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己故名下股票妻子如何继承

2024-05-19 14:38

1. 丈夫己故名下股票妻子如何继承

股票持有人死亡,如果没有遗嘱,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合法继承人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股票原件等材料,向本人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股票继承公证,取得继承公证书。此后,证券公司凭合法的继承公证书等材料予以办理相应的转户手续。

丈夫己故名下股票妻子如何继承

2. 如何继承父亲去世的股权?

父亲股权的继承方法为:1、按照遗产继承顺位对股权进行资产评估,计算出继承的股权占比份额继承;2、成为公司股东继承股权(需要全体股东过半数股东同意);3、折价继承股权,如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继承股东身份或全体继承人不愿意继承股东身份的,可由公司出资购买股权,继承人通过股权折价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3. 股东去世后如何继承股权

股东去世后,股权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由上述协议指定的继承人来继承股东资格,但如果没有上述协议的,则由父母、子女、配偶等第一顺位继承人共同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股东去世后如何继承股权

4. 家人去世后账户里的股票如何继承?

最近正好有知友向我咨询,问父亲意外去世了,留下的股权自己能继承吗?
借题主的问题,给大家回答一下。
家里人去世了,账户里的股票首先来讲是可以继承的!只不过现实生活中,很多继承人都不懂、也不了解,加上自然人股东死亡后,有一些股东会明确表示他们不同意继承人继承股权,导致这些继承者们的继承之路变得困难重重……
那首先我要告诉你的是,我国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当自然人股东死亡后,他的合法继承人是可以继承相应的股权的。
但是有一个前提,是公司章程中或是股东之间对继承获得的股权没有其他特殊的约定。
那么这时候,就可以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的方式,直接获得家人留下的股权。
如果说公司章程里或者股东之间有对股权进行过特殊约定,那就需要按照章程或者股东之间的约定来办理股权所涉及的相应权利了。
题主如果想要继承家人账户的股票,可以先看看有没有留下遗嘱,如果有,直接按照遗嘱来继承。
如果没有遗嘱,那去看看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之间有没有对股权有特殊的约定,或者咨询律师,详细说一说情况,让律师帮你解决。
一、人死后股份怎么变更
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是基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设立的,如果公司章程对此有所规定,那么应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处理。
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继承没有特别规定,那么自原股东死亡之日起,其合法继承人就获得了继承其股权的权利。
之后,取得股权继承权的继承人需要携带证明其具有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文件至公司登记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股权变更登记,具体需要的材料建议您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确定。

5. 股东去世后如何继承股权

股东去世后,股权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由上述协议指定的继承人来继承股东资格,但如果没有上述协议的,则由父母、子女、配偶等第一顺位继承人共同继承。
一、遗产继承的顺序依次是怎样的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立遗嘱那就可以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遗产,法定继承的遗产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债务人去世了怎么处理
债务人去世了,债权人可以向其继承人追讨债务。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继承人是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人;如果没有协议的,继承人一般是债务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但继承人是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来还债。
三、法院要怎么确认继承权
法院要确认继承权,情形如下:
1、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按其内容确认继承权。
2、没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股东去世后如何继承股权

6. 股东去世后如何继承股权?

股东去世后股权按股东的遗嘱或 法定继承顺序 继承,因股东去世后公司股东人数不符合规定的,公司应申请解散、进行清算,剩余资产由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 死亡后,其 合法继承人 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 遗赠扶养协议 的,按照协议办理。《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7. 丈夫去世妻子继承多少

法律分析:看具体情况。丈夫去世后,应当将丈夫的遗产份额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来,然后再由继承人继承,妻子能继承多少遗产要看丈夫有没有遗赠抚养协议和遗嘱,如果都没有按照法定继承,丈夫的父母、子女和妻子都能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丈夫去世妻子继承多少

8. 丈夫去世了儿媳还有继承权吗

法律分析:丈夫去世后,丈夫的老人家去世的,儿媳有权继承老人的财产, 另外儿媳还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进行继承。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可以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