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月多少扣除?

2024-05-10 03:02

1. 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月多少扣除?

法律分析:
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1、学历教育的扣除在学历教育期间按月扣除,可以选择由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支出扣除(每月400元),也可以选择由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除(每月1000元),但不得同时扣除。2、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只能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称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所称应纳税所得额,是指计算扣除捐赠额之前的应纳税所得额。

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月多少扣除?

2. 按照学历教育期间按多少扣除

法律分析: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第九条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第十条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3. 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月多少元定额扣除

法律分析: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月多少元定额扣除

4. 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月多少元定额扣除?

法律分析:
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5. 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月多少元定额扣除?

法律分析:
每月扣除400元。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月多少元定额扣除?

6. 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月多少元定额扣除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八条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第九条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7. 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月多少元定额扣除

法律分析:每月扣除400元。
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月多少元定额扣除

8. 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多少元定额扣除?

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根据国发〔2018〕41号规定:“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第九条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第十条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三条 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学历教育和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期间,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定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