易信贷债权登记信息;
    (六)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三部分 银行延期收款结汇、划出及注销操作指引
    第十八条 自发文之日起,各级银行凭其上级银行的授权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网上操作注册手续(详见《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银行端操作手册)。
    第十九条 银行从待核查账户为企业办理2008年12月1日后出口且期限超过90天的延期收款项下资金结汇或划转手续时,应审核企业提交的出口报关单。如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在2008年12月1日之后,且资金到账日期晚于出口日期90天以上的,应登陆系统核对与该笔报关单对应的债权登记信息,并按此次结汇或划转金额为该企业办理延期收款债权登记注销手续。如系统中显示无该笔报关单,银行不能为该笔报关单办理外汇资金结汇或划转手续(保税区外企业从区内企业延期收款的除外)。
    第二十条 银行办理企业服务贸易收汇、货物出口项下期限在90天(含)以内的延期收款的结汇或划转手续,仍按现行规定办理。
                      第四部分 外汇局延期收款登记管理操作指引
    第二十一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贸易信贷活动的特点和国际收支形势,确定企业延期收汇额的核定原则和标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具体负责辖内企业延期收款基础比例调整和人工确认。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可根据辖区内具体情况对中心支局、支局进行相应授权。
    外汇局应严格按照本指引审核企业提供的材料。
    第二十二条 对于出口收汇历史记录有连续性但延期收汇额不能满足需求的企业,外汇局可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及具体申请,为其调整延期收款基础比例或进行人工确认。
除特殊原因外,调增同一企业延期收款基础比例距上次调增的时间应不低于3个月。
    第二十三条 对于新成立、无出口收汇历史记录或出口收汇历史记录无连续性的企业,外汇局可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及具体申请,对企业登记的延期收款进行人工确认。
    第二十四条 外汇局在为企业调整基础比例和人工确认延期收款债权登记信息时,应在企业外汇信息档案数据库查验该企业的基本信息;对申请调增基础比例的企业,外汇局应在系统中查验该企业当前基础比例、延期收款登记情况及延期收汇额占用情况;对申请人工确认的延期收款债权登记的企业,外汇局还应在系统中查验该企业是否办理该笔延期收款的合同登记和债权登记。
    第二十五条 外汇局应从以下几方面对该企业出口与未来实际收款的真实性和一致性进行评估:
    (一)该企业过去若干年的实际收款和出口情况;
    (二)该企业已签约未履行的出口合同的规模与收款计划;
    (三)该企业在合同中约定的延期收款比例、金额是否符合行业结算惯例或产品的市场特征。
    第二十六条 外汇局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企业基本信息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8]140号)规定,根据企业申请,将企业基本信息从企业外汇信息档案数据库导入系统,以便企业能及时登陆系统(详见《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外汇局端操作手册)。
    外汇局应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要求按月提取、计算企业月度收汇额,并导入系统,以便总局每月1日根据企业前12个月出口收汇数据计算企业延期收汇额。
    第二十七条 外汇局应按照对外债权管理有关规定和内控要求制定延期收款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控建设,防范内控风险。
    第二十八条 外汇局应对调增延期收款基础比例企业的收汇规模不定期地进行事后核对,如发现调增后基础比例与实际需求明显不符的,应及时调减基础比例,同时告知企业。
    第二十九条 对有下列情况的企业,外汇局应对其延期收款的登记、使用和注销情况定期进行事后监督和非现场检查:
    (一)延期收款基础比例超过20%;
    (二)延期收款债权登记人工确认申请频率较高(每月超过3次)、规模较大(每次申请额度超过100万美元);
    (三)预计延期收款期限超过1年且延期收款余额规模超过500万美元。
    第三十条 对企业超过预计收汇时间90天仍未办理延期收款债权登记注销手续的,外汇局应进行重点关注,必要时可组织对其进行现场检查。
    对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企业、银行和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当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映。

外汇延期收款

6. 外汇延期付款网上提款登记中预计付款延期天数不能超过多少天

一般尽量不要超过180天,而且必须要做的在预计付款期内付款,如果你超过预计期限未付款,实际上还是超期了,会导致外汇无法支付。

7. 在外汇管理局货物延期准确的叫什么业务

你要做延期付款报告,自己做是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上面的企业报告延期付款报告:进口报关90天之内付款的延期付款,可以不用做报告。(但最好报告下数据会比较正常)进口报关90天之后付款的延期付款,需要在进口报关之日起30内在平台上面做延期付款报告。进口报关90天之后付款的延期付款,且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做报告的,可以在报关之日起30天后、付款之前准备资料去当地外汇局做现场报告(延期付款现场报告)。

在外汇管理局货物延期准确的叫什么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