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基金随时都可以取出来吗?

2024-05-19 05:41

1. 住房公基金随时都可以取出来吗?

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要不要提取出来

住房公基金随时都可以取出来吗?

2. 交了5个月住房工基金,工作不做了能把里的钱全取吗,

不能。因为只有符合规定条件才能取住房公积金,比如说买房、退休。

3. 住房公基金随时可以取出来吗?

不行的要有条件的     住房公积金不可以跨市转移,但满足条件的可以提取,以下是提取条件,过程和支付方式。如果对您有帮助请采纳。
一、提取条件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动拆迁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一年以内,且本人及其配偶未申请并不再申请该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提取本人及其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装修住房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并办理离退休手续的、经法定的人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提前退休的,可以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3、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可以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4、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内未再就业、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5、职工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6、职工提前一次性清偿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7、当期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0%的部分,可以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职工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二、提取程序
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三份),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
2、所在单位审核:
职工所在单位收到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后,对职工身份是否真实、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是否正确、提取条件是否具备、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上签注意见、加盖公章,同时为提取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书》(一式四联)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
3、职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
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支取书》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审核办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接到职工提取申请后,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对提取条件及所附材料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理职工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对于准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规定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三、提取额度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动拆迁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提取额截止到百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不注销。
2、职工离休、退休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本息,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
3、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最低生活保障费。
4、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内未再就业、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一次或者分次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5、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家庭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额不得超过实际支出。
6、职工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本息,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
7、职工提前一次性清偿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取额不超过贷款本息余额,提取额截止到百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不注销。
8、当期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0%的,可以提取本人或者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与家庭工资收入的20%之差,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得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不注销。
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本息,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
四、支付方式
1、购房未付清房款的,直接转入出售房屋的房地产公司账户。
2、购房已付清房款的,可划入支取人单位账户。
3、用于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划入贷款银行账户。
4、离、退休或死亡支取的,可直接划入支取人单位账户。
5、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造成家庭困难的,可视支取人情况以现金方式支付

住房公基金随时可以取出来吗?

4. 取住房工基金都拿什么去 不是本人去 代人去可以吗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证明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2.回迁、扩面住房的,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4.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5.偿还产权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 
6.租赁住房自住的,提供租赁合同和房租发票. 
7.离休、退休(退职)的,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书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9.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0.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职工户籍证明 
1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 
12.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护照、户籍证明注销或国(境外)外定居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必须本人代身份证亲自办理。

5. 我辞职了 ,住房基金能取出来吗? 请告诉帮帮我,

可以的。
以北京为例子: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离职提取公积金的办法:
1、非京籍农业户籍的职工离职离京的,可以个人办理销户提取。
2、非京籍城镇户籍的职工离职离京,住房公积金是封存在北京的原单位账户中,您可通过原单位经办人办理租房提取或购房提取。
如您到其他省市找到工作单位,新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只需向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即可将北京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转移到新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不用本人来京办理)。

扩展资料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公积金提取需要的资料: 
1、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离职后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我辞职了 ,住房基金能取出来吗? 请告诉帮帮我,

6. 我以前交了一年多的住房公基金,可我现在工作的单位不交住房公积金,请问我可以把之前交把它取出来吗?

需要带身份证,和缴纳公积金的证明,一下是支取办法

住房公积金的支取办法
以西安为例:
  例如西安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取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已于3月1日正式实施,除缴存、贷款等内容外,市民关注的焦点应属公积金支取方面的新规定。为此,记者昨日再次走访了西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中心有关负责人就支取公积金进行了详细解答。
支取公积金手续得这么办: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西安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集体提取的单位填写《西安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审批表》和《西安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转移明细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一般房屋装修不能提取公积金:针对部分市民对装修能否支取公积金的疑问,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职工大修自住住房,可支取其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依据国家《房屋修缮范围和标准》有关规定:大修住房是指需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大修住房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5%以上。大修住房主要适用于严重损坏房屋。由此可见,中修、小修、装修以及装饰等行为并不在大修范围,所以不能提取公积金。
买商品房可以提取公积金:
  个人购买自住的商品房后,如无个人购房贷款,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期限内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超过办理时限,管理中心将不再受理。办理提取审批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收据;本人身份证;如合同是配偶名字的,须提供结婚证;单位出具的职工本人已签字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相关新闻链接:
  什么情况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所在单位及职工按条例规定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只有符合了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申请提取公积金,也就是说,公积金不能像储蓄一样随意支取。可申请提取的条件是: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个人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支付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7 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8.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和因做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0.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1.职工在职期间去世,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   12.职工为农业户籍或非西安地区户籍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参考与西安晚报》

7. 我之前申请的是每三个月取住房基金,现在是三个月了但是离职了,是否还是正常的提取的?

只有满足下列条件才可以提取: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及额度
一、申请条件。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企业兼并、破产后职工买断工龄的;
(七)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末就业满2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八)调离本市的;
(九)出国、出境定居的;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提取额度
(一)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一年内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额提取。
(二)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1、如职工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可在开始还款的1个月后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2、如职工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可在还款12个月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部分租金的70%。
(四)职工本人账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其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但职工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公积金贷款流程(下列为购买商品房使用公积金贷款,二手房类似)
(一)程序 申请→审批→签约→抵押→放贷→还贷→清户
(二)步骤
1、申请人领取、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公积金中心收件、审批;
3、银行复核后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或担保合同;
4、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发放贷款;
6、申请人按期归还贷款;
7、清户。
如果不找人,就是说不认识公基金管理办公室的人的话 那就必须要买房 拿着买房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拿着买房款(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只是看看,复印件留在公基金管理办公室 就行了 如果认识人的话,就拿别人买房的合同和买房款发票 复印一下,改成自己的名字 也可以取的。

我之前申请的是每三个月取住房基金,现在是三个月了但是离职了,是否还是正常的提取的?

8. 我15年在郑州新郑富士康做了一年住房工基金没取现在可以取吗,不会过期吧离职时候离职单证明都有

各个城市的住房公积金,各单位都是交到当地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中心),如果你是办理退休手续了,你可以拿着手续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办理。如果你只是从某一个单位离开,并没有到退休的年龄,是不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取款的,你到一个新的单位,那个单位还会继续为你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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