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司必须股权托管吗

2024-05-18 21:10

1. 非上市公司必须股权托管吗

法律分析:非上市公司是必须股权托管的。非上市公司将股东名册委托股权托管机构的行为,是为了降低管理公司股东的运营成本,也是一种社会服务的民事行为。其实是弥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管理的缺失,客观公正向非上市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名册的公开和公信力。《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进行转让的,经国有资产出资人同意,应当由产权交易市场托管。本市的国有企业受让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应当按照本办法产权交易的程序规定在产权交易市场进行。
法律依据:《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进行转让的,经国有资产出资人同意,应当由产权交易市场托管。本市的国有企业受让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应当按照本办法产权交易的程序规定在产权交易市场进行。

非上市公司必须股权托管吗

2. 非上市公司必须股权托管吗?

股权托管是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将股东名册委托股权托管机构管理的民事行为,也是为降低公司管理股东名册的运营成本而提供的一种社会化服务;其本质在于弥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的管理缺位,由客观公正的第三方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具有公示力和公信力的股东名册记载,为股东提供所持股权的有效权属证明。
几乎所有地方政府都以发文形式要求当地非上市股份公司甚至有限责任公司一经设立,必须到托管中心托管。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3. 非上市公司必须股权托管吗?

非上市公司必须进行股权托管。因为托管中心是为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集中托管、过户、查询、分红等业务的股权托管登记服务机构,对企业上市及未来海外操作是有相当大的帮助的。
一、股权托管是什么行为
股权托管是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将股东名册委托给股权托管机构的民事行为。股权托管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具有普遍社会公信力的第三方机构接受股份制公司委托,对股东持有的股权进行集中登记管理的行为。股权托管的全称是股权的委托管理,在法律上是一种委托关系。所谓委托关系,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处理事务的法律关系。
二、股权质押的限制是什么呢
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质人以自己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限制条件有: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以向本公司的出资为自己对本公司的债务提供质押。我国法律绝对禁止股东或投资者将其拥有的股权质押给本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向该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设质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但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以其出资向其他股东质押的,则不受限制。
三、深圳如何转让内资股票
根据企业所属的性质不同,办理方法也有所不同。为大家介绍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和变更方法。
属于有限责任公司:
1、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选择【商事主体登记注册】。
2、登录之后选择【我要申请】。
3、找到“商事主体变更备案登记、增补营业执照”,选择【办理】。
4、填写企业名称、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及的股权变更信息,提交审批即可。
属于股份有限公司:
办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应该到股权托管机构办理托管手续,具体如何办理请咨询相关股权托管机构。办理完毕后再到市场监管局企业登记部门办理公司章程备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十一条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保荐人的资格及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非上市公司必须股权托管吗?

4. 上市公司股份如何托管

股权托管即股权的委托管理,其法律性质为一种委托关系。
由于股权托管是基于股东的财产性权利(自益权)和为参与公司经营之目的行使的权利(共益权)可以分割由不同主体行使而产生的,存在着委托人、受托人、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交错关系,其复杂程度超过了任何一种普通的委托法律关系,其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法律问题:
1、委托代理关系中受托人须按照委托人的意志行事的法理与股权托管实践中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使权利相冲突。
2、财产性权利赋予受托人行使或变相行使与现行法律的冲突。
3、委托合同本身的法律性质决定了股权托管具有不稳定性,对双方当事人保护很弱。
一、股权托管的业务范围
具体地说,股权托管是指第三方机构根据股份制公司的委托,为股份制公司或其股东办理以下业务:
(一)股权持有人股权账户的设立及管理;
(二)公司股权的初始登记、变更登记、质押登记、冻结登记、信托登记;
(三)公司股本的变动登记;
(四)代理公司向其股东分红派息或进行其它权益分配;
(五)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查证咨询;
(六)公司信息的公开披露;
(七)其它可以依法提供的服务。
股权托管的业务范围主要分为两大类,即股权托管登记业务和股权托管服务业务。股权托管登记业务包括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整体托管登记、为股东提供股权过户登记、股权质押登记等业务。同时,股权托管机构还可以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代理股权的分红派息、通知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等公司活动,以及提供股权的查询和查证、办理股权冻结手续、对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信息进行披露等一系列与股权托管相关的衍生服务。
二、股权托管的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
非上市公司(下称拟托管公司)股权的整体登记托管由拟托管公司在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备齐申请材料,向安徽省股权交易所(下称安交所)提出股权登记托管申请。
拟托管公司应提交如下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股权登记托管申请书;
2、公司基本情况登记表;
3、股东基本情况登记表;
4、工商部门的企业基本信息查询单;
5、股权托管协议书;
6、公司同意托管的股东会决议;
7、公司章程复印件;
8、经年检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9、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11、公司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2、安交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受理审核
由托管部审核拟托管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确认后,签订《股权托管协议书》,明确服务内容、收费办法等。
3、登记办理
安交所按照《股权托管协议书》要求,为拟托管公司办理股权登记托管,股权账户开户,出具新股东名册。
自然人开设股权账户需提交的材料:
1、自然人股权账户开户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开设股权账户需提交的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人股权账户开户申请表;
2、经年检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事业法人或社团法人需出具相关证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信息披露
托管公司在安交所登记的股权确认无误后,在指定媒体及安交所网站发布托管公告。

5. 非上市公司为什么要进行股权托管?

非上市公司必须进行股权托管。因为托管中心是为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集中托管、过户、查询、分红等业务的股权托管登记服务机构,对企业上市及未来海外操作是有相当大的帮助的。【法律依据】《证券法》第十一条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保荐人的资格及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非上市公司为什么要进行股权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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