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什么时候能用

2024-05-05 19:49

1. 维修基金什么时候能用

1、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分和设施在损坏之后的维修与更换。
2、房屋主体报过内外城中墙、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分包括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备有上下管道、电梯、消防、车库等。
3、一般在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房屋维修基金是由房管局代管,但是申请程序很复杂。想要支出房屋维修基金要遵照双2/3特别多数原则,即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之后才能申请。
4、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由物业出面办理申请手续,如果没有物业的小区可以让社区出面申请。到房管局和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审计局和专户银行等办理房屋安全专业鉴定申请、维修方案预决算审计、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施工和申请专户银行划拨款项交到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审批后才能使用房屋维修基金。
一、房屋维修基金比例缴纳如何?
根据建设部和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1、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2、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二、维修资金业主保管
原规定:物业维修基金缴至主管部门指定的维修资金专户。
新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所在地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的方式,经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的业主同意,由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负责专项维修资金的日常管理。业主大会可以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在保证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购买国债。
影响:这是建设部和财政部首次明确业主大会可以在商业银行开设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这样一来,无论业主大会成立前、后,维修资金都由银行掌管,专款专用。不管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如何更换,维修资金不会跟着走,提高了维修资金的安全性。

维修基金什么时候能用

2. 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房屋维修基金的本金是由房产商和购房人共同筹集的,利息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利息不足时由产权人分摊。且公共设施维修基金用于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和更换;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用于修理房屋本身的修理和维护,二者界限分明,不可混淆挪用。

通常在交房前,业主就应当将房屋维修基金交纳。如果是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话,业主是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当然,如果业主觉得需要自己亲自交纳维修基金较麻烦你,也可以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

3. 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回答如下:
    需交纳维修基金的房屋,目前有两种:
    1、购买新建商品房,国家规定对于有电梯的住宅(也称为高层住宅),维修基金为该商品房总价的7%,其中开发商交纳4%、购房者3%;对于无电梯的住宅(也称多层住宅),维修基金为该商品房的5%,其中开发商3%、购房者2%。交纳时间是:购房付款时——办理产证前。有些省市在办理产证时须购房者出示已交维修基金的凭据。
    2、公房出售(房改房),国家有专门的计算程序,里面包括了房屋总价、房屋成新率折扣、一次性付款优惠、工龄折扣优惠、朝向.楼层等因素的计算,维修基金也计算在内(在应付房款内),在公房出售付款时连同维修基金一起付清,个人不另外付款。
    另外,在买、卖二手房时,卖方不能支取维修基金帐户内的款项,一般以买方付给卖方与维修基金帐户内相同金额的款项来处理,相当于买方交了该房屋的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的概念:维修基金是该房屋的“养老金”,随房不随人,无论房屋主人如何调换,维修基金仍属于该房屋,产权人不能支取维修基金,只能与买房人“结算”维修基金。
    以上回答仅供你参考。

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4. 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需交纳维修基金的房屋,目前有两种:
1、购买新建商品房,国家规定对于有电梯的住宅(也称为高层住宅),维修基金为该商品房总价的7%,其中开发商交纳4%、购房者3%;对于无电梯的住宅(也称多层住宅),维修基金为该商品房的5%,其中开发商3%、购房者2%。交纳时间是:购房付款时——办理产证前。有些省市在办理产证时须购房者出示已交维修基金的凭据。
2、公房出售(房改房),国家有专门的计算程序,里面包括了房屋总价、房屋成新率折扣、一次性付款优惠、工龄折扣优惠、朝向.楼层等因素的计算,维修基金也计算在内(在应付房款内),在公房出售付款时连同维修基金一起付清,个人不另外付款。
另外,在买、卖二手房时,卖方不能支取维修基金帐户内的款项,一般以买方付给卖方与维修基金帐户内相同金额的款项来处理,相当于买方交了该房屋的维修基金。
维修基金的概念:维修基金是该房屋的“养老金”,随房不随人,无论房屋主人如何调换,维修基金仍属于该房屋,产权人不能支取维修基金,只能与买房人“结算”维修基金。

5. 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房屋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1、商品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基金由购房者交纳。购房者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时,按购房款的2%足额交纳维修基金。
  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由买卖双方共同负担。其中售房单位出大头,要从售房款中按多层住宅20%、高层住宅 30%的比例划拨维修基金;职工个人出小头,按购房款当年新建公有住房成本价2%的比例交纳。

  2、此项基金只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3、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由北京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代管。住宅小区成立管委会后,市小区办便将住宅维修基金移交给管委会管理或经管委会同意交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公有住房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存至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系统,待公有住房售后成立管委会,再将基金移交给管委会管理。

  4、管委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的使用由售房单位或售房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提出使用计划,经房地局审核后划拨;管委会成立后,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管委会审定后实施。

  5、维修基金不足时,经管委会研究决定,市房地局批准,可按业主占有的住宅建筑面积向业主续筹。

  6、如业主所住房屋因拆迁或意外失火无法居住,维修基金代管单位应将维修基账面余额按业主个人交纳比例退还给业主。如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其结余维修基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6. 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个人观点:
      根据我国“财政部”和“建设部”第165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希望对你有用!

7. 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维修基金在办理房屋产权的时候交纳。
确认收房后,要办理房屋产权的时候交纳,由于房屋销售到产权办理,需要足够的时间,然而房屋在这段日子不处于保修期,如果期间存在维修问题,不能使用公共维修基金维修费用。
因此当业主付房屋首付的时候,如果开发商要求将公共维修基金一起交纳的话,业主可以直接拒绝,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当房屋交纳完契税,过户好后,意味着公共维修基金必须全额交付给相关的房产部门。
在房屋办理登记产权缴纳了相关的税费后,是需要缴纳维修基金的,如果小区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话,该费用由业委会统一收取和管理使用。

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条件:
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设备、配电线缆及设备、电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维修基金由房管局代管,申请过程较为复杂。

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8. 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维修基金一般来说,业主应当在房屋交房前,就应当将房屋维修基金交纳。如果是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话,业主是可以直接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当然也可委托开发商进行缴纳,开发商会受到业务的委托以及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就应该将代交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另,建设部和财政部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维修基金缴纳的比例进行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兆颂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缴纳;出售公有住房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五条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购房者应当按氏前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住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维修基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规族核郑定,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