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合约的结算价格是怎样确定的?

2024-05-18 12:52

1. 股指期货合约的结算价格是怎样确定的?

股指期货合约以当日结算价作为计算当日盈亏的依据。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当日盈亏=∑[(卖出成交价-当日结算价)×卖出量]+∑[(当日结算价-买入成交价)×买入量]+(上一交易日结算价-当日结算价)×(上一交易日卖出持仓量-上一交易日买入持仓量)。举例说明:某投资者在上一交易日持有某股指期货合约10手多头持仓,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为1500点。当日该投资者以1505点的成交价买入该合约8手多头持仓,又以1510点的成交价卖出平仓5手,当日结算价为1515点,则当日盈亏具体计算如下:当日盈亏=(1510-1515)×5+(1515-1505)×8+(1500-1515)×(0-10)=205点如果该合约的合约乘数为300元/点,则该投资者的当日盈亏为205点×300元/点=61500元。先说说期货,期货是买卖品种的合约。可以做多也可以做空,交易机制比较灵活。期货与现货相对。期货是现在进行买卖,但是在将来进行交收或交割的标的物,这个标的物可以是某种商品例如黄金、原油、农产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还可以是金融指标。交收期货的日子可以是一星期之后,一个月之后,三个月之后,甚至一年之后。买卖期货的合同或者协议叫做期货合约。买卖期货的场所叫做期货市场。股指期货:全称是股票价格指数期货,也可称为股价指数期货、期指,是指以股价指数为标的物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个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股价指数的大小,进行标的指数的买卖。

股指期货合约的结算价格是怎样确定的?

2. 股指期货交割结算价的定义

沪深300指数期货通过设置交割结算价为最后交易日沪深300指数最后二小时所有指数点算术平均价,来迫使期货价格收敛于现货价格。

3. 股指期货结算价是如何算的?

股指期货结算价格有两种情况。
 
一、正常交易日的结算价。这时以期货盘面交易的最后一小时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最后一小时因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交易中断的,扣除中断时间后向前取满一小时视为最后一小时。合约当日最后一笔成交距开盘时间不足一小时的,则取全天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作为当日结算价。采用上述方法仍无法确定当日结算价或者计算出的结算价明显不合理的,交易所有权决定当日结算价。
 
二、最后交割日的结算价。这时股指期货的交割结算价为,以现货盘面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并且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股指期货的交割结算价进行调整。

股指期货结算价是如何算的?

4. 股指期货结算价是如何算的?

股指期货结算价格有两种情况。
一、正常交易日的结算价。
这时以期货盘面交易的最后一小时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一位。最后一小时因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交易中断的,扣除中断时间后向前取满一小时视为最后一小时。合约当日最后一笔成交距开盘时间不足一小时的,则取全天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作为当日结算价。采用上述方法仍无法确定当日结算价或者计算出的结算价明显不合理的,交易所有权决定当日结算价。 
二、最后交割日的结算价。
这时股指期货的交割结算价为,以现货盘面指数最后2小时的算术平均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并且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股指期货的交割结算价进行调整。

5. 股指期货合约的理论价格计算

根据F=(S-P)e^rt计算
S为即期价格也就是100万,P是现金红利折现也就是1/(1+0.5%)=9950元,r=6%,t=3/12=0.25,e为常数,最后答案算出来101511,约等于B选项,这是由于在进行折现时候的误差造成的

股指期货合约的理论价格计算

6. 股指期货交割结算价的计算方式

股指期货每日结算价非常重要,因为是结算持仓盈亏的基准。根据现有的中金所规则,当日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最后一小时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最后一小时无成交且价格在涨/跌停板上的,取涨/跌停板价格作为当日结算价。最后一小时无成交且价格不在涨/跌停板上的,取前一小时成交量加权平均价。该时段仍无成交的,则再往前推一小时。以此类推。交易时间不足一小时的,则取全时段成交量加权平均价。

7. 股指期货合约的理论价格计算

不要搞那复杂 
简单点 
100w 年利率6%
3个月后应该是100w*6%*3/12=1.5w
1个月后有1w的红利
三个月后这个红利产生的价值
1w*6%*2/12=100
所以三个月后应该是100w+1.5w+1w+100=1025100

股指期货合约的理论价格计算

8. 股指期货的交割结算价怎么确定 股指期货的交割结算价怎么算

      期货的交割方式一般可分成两类:现金交割与实物交割。商品期货大多采用实物交割,股指期货则采用现金交割的方式。股指期货交割采取按照现货指数的水平进行现金结算,从而保障了期货价格向现货价格强制收敛。原因在于,股指期货按照指数权重实物交割成份股票的成本太高,实际操作并不可行。      股指期货到期结算价国际上主要有平均价和单一价两种确定规则。最早的股指期货合约大多采用单一现货收盘价作为交割价,容易产生“到期日效应”和“三巫效应”,发现这个问题之后有些市场将股指期货的交割价改为最后交易日之后一日的特别开盘价,“三巫效应”没有了,但“到期日效应”转移到了第二天的开盘。后来大部分市场改用平均价规则。      具体来说1、如果强调抗操纵性和避免到期日效应,则可能倾向于采用收盘前某段时间的平均价,该方式确定的交割结算价相对复杂,以增大操纵成本,2、如果强调提高套利(套保)效率、减小期现货偏离度、减小交割结算价与指数收盘或开盘价偏离度,则可能倾向于采用简单收盘、特别开盘价作为交割结算价。      大部分股指期货都采取平均价方式来确定交割结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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