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机制最高级是几级

2024-05-20 01:21

1. 我国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机制最高级是几级

根据《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我国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机制共分为4级,最高级别为Ⅰ级,最低级别为Ⅳ级。具体如下。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某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重要大型水库发生垮坝;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特大干旱;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极度干旱。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严重洪涝灾害;一个流域发生大洪水;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一般大型及重点中型水库发生垮坝;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严重干旱;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严重干旱;一座大型以上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洪涝灾害;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较大洪水;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大中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干旱灾害;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中度干旱;一座大型城市发生严重干旱。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一般洪水;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轻度干旱;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险情;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因干旱影响正常供水。

我国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机制最高级是几级

2. 国家防总抗旱应急响应机制共分为四级,最高级别为多少级

根据《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防总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机制共分为四级。具体如下:

一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响应:

1.某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

2.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4.重要大型水库发生垮坝;

5.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特大干旱;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极度干旱。

一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总指挥主持会商,防总成员参加。视情启用国务院批准的防御特大洪水方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党中央、国务院。按照中央慰问及派工作组的规定派工作组赴一线慰问、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必要时,报请中央研究部署防汛抗旱工作。国家防总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并派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国家防总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每天在中央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报道汛(旱)情及措施。财政部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国家防总办公室为灾区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铁路、交通、民航部门为防汛抗旱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卫生部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国家防总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为国家防总提供调度参谋意见。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支援地方抗洪抢险、抗旱。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流域防汛指挥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启动一级响应,可依法延续本地区的紧急防汛期,按照国家《防洪法》的相关规定,行使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总。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二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响应:

1.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2.一个流域发生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

4.一般大型及重点中型水库发生垮坝;

5.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严重干旱;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严重干旱;

7.一座大型以上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二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副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将情况上报国务院分管领导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国家防总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的调度,并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国家防总办公室不定期在中央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卫生部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帮助医疗救护。国家防总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做好洪水预测预报,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支援地方抗洪抢险、抗旱;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为国家防总提供调度参谋意见。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情况,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行使相关权力。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加强抗旱工作。受灾地区的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相关省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国家防总。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三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级响应:

1.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洪涝灾害;

2.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发生较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

5.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干旱灾害;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中度干旱;

7.一座大型城市发生严重干旱。

三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秘书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国务院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国家防总办公室派出工作组、专家组,指导地方防汛抗旱。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加强汛(旱)情监视,加强洪水预测预报,做好相关工程调度,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协助防汛抗旱。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启动三级响应,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布防或组织抗旱,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具体帮助防汛抗旱工作,并将防汛抗旱的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国家防总。省级防汛指挥机构在省级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四级应急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四级响应:

1.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一般洪水;

2.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发生轻度干旱;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

5.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四级响应行动

1.国家防总办公室副主任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旱情的监视和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国务院并通报国家防总成员单位。

2.相关流域防汛指挥机构加强汛情、旱情监视,做好洪水预测预报,并将情况及时报国家防总办公室。

3.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预案采取相应防守措施或组织抗旱;派出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并将防汛抗旱的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总办公室。

3. 国家防汛应急响应级别共为哪四级

法律分析:一级响应:某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等。
二级响应:一个流域发生大洪水;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等。
三级响应:数省(区、市)同时发生洪涝灾害;一省(区、市)发生较大洪水等。
四级响应: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一般洪水;数省(区、市)同时发生轻度干旱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四十二条 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国家防汛应急响应级别共为哪四级

4. 抗旱应急响应分几个等级

根据《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防总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机制共分为四级,Ⅰ级应急响应为最高级别的响应机制。启动一级响应行动后,国家防总办公室为灾区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铁路、交通、民航部门为防汛抗旱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国家防总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根据《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防总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机制共分为四级,Ⅰ级应急响应为最高级别的响应机制。启动一级响应行动后,国家防总办公室为灾区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铁路、交通、民航部门为防汛抗旱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国家防总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5. 防汛应急响应分为几个等级

法律分析:防洪抗汛分四个级别,分别是:一级应急响应、二级应急响应、三级应急响应、四级应急响应。
法律依据:《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4.2 一级应急响应
4.2.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级响应
(1)某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
(2)多个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4)重点大型水库发生垮坝;
(5)多个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4.3 二级应急响应
4.3.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二级响应
(1)一个流域发生大洪水;
(2)大江大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
(3)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4)一般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
(5)数省(区、市)多个市(地)发生严重干旱或一省(区、市)发生特大干旱;
(6)多个大城市发生严重干旱,或大中城市发生极度干旱。
4.4 三级应急响应
4.4.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级响应
(1)数省(区、市)同时发生洪涝灾害;
(2)一省(区、市)发生较大洪水;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或小型水库发生垮坝;
(5)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中度以上的干旱灾害;
(6)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发生中度干旱;
(7)一座大型城市发生严重干旱。
4.5 四级应急响应
4.5.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四级响应
(1)数省(区、市)同时发生一般洪水;
(2)数省(区、市)同时发生轻度干旱;
(3)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险情;
(4)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
(5)多座大型以上城市同时因旱影响正常供水。

防汛应急响应分为几个等级

6. 国家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的级别介绍

国家防汛应急响应级别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国务院“三定方案”的规定,由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在国务院领导下,负责领导组织全国防汛工作的应急响应机制。国家防汛应急响应级别共为四级,其中Ⅰ级为最高级别。当发生Ⅰ级应急响应时,要迅速作出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同时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要密切监视汛ᠼ/p>

7. 国家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的介绍

国家防汛应急响应级别,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国务院“三定方案”的规定,由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在国务院领导下,负责领导组织全国防汛工作的应急响应机制。国家防汛应急响应级别共为四级,其中Ⅰ级为最高级别。

国家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的介绍

8. 防汛应急响应分为几个等级

法律分析:五个等级,分别是:
一 级应急响应
二级应急响应
三级应急响应
四级应急响应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第一条 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第二条 进入汛期、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第三条 国务院和国家防总或流域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关系重大的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其他水利、防洪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必要时,视情况由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直接调度。防总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第四条 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第五条 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条 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第七条 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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