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落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2024-05-18 11:02

1. 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落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工具/原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无效)
步骤/方法
如何办理市内户口迁出
办理市内户口迁出,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如何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
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如何办理市内户口迁入
市内户口迁入,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市区居民办理市内户口迁移
(一)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二)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三)跨区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注意事项
如果是购房迁居或者结婚迁户口,切记最后一定要到该社区居委会登记入册,不是在派出所迁完户口就结束了,否则在某些意义上也属于黑户。
如果需要出示房产证,必须是本人的或者本人配偶的,父母亲人之类的一律无效。

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落户口需要什么手续

2. 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将带来哪些机会?

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将带来的机会就是:全面放开落户的限制,能够促进人才的自由流动,不再受到户籍的约束,也不会再受到社保医保等福利的限制,能够让城市之间的人口流通,这样就能够有力的促进经济的发展,对社会的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
中新网济南11月10日电 (记者 梁犇)山东省公安机关服务人才兴鲁战略,深化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服务引才引智。

主要是提供人才、居住、就业等六类落户的路径,可以说,全面放开落户的限制,能够促进人才的自由流动,不再受到户籍的约束,也不会再受到社保医保等福利的限制,能够让城市之间的人口流通,这样就能够有力的促进经济的发展,对社会的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
山东省公安机关服务人才兴鲁战略,不仅仅是能让农村户口迁到城市,而且还能够城市迁回农村,实行了“双向的流动”,还允许一些特殊的城市户口再迁回到农村,还可以是农村户口。一般的大家都知道,最近这些年,只要在城里买了房子,农村往城市里迁户口是很容易的。但如果城市户口想回迁到农村那是特别困难的事情。
为什么城市户口想回迁到农村是很困难的事情呢?当然是跟宅基地、承包地等一些利益挂钩,每个村民在村子里都享有村子里的土地权、宅基地等一些分配能力,如果城市的户口迁回到农村里面,就会受到影响实行起来特别困难。所以就限制了城市户口回迁农村。

那么,山东这次放开落户的限制,城市可以迁回农村的户口就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落户在其他城市的农村毕业的大学生。
2、迁往其他城市的退伍军人。
3、在农村里面有宅基地的落户城里人。
4、只要夫妻一方是农村户口就可以落户农村。
5、父母是农村户口,就可以落户。
2001年3月30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开始以小城镇为起点,开始了我们国家的户籍制度的改革,之后,全国各地也都制定了自己所在地区的户籍改革方案,呈现出“百地齐放、百家争人”的情景。

虽然各地改革模式有所不同,但逻辑都是一样的,就是根据自己市场经济的需求,降低落户的门槛,让经济人才够自由迁徙,企业能够满足用工,人才能够自主择业。总的来说,经济发达城市才是到人们愿意流动的所在,因为那里有更多的机遇和美好的前景,就是没有机会落户,但是只要拿到居住证,很多人也心甘情愿暂且扎根。
总结:随着经济转型的升级,高新产业需要的人口储备特别重要,我们国家的经济有了很大的变化,但是随着人口生育的变化,劳动力下降的趋势以及老龄化的到来。在这种背景下。哪个城市留住了人才,就会带来城市的发展。所以说户口放开政策已经是势在必行,各大城市落户的吸引力相继出台是必然的结果。

3. 哪里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

12月3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通知,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实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居民凡在城镇居住或就业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均可自主选择落户,取消其他前置条件和附加限制。健全城镇社区(单位)集体户制度,户口登记在社区(单位)集体户且具有家庭成员关系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依申请为其颁发家庭居民户口簿。

扩展资料
山东省保障进城落户农村人口合法权益:
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村人口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全面完成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与户籍登记脱钩。
支持、引导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流转相关权益,探索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退出农户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集体资产股权的具体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重磅!山东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

哪里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

4. 全面放开落户城市有哪些

法律分析:2017年底,人口在100万至500万的有68个城市,其中大连、沈阳、哈尔滨、长春、西安、郑州、济南、青岛、杭州、昆明等10个城市的人口超过了300万,属于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的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的城市则包括长沙、洛阳、苏州、无锡、扬州、合肥、宁波、福州、厦门、南宁等城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5. 放开落户限制还需细化政策安排

  据报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省会及以下城市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精简落户凭证,简化办理手续。
  网民“冉冉”认为,这一政策是对今年年初国家发改委提出的“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的进一步落实,意味着未来除北上广深之外,国内99%以上的城市将放开放宽落户限制,户籍门槛将进一步降低。大学生无论来自哪里,可以想去哪追求远方,就去哪追求。其实城市要发展,更需要人才的聚集。深圳、杭州、苏州等地的崛起很大程度上就是得益于人才的聚集效应。
  网民“朱昌俊”认为,放开落户限制,是对公民自由迁徙权的顺应,也是为继续提升城镇化率扫清障碍。另外,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和出生人口减少,人口资源的重要性愈发凸显。近几年,不少城市开始“抢人”,扩大城市人口规模。
  网民“张一琪”提出,落户限制放开是重要机遇,也是重大挑战。落户城市,也就意味着要在教育、医疗等方面享受城市户口所具有的社会保障。与此同时,城市在住房、公共交通等方面的压力必然增大,能不能及时做好配套措施,也考验着城市治理者的智慧。
  “作为一名大学毕业生,真心觉得户籍的关键是背后附带的社保、教育和医疗等公共资源。如果城市里的这些配套资源都跟上了,落户后有就业机会,有良好的医疗水平,有优质的教育资源,那毕业生就能留住了。”网民“阳光灿烂”说。
  有网民称,开放落户后,城市之于就业群体的配套支持也要跟进完善。如通知中要求,对小微企业吸纳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等。此外,还有必要优化城市的创业创新氛围,如落实对新经济的“包容审慎”,扩大就业创业渠道。这些都需要真金白银的投入和专门的细化政策安排。

放开落户限制还需细化政策安排

6. 放开落户限制会带来什么影响?


7. 放开落户限制 需要哪些材料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国办发〔2015〕96号》: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可以凭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四)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五)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六)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七)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在国内非婚生育、未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具有我国国籍的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非婚生育说明、我国公民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八)其他无户口人员。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放开落户限制 需要哪些材料

8. 落户限制的相关政策

 2009年1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直辖市以外的各地城市要取消限制。企业吸纳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会议指出,高校毕业生是中国宝贵的人力资源。面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蔓延、中国就业形势十分严峻的情况,必须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可以看出国家越来越重视大学生毕业的就业问题,取消落户限制就是为了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带来更多的内在潜力。2006年6月2日《人民日报》发表文章,中组部、中宣部、中编办、教育部、发改委、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团中央等14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鼓励毕业生合理流动的政策,对用人单位跨地区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简化有关手续。这就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地方人才招聘打开了一条“绿色通道”。全国人大常委会例会2013年6月26日在北京举行。提交会议审议的关于城镇化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显示,中国将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力争使全体居民共享城镇化发展成果。在会议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将履行监督职权,围绕这份报告进行审议,为中国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出谋划策。这份由国务院提交的报告指出,城镇化是中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此前,政府围绕推进城镇化发展、提高城镇化质量做了大量工作。 小企业聘失业毕业生可获贷款扶持政府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按规定享受最高为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鼓励骨干企业和中小企业积极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要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从事当地政府规定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通知还要求,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就业指导。高校要强化对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开设就业指导课并作为必修课程。加强招聘活动安全保障,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完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制度。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组织100万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强化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对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 国务院办公厅已发出通知,要求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不过直辖市仍按有关规定执行。2009年高校毕业生总人数710万人左右,政府特鼓励各地城市取消落户限制,并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鼓励措施。1、鼓励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2、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3、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4、用3年时间组织100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国务院办公厅还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拓宽就业门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鼓励自主创业,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