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个税在哪申报

2024-05-13 04:58

1. 股权转让个税在哪申报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向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个人任职或受雇单位所在地、实际经营所在地、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等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对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则规定其向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法律依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第二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
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
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股权转让个税在哪申报

2. 关于股权转让的个税如何申报

1.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权转让(扣缴)纳税申报时,还应当报送以下资料,并填报《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
(一)股权转让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二)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按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
(五)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3.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等资料。
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东变动或者个人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应当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含有股东变动信息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3. 股权转让个税如何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已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公告规定,具体实际操作要求如下:
个人转让股权过程中,被投资企业、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应按照规定期限报送相关资料和办理扣缴(纳税)申报。
(一)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报《被投资企业股权变动情况报告表》;
(二)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东变动或者个人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应当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含有股东变动信息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
(三)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股权转让扣缴申报之前),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股权转让个税如何申报

4. 股权转让的个税如何申报

个人转让股权过程中,被投资企业、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应按照规定期限报送相关资料和办理扣缴(纳税)申报。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报《被投资企业股权变动情况报告表》。
国家税务总局《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已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公告规定,具体实际操作要求如下:
个人转让股权过程中,被投资企业、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应按照规定期限报送相关资料和办理扣缴(纳税)申报。
1、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报《被投资企业股权变动情况报告表》。
2、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东变动或者个人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应当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含有股东变动信息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
3、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股权转让扣缴申报之前),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
四、具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权转让(扣缴)纳税申报时,还应当报送以下资料,并填报《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
(一)股权转让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二)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按规定(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
(五)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五、如属于计税依据偏低情形,应根据不同情形报送以下资料:
(一)公司(企业)章程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股东名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出资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认股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股权原值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上月末的企业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三)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应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照原件和复印件、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与受托人之间签订的委托协议原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5. 股权转让个税在哪申报

一、股权转让个税在哪申报
个人所得税向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个人任职或受雇单位所在地、实际经营所在地、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等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对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则规定其向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变更股东税务要变更吗
股东变更后是否需要进行税务登记的变更要看具体情况:如果股东变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围边,不需要变更税务登记;如果与税务登记有关的内容因股东变更而发生重大变化,则需要进行变更。
三、股东是什么意思
股东,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股东作为出资者按佢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股东中的东,原意指“主人”(东家),股东,即持股的主人,简单理解就是“老板”。
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四、股东如何变更
股东变更需要有以下几个程序: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工商部门审查申请材料后,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给申请人发放《登记决定通知书》;
3、申请人凭借《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证窗口换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4、完成变更登记并备案。
五、股东变更会有什么后果
股东变更对公司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仍要承担以前的责任。但是但是要注意出资问题,还有变更股东能够影响到股东会决议以及股东责任承担限额。公司股东变更没有严重的后果但是会有一定的风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
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
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
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
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
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股权转让个税在哪申报

6. 股权转让个税在哪申报

一、股权转让个税在哪申报个人所得税向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个人任职或受雇单位所在地、实际经营所在地、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等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而对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则规定其向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申报纳税。二、变更股东税务要变更吗股东变更后是否需要进行税务登记的变更要看具体情况:如果股东变更,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围边,不需要变更税务登记;如果与税务登记有关的内容因股东变更而发生重大变化,则需要进行变更。三、股东是什么意思股东,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股东作为出资者按佢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中的东,原意指“主人”(东家),股东,即持股的主人,简单理解就是“老板”。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四、股东如何变更股东变更需要有以下几个程序: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2、工商部门审查申请材料后,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给申请人发放《登记决定通知书》;3、申请人凭借《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证窗口换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4、完成变更登记并备案。五、股东变更会有什么后果股东变更对公司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仍要承担以前的责任。但是但是要注意出资问题,还有变更股东能够影响到股东会决议以及股东责任承担限额。公司股东变更没有严重的后果但是会有一定的风险。【法律依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一、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三、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者享受股东权益的四、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六、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7. 股权转让个税在哪申报

向税务机关申报。个人转让股权过程中,被投资企业、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应按照规定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和办理扣缴(纳税)申报。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 》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 工资 、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 清算 。

股权转让个税在哪申报

8. 股权转让申报个税操作

法律分析:个人转让股权过程中,被投资企业、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应按照规定期限报送相关资料和办理扣缴(纳税)申报。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报《被投资企业股权变动情况报告表》。
国家税务总局《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已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公告规定,具体实际操作要求如下:
个人转让股权过程中,被投资企业、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应按照规定期限报送相关资料和办理扣缴(纳税)申报。
1、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报《被投资企业股权变动情况报告表》。
2、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东变动或者个人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应当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含有股东变动信息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
3、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股权转让扣缴申报之前),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