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名单能出国吗

2024-05-19 02:00

1. 失信人员名单能出国吗

失信被执行人不可以出国。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对限制被执行人出境措施作了原则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又进一步作了详细的规定,上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程序的启动。一般情况下,限制出境措施主要在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时采取,情况紧急等必要情况下,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二、限制出境的对象。不仅包括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法定代理人,而且还包括对债务履行有一定影响的直接责任人员。三、限制出境的解除。在限制出境期间,被执行人履行完全部义务的,执行法院应及时解除限制出境措施;被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或者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也可以解除限制出境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3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2次会议通过)第四条规定,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二)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四)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五)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7修正)》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失信人员名单能出国吗

2. 进入失信人名单还能出境吗

会被限制出境,名单和出入境可能有时间差。最高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名单内,在公安局出入境检查了正常,但是会不会有可能在边防被拦下呢,已经被限制了高消费,,在公安网查询其他都为正常,但是有显示法院当事人。

3. 失信人员能出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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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失信人员能出国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因此,失信被执行人出国考察很可能无法进行出国的行程费用支付,且很可能在护照的行政审批方面被禁止。失信被执行人应不能出国考察。

5. 失信人员能出国吗

法律分析:失信被执行人不可以出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一条 对限制被执行人出境措施作了原则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又进一步作了详细的规定,上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程序的启动。
一般情况下,限制出境措施主要在申请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时采取,情况紧急等必要情况下,法院可依职权采取。
二、限制出境的对象。
不仅包括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法定代理人,而且还包括对债务履行有一定影响的直接责任人员。
三、限制出境的解除。
在限制出境期间,被执行人履行完全部义务的,执行法院应及时解除限制出境措施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或者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也可以解除限制出境措施。

失信人员能出国吗

6. 失信人员能出国吗?

看情况,出国是出入境,如果想要限制被执行人出入境,则需要采取限制出入境的措施。所以,失信被执行人与能否出国没有必然性联系。甚至说,只要没有被限制出入境,那就可以出国,可以正常出入境。

但是呢,因为失信还有其他限制措施,自然会影响处境的方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而被法院限制高消费,则意味着无法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所以,即便没有被限制出入境,但却无法通过购买机票搭乘飞机的方式出入境,那这个对于出入境便存在交通障碍。至于轮船方式,这个只是限制二等以上舱位,其他的并不影响。【摘要】
失信人员能出国吗?【提问】
您好,我是李梦梦李老师,已经看到了您的问题,正在整理答案,请稍等哦!【回答】
信用社贷款过期好久没还,是失信人员了吧【提问】
看情况,出国是出入境,如果想要限制被执行人出入境,则需要采取限制出入境的措施。所以,失信被执行人与能否出国没有必然性联系。甚至说,只要没有被限制出入境,那就可以出国,可以正常出入境。

但是呢,因为失信还有其他限制措施,自然会影响处境的方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而被法院限制高消费,则意味着无法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所以,即便没有被限制出入境,但却无法通过购买机票搭乘飞机的方式出入境,那这个对于出入境便存在交通障碍。至于轮船方式,这个只是限制二等以上舱位,其他的并不影响。【回答】

7. 失信人员可以出国吗

失信人员是不可以出国的,如果法院已经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并通知出入境机构,被执行人将被限制出境,限制出境的范围包括港澳台等地区。在限制出境期间,被执行人履行完全部义务的,执行法院应及时解除限制出境措施;被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或者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也可以解除限制出境措施。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1、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2、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3、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4、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5、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法律依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四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失信人员可以出国吗

8. 失信人员可以出国吗

失信人是可以出国的。但是出境的搭乘工具和出境后的住处和其他事务都会被限制。因为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等。不得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包括: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6、旅游、度假;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法律依据:《关于公告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出国、出境的若干规定(试行)》第十四条执行法院作出限制被执行人出国、出境决定的,应当逐级呈报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未办理出国、出境证件的被执行人,依程序通过省高级人民法院办理报列不准出境名单手续。对已取得出国、出境证件的被执行人,通过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报列边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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