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可以过户到孩子名下吗?

2024-05-20 21:52

1. 离婚后财产可以过户到孩子名下吗?

离婚后财产过孩子名下是可以的。但必须经过双方的协商一致才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婚前财产约定是否真的有效
婚前财产约定如果采用着书面的行使而且不违法法律法规的,是有效的,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夫妻可否约定婚内财产协议
夫妻可否约定婚内财产协议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就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婚内房子怎样只归一人
婚内的房子可以由双方约定只归一人。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房产必须登记才属于法律上有效的所有权动态,所以约定后,还应该办理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后财产可以过户到孩子名下吗?

2. 离婚财产能过户给小孩吗

离婚后财产可以过户给孩子,但是有条件,必须是双方有协议约定将夫妻共同房产给子女,协议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或者是分割完夫妻共同房产后,双方或者一方有权就自己分得的财产过户给孩子。
一、父母的房子拆迁孩子怎样分
父母的房子拆迁孩子是分不到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只有夫妻双方才有权要求分割夫妻共同房产,因为夫妻双方是房产的所有权人。而子女不是夫妻共同房产的所有权人,所以子女不能参与夫妻共同房产的分配,子女也没有权利分到夫妻共同房产。
二、婚后财产如何算房产
当事双方根据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所分得的财产,复婚后应当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签订的协议书或法院的判决复婚时仍有效,离婚协议约定的或者法院判决归一方的财产,复婚时就是当事人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另外,男女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就共同财产作出真实意思的处置,约定将房产所有权给未成年子女,那么现在双方再次复婚,该房产属于未成年子女的个人财产。
三、夫妻共同房产过户给妻子名下手续费
夫妻共同房产过户可分为两种情况:
1、婚姻存在期间
婚姻存在期间的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给对方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该过户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
2、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
离婚后原来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该过户房产也属于共有财产变更,只要工本费,不需要交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3. 离婚财产可以过户给孩子吗

离婚后财产可以过户给孩子,如果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的,双方可以协商约定给孩子,如果在离婚后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个人对房屋具有处分权,可以将房屋过户给孩子。
一、离婚前共同债务离婚后怎么办
离婚前共同债务离婚后双方的处理如下:
1、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财产偿还;
2、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的,由双方协商处理;
3、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一、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包括: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自接受父母分家析产的财产,确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而继承分得的债务,应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因继承分得的债务也应为夫妻共同债务;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如果生产经营的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另一方也分享,由此而产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的,所欠第三人债务应属夫妻共同债务。
二、离婚一方负债包括:
1、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2、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
二、婚前买的房屋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吗
婚前买的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如果一方在婚前购买,但在婚前或婚后添加另一方的名称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是婚后买的,即使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应该平分。但是,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如果一起还贷,无论对方婚后是否有收入或实际还贷,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和增值部分都应平分。离婚财产一般不分割给孩子,但也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双方同意把财产留给孩子,也可以把财产分给孩子。
三、离婚后经济纠纷车怎么处理
离婚后发生经济纠纷,车的处理如下:
1、如果车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还,协商不成,由法院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如果车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后不予以分割。
一、婚后房产如何分配:
1、 婚后双方父母全款买房,如果双方有协议就按协议分割,如果没有协议就按照双方父母出资的比例分割;
2、 婚后共同财产买房,离婚时要平均分割;
3、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全款买房,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二、离婚后债务纠纷需要分情况进行处理:
1、 夫妻离婚后债务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由法院判决;
2、 夫妻共同债务,首先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3、 当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夫妻共同债务,或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应当以其个人财产偿还共同债务。
总而言之,离婚后经济纠纷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果有漏分的情况,可以申请法院将漏分的财产公平分配,如果是反悔或违反意志订立的协议,可以要求重新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财产可以过户给孩子吗

4. 离婚后财产过户给孩子可以吗

夫妻婚后所买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共同房产与孩子无关,如果夫妻双方均同意,可以将房子赠与孩子。夫妻双方可以自由处置自己的财产,但是需要注意:
1、必须是夫妻一方财产或者双方共同财产,约定第三人财产的无效。
2、不能损害第三人利益。
一、婚后买房写自己名字也是共同财产么
婚后买房写自己的名字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无论是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此之外,婚后如果一方父母出首付并登记在一方名下,首付部分视为对其子女个人的赠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的时候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取证
离婚的时候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取证:
1、可以通过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房产证,购买房子时的出资证明或购房合同;
2、夫妻财产协议对共同财产有约定的,可以提供财产协议;
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房子没有我的名字离婚算共同财产吗
根据最新规定,如果双方在婚后买的房,就算房产证上只登记了其中一方的名字,这套房子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因此,在合法婚姻存续期间买的房子,就算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离婚时房子也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当然,有一种情况例外,即如果房子是夫妻双方的其中一方父母购买且登记在其子女名下的,这套房产应属于其子女个人,夫妻中的另一方无法分得房产。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婚后夫妻双方买的房子即使只登记了其中一方的名字,房子在转手时也要夫妻双方都同意才能正常办理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5. 离婚后财产可以过户子女名下吗

夫妻离婚后,法律允许双方将共同财产过户到孩子名下,但必须经过双方的协商一致才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婚前买的房子写了两个人的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
婚前买的房子写了两个人的名字算共同财产。
只要房产证登记了两个人的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有了,那么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有权要求分割该房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如下:
1、婚前一方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准夫妻双方的名下;
2、婚前一方由父母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准夫妻双方额名下;
3、婚前一方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
4、婚前准夫妻双方一起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准夫妻双方的名下;
5、婚前由其中一方先付首付,婚后双方再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首付方的名下;
6、婚前一方由父母进行贷款买房,产权登记其中在一方父母的名下,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款。若是在婚前由一方父母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买房一方父母的名下,那么产权肯定归一方父母,跟夫妻双方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二、婚内忠诚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之间应该相互忠实,《民法典》允许夫妻对双方有关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忠诚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那么该协议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三、双方能约定财产的分配吗
夫妻双方能约定共同财产的分配。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必须双方自愿。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必须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作出的约定,对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后财产可以过户子女名下吗

6. 离婚后能不能把财产过户在子女名下

离婚后财产过户在子女名下是可以的,但是如果过户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则需要经过夫妻双方的同意,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的,则不能将该财产过户到子女名下。因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一方无权擅自处理,将财产赠与他人。
一、丈夫给小三花钱可以要求分割夫妻财产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一般有三种情况:
(一)全部有效。赠与人只要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这个赠与行为就是有效的。
(二)部分有效。夫妻一方无权擅自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对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的赠与是有效的,而对于属于另一方的那部分财产的赠与是无效的。
(三)全部无效。
1、因违反了公序良俗给第三人,根据民法典及民法典的规定,民事行为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夫妻一方将财产赠与给第三人,特别是有暧昧关系的第三人,有违社会公德。
2、因夫妻一方无权处分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其赠与行为侵犯了合法婚姻当事人的权利。一方超过日常生活需要赠与他人应认定全部无效。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若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赠与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夫妻中的另一方有权请求受赠人返还。
二、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单独作出的财产赠与行为有效吗
1、不经过配偶同意,单方赠与个人财产的行为有效。如果赠与物是属于赠与人的个人财产,比如婚前财产、婚后约定为个人所有、法定的婚后个人财产(如残疾补偿金),那么赠与人拥有对赠与物的完整的处分权,不需要经过配偶的同意可以赠与他人,而且配偶不能撤销这种赠与。
2、单方赠送夫妻共同财产,赠与行为的效力处于待定状态。如果赠与物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是一种不分份额的共同共有,按照法律对于共同共有财产的规定,处分共有财产需要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即夫妻双方的同意。夫妻单方面将共有财产赠与的,需要另一方配偶进行确认,在其同意赠与前,单方赠与行为的效力是待定的。换句话说,如果配偶一方悄悄将夫妻财产赠与给他人,而没有得到配偶另一方的同意,一旦配偶知情后,其表示同意的,单方赠与行为有效,配偶另一方表示不同意的,赠与行为无效,被赠与人应当将财产返还。
三、给小三的房子能要回来吗
给小三的房子能要回来吗?这需要首先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
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支配,任何一方都不能不经另一方同意随意处置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生活实际中,并不是夫妻一方处置共同财产的行为都必须经过另一方同意。比如,夫妻一方去超市购买蔬菜用于做饭,或者购买衣服等生活用品,就很少有夫妻征求另一方的同意。
实际上,夫妻作为一家人,需要处理的事情非常多,如果事事都要彼此同意,那么日子是过不下去的。因此,法律上就存在一个夫妻相互代理权的概念,就是说,对于一些事情,法律默认夫妻一方已经取得了另一方的同意。比如,买菜的时候,卖菜的人就无需询问买菜这件事有没有经过夫妻另一方同意,因为法律默认已经取得同意。
但是,这种夫妻之间的代理权也不是无限制的。对于生活中琐碎的、影响不是很巨大的事情,可以适用这种制度。但是对于有些非常重要,由一方单方决定是非常不合理的事情,则必须要由夫妻双方明确同意。比如,夫妻一方打算把房产卖掉,这就需要双方共同决定。
但也需要注意的是,从法律的概念上来说,不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但法律并没有规定无权处分一律无效。如果第三方是善意的,就是说不知道夫妻一方是在无权处分,而且第三方也已经支付合理的价款,那第三方就可以合法的夫妻共有财产。
因此,给小三的房子能要回来吗?这必须得首先回答给小三的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给小三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由于这种把房子给小三的行为不仅没有经过夫妻双方同意,而且是免费的,所以是无效的,给小三的房子是能要回来的。

7. 离婚后财产是否可以过户给孩子

离婚后财产 一般是可以过户给孩子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 夫妻的共同财产 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的协商处理方案,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且该协商对双方具有 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后财产是否可以过户给孩子

8. 离婚后财产过户给孩子可以吗?

夫妻 离婚房产 能过户给孩子吗? 离婚 双方可以在 离婚协议 中约定将 房产过户 给未成年的孩子,法律并不禁止这种行为,如果双方按协议履行也不会出现问题。会出现问题的是:房产登记的是一方或夫妻双方的名字,一方未想好或出于希望尽快离婚的目的便在 离婚协议书 上签字,办理房产过户给孩子的手续时 房产证 上登记名字的一方反悔,这种情况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只能起诉解决。 一、司法实践中对此的处理的意见 我国法律对此情况如何裁决没有规定,导致相同的情况可能判决结果会相反。一种观点认为:双方协商一致处分自己的财产,将 房产赠与 孩子,属于赠与行为,根据我国《 合同法 》的规定,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方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行为。第二种观点认为:《离婚协议》是解决人身关系的协议,协议约定的关系不只是简单的《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关系,应首先受《 婚姻法 》的约束,然后再受《合同法》的约束。《婚姻法》规定离婚双方在 协议离婚 后一年内,有申请撤销《离婚协议》的权利,但审理后,未发现订立 财产分割 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 诉讼 请求。这种观点认为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产赠与孩子带有道德义务性质,带有双方对自己的行为给未成年人造成伤害的补偿性质。法院最近几年的判例较倾向于第二种观点。 所以离婚时约定将房产过户给孩子需要注意的问题很多,最好另行拟定房产 赠与合同 并进行公证,以防一方反悔,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不动产权 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未成年孩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行为,但可以接受奖励、赠与、报酬。同时,未成年人可以作为 继承人 继承 房屋,那自然也可以作为房屋的权利人,在不动产权属证书即房产证上写上自己的名字。 二、离婚时房产过户给孩子可能会产生的风险 但是,同时因为孩子是未成年人,在其成年之前无法对房屋进行处分和管理,所以,一般情况下,这些民事行为可由其法定 代理 人父母进行。作为法定代理人的父母只能以孩子的名义对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因此所得的收益属于孩子,并不属于父母。但所谓处分一般不包括对房子的所有权的出卖的,因为房屋办理过户必须得到房屋所有人的同意,而孩子作为未成年人,出卖房屋明显不属于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行为。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离婚过程中财产的分割是主要的矛盾所在,因此在离婚的时候解决好财产的分割十分重要。如今的家庭主要财产就是房产,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会选择把财产分给孩子,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允许,只是需要双方都要同意并且要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保障双方的利益不会受到任何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