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制度与旧会计制度的不同之处(变化)

2024-05-21 04:25

1. 新会计制度与旧会计制度的不同之处(变化)

  新旧会计制度主要变化:

  在其他货币资金中增加“信用卡”和“存出投资款”项目,未明确“在途资金”
  货币资金   对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核算
  《会计法》和《会计基础规范》还强化了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

  增加了可用债务重组方式回收债权
  扩大了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有确凿证据的均可计提
  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不再作统一规定,由企业自行确定(超过40%要说明)
  缩小了坏账核算方法,必须用备抵法,不能采用直接转销法

  增加了以非货币性交易取得存货的计价方法和核算方法
  存  货     增加了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取得的存货的计价与核算方法
  增加了全面注销存货账面价值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标准和方法

  除了对股票、债券进行规范外,还对基金投资的会计处理作了规定
  投资       股利和债券利息,改变原将其作为投资收益的做法,而是冲减投资账面价值
  规范了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投资的会计核算和非货币交易换入投资的核算
  增加了委托贷款投资的核算

  增加了债务重组、非货币交易、无偿调入等方式取得固定资产等内容
  融资租入、接受捐赠、盘盈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内容做了调整
  固定资产   自建固定资产,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费用是否计入固资的标准
  规范固资捐赠、债务重组、非货币交易、无偿调出的核算方法
  规定了固定资产期末价值确定原则和减值准备

  明确各种方式下取得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如何确定
  无形资产   提出了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核算方法
  其他资产   增加了长期待摊费用及处理方法

  对到期无力清偿的带息票据,按账面价值转入应付账款后不再计提利息
  流动负债   增加了债务重组的内容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或有事项相关义务,确认为负债,专设预计负债账户核算

  规范了借款费用的核算
  增加了债务重组的内容
  明确发行债券期间冻结的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应先冲减发行费用
  长期负债   增加专项应付款,规定收到的专项拨款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资产对应公积)
  规定融资租赁按最低额入账,资产入账价值为账面价值与租赁付款现值的孰低
  者;固资与应付融资费差额作为“未确定融资费用”处理

  增加了外资所有者权益核算的会计规范
  所有者权益  调整盈余公积的明细科目和核算方法
  调整资本公积项目并规定相应的核算方法

  营业收入确认——以前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在发出商品、提供劳务,同时
  收取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证时,确认营业收入实现;
  新会计制度规定:根据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
  建造合同等交易特点着眼于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
  入企业、相关收入与成本能可靠地计量等,判断收入能否
  收入                        实现,并分别规定了确认条件;
  成本费用   营业收入计量——过去行业会计制度规定:通过“折扣与折让”账户反映销售
  利润                       中发生的现金折扣与销售折让,而新制度不再设“折扣与折
  让”账户,将销售业务中的上述行为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
  期费用,直接冲减当期收入;
  不分行业—— 将过去不同行业的“产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收入”、“产品
  销售成本“、“商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税金”、“产品销售费
  用”等统一为“营业××”等不分行业;
  不再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直接转入“本年利润”,而是转到“利润分
  配—未分配利润” 账户。

  增加了会计调整概念
  会计调整    扩大了会计调整的时间和空间范围,不仅对影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的调整事项进行核算、调整和披露,也对资产负债表日和会计报告批准
  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的事项进行核算、调整和披露。


  资产负债表项目构成发生重大变化(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
  价准备等删除,而在相关项目中抵减;增加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项目;删除
  了待处理财产损益项目,负债中增加了预计负债;所有者权益中增加了“已
  归还投资”
  会计报告    将“损益表”更名为“利润表”,并将各行业利润指标统一设置;增加了“补
  充资料:非常项目”
  以现金流量表取代财务状况变动表,并将原现金流量表准则中的编制方法进
  行了修正
  将各行业不同的会计附表规范为“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利润分配表”等
  将会计报表附注统一规范,不再设置表尾附注内容,而将其统一设置为“不
  符合会计核算前提的说明”“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说明”等十三项内容

  资产内涵更加严谨,增加了“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
  负债内涵更加全面,负债特征:现实义务和负债的清偿会带来利益流出
  所有者权益更加符合基本特征:享有的经济利益,资产减负债的余额
  资产负债表对比  报表列示项目调整较大:增加了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补贴款等
  必须计提八项减值准备
  长期投资分为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
  取消了旧表的补充资料

  注:上述仅限于新旧会计制度比较,不涉及新旧会计准则。

新会计制度与旧会计制度的不同之处(变化)

2. 新会计制度与旧会计制度的不同之处(变化)

新旧会计制度主要变化:


在其他货币资金中增加“信用卡”和“存出投资款”项目,未明确“在途资金”

货币资金 对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核算

《会计法》和《会计基础规范》还强化了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


增加了可用债务重组方式回收债权

扩大了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有确凿证据的均可计提

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不再作统一规定,由企业自行确定(超过40%要说明)

缩小了坏账核算方法,必须用备抵法,不能采用直接转销法


增加了以非货币性交易取得存货的计价方法和核算方法

存 货 增加了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取得的存货的计价与核算方法

增加了全面注销存货账面价值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标准和方法


除了对股票、债券进行规范外,还对基金投资的会计处理作了规定

投资 股利和债券利息,改变原将其作为投资收益的做法,而是冲减投资账面价值

规范了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投资的会计核算和非货币交易换入投资的核算

增加了委托贷款投资的核算


增加了债务重组、非货币交易、无偿调入等方式取得固定资产等内容

融资租入、接受捐赠、盘盈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内容做了调整

固定资产 自建固定资产,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费用是否计入固资的标准

规范固资捐赠、债务重组、非货币交易、无偿调出的核算方法

规定了固定资产期末价值确定原则和减值准备


明确各种方式下取得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如何确定

无形资产 提出了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核算方法

其他资产 增加了长期待摊费用及处理方法


对到期无力清偿的带息票据,按账面价值转入应付账款后不再计提利息

流动负债 增加了债务重组的内容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或有事项相关义务,确认为负债,专设预计负债账户核算


规范了借款费用的核算

增加了债务重组的内容

明确发行债券期间冻结的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应先冲减发行费用

长期负债 增加专项应付款,规定收到的专项拨款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资产对应公积)

规定融资租赁按最低额入账,资产入账价值为账面价值与租赁付款现值的孰低

者;固资与应付融资费差额作为“未确定融资费用”处理


增加了外资所有者权益核算的会计规范

所有者权益 调整盈余公积的明细科目和核算方法【摘要】
新会计制度与旧会计制度的不同之处(变化)【提问】
新旧会计制度主要变化:


在其他货币资金中增加“信用卡”和“存出投资款”项目,未明确“在途资金”

货币资金 对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核算

《会计法》和《会计基础规范》还强化了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


增加了可用债务重组方式回收债权

扩大了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有确凿证据的均可计提

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不再作统一规定,由企业自行确定(超过40%要说明)

缩小了坏账核算方法,必须用备抵法,不能采用直接转销法


增加了以非货币性交易取得存货的计价方法和核算方法

存 货 增加了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取得的存货的计价与核算方法

增加了全面注销存货账面价值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标准和方法


除了对股票、债券进行规范外,还对基金投资的会计处理作了规定

投资 股利和债券利息,改变原将其作为投资收益的做法,而是冲减投资账面价值

规范了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投资的会计核算和非货币交易换入投资的核算

增加了委托贷款投资的核算


增加了债务重组、非货币交易、无偿调入等方式取得固定资产等内容

融资租入、接受捐赠、盘盈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内容做了调整

固定资产 自建固定资产,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费用是否计入固资的标准

规范固资捐赠、债务重组、非货币交易、无偿调出的核算方法

规定了固定资产期末价值确定原则和减值准备


明确各种方式下取得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如何确定

无形资产 提出了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核算方法

其他资产 增加了长期待摊费用及处理方法


对到期无力清偿的带息票据,按账面价值转入应付账款后不再计提利息

流动负债 增加了债务重组的内容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或有事项相关义务,确认为负债,专设预计负债账户核算


规范了借款费用的核算

增加了债务重组的内容

明确发行债券期间冻结的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应先冲减发行费用

长期负债 增加专项应付款,规定收到的专项拨款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资产对应公积)

规定融资租赁按最低额入账,资产入账价值为账面价值与租赁付款现值的孰低

者;固资与应付融资费差额作为“未确定融资费用”处理


增加了外资所有者权益核算的会计规范

所有者权益 调整盈余公积的明细科目和核算方法【回答】

3. 新会计制度新在哪些地方

新会计标准做到了既符合中国实际,又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充分协调,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的突破。
其一,新会计标准打破了以往分行业、分所有制分别制定会计标准的做法,强调依据会计制度生成的会计信息应具有可比性。
其二,新会计标准从三个方面确保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充分考虑市场因素的变化对资产价值的影响。新会计标准充分考虑了市场因素变化对资产价值的影响,强调按资产的定义确认和计量资产,在资产不能预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要求企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充分考虑了企业所处的具体商业环境。允许企业在不违背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的前提下,根据所处的具体商业环境灵活地选择适合自身的会计政策,如可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帐准备,可采取不同百分比进行计提,以及采用不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等等;充分揭示企业所面临的市场风险。新会计标准就或有事项等不确定性事项所可能引发的风险,要求企业认真甄别,将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或有事项产生的义务确认为负债,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新会计准则还要求承担人在确认租赁引发的负债时,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
其三,实现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充分协调。新会计标准充分地体现了这一客观要求,将实质重于形式列入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此外,在资产计价、负债核算、收入确认和完善财务报告体系等重要方面与国际会计惯例基本一致。

新会计制度新在哪些地方

4. 旧会计制度变更新会计制度

企业在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由小企业会计准则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06 】3 号) 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 号》(财会【2007】14 号)的规定做好新旧衔接转换工作。
 
小 企业从2013年1月1日起首次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或提前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时:
•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1)会计政策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2)未来适用法,是指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用于变更日及以后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或者在会计差错发生或发现的当期更正差错的方法。•【提示】未来适用法,通俗地讲,就是“老业务新办法、新业务新办法”。 
•(3)在未来适用法下,在变更会计政策时,在变更日之前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原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变更日和变更日之后原先已发生的交易和事项的延续和新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均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在实务操作上,即意味着在变更日不调整原先的会计账簿记录和财务报表,在变更日开始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关交易和事项进行账务处理即可。 
 
如果调整账面后出现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数不同的,则在所得税清算时作纳税调整。

5.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有哪些?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会计规章是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发布的各种核算制度及办法。 。 

《会计法》在第五十条中指出:“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这里的“制度”与“规章”同义,包括制度、准则、办法等,不能仅理解为制度的名称。 
   对于有特殊要求的行业、系统,《会计法》在第八条第二、三款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这一规定明确,在保证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范统一的前提下,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由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在与《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有特殊要求的行业”体现了三层含义:一是该行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是其他行业所没有的;二是该行业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内容,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中只有原则规定没有具体规定的;三是并不是所有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都可以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
请采纳我为答案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有哪些?

6. 新会计制度和就会计制度的差别?

两者区别: 
(1)规范的目标不同。 
会计准则规范的目标主要是解决会计要素如何进行确认和计量的问题,同时也规范会计主体应当披露哪些方面的信息;而会计制度规范的目标主要是解决会计要素如何进行记录和报告的问题。确认和计量是记录和报告的前提条件,后者是在前者的基础上进行的,没有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记录和报告就不可能。 
(2)适用的范围不同。 
会计准则适用于股份公司的会计处理,而会计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即使在美国也未要求股份公司以外的企业严格执行公认会计原则,我国已经发布的会计准则中,要求所有企业执行的也是少数。 
(3)规范的具体内容和可操作性强弱不同。 
由于规范的目标不同,决定了各自规范的具体内容不同。会计准则规范的内容主要是对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进行“定性”的规定,例如在准则中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语言:该项收入(或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至于记录到哪个科目,则由会计人员自己去判断。而会计制度规范的内容则具体得多。毫无疑问,准则的可操作性较差,制度的可操作性较强。同时,从准则和制度规定的内容来看,准则是对某一类业务的确认和计量加以规定,而制度是对某一类企业或全部企业的各类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具体规定。 
(4)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不同。 
由于可操作性程度不同,准则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而制度对这方面的要求相对较低。 
(5)在会计规范体系中的层次不同。 
准则和制度是两个不同层次的规范,前者(尤其是会计基本准则或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制约后者。根据会计法律法规权威性和内容的不同,我们可以将其层次关系作以下划分:会计法是第一层次,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是第二层次,会计准则是第三层次,会计制度和财政部制定的补充规定或暂行规定是第四层次。

7. 企业会计制度和新会计制度的区别

两者联系:
(1)可统称会计制度。
广义的会计制度包括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还包括会计法律法规。各国的会计环境不同,一些国家只采用会计准则,而有些国家如法国和改革前的我国只采用会计制度,来规范各自的会计工作,形成了各有特色的会计制度。
(2)都是会计标准。
会计标准无非是对各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依据和准绳,只不过有的标准原则一些,有的标准具体一些。但是它们都可以反映各自运用的会计政策。
(3)都属于会计法规。
我国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是由国家财政部门组织制定和发布实施的,因此它们都是同一层次的部门行政法规,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两者区别:
(1)规范的目标不同。
会计准则规范的目标主要是解决会计要素如何进行确认和计量的问题,同时也规范会计主体应当披露哪些方面的信息;而会计制度规范的目标主要是解决会计要素如何进行记录和报告的问题。确认和计量是记录和报告的前提条件,后者是在前者的基础上进行的,没有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记录和报告就不可能。
(2)适用的范围不同。
会计准则适用于股份公司的会计处理,而会计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即使在美国也未要求股份公司以外的企业严格执行公认会计原则,我国已经发布的会计准则中,要求所有企业执行的也是少数。
(3)规范的具体内容和可操作性强弱不同。
由于规范的目标不同,决定了各自规范的具体内容不同。会计准则规范的内容主要是对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进行“定性”的规定,例如在准则中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语言:该项收入(或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至于记录到哪个科目,则由会计人员自己去判断。而会计制度规范的内容则具体得多。毫无疑问,准则的可操作性较差,制度的可操作性较强。同时,从准则和制度规定的内容来看,准则是对某一类业务的确认和计量加以规定,而制度是对某一类企业或全部企业的各类业务的会计处理进行具体规定。
(4)对会计人员的素质要求不同。
由于可操作性程度不同,准则要求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而制度对这方面的要求相对较低。
(5)在会计规范体系中的层次不同。
准则和制度是两个不同层次的规范,前者(尤其是会计基本准则或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制约后者。根据会计法律法规权威性和内容的不同,我们可以将其层次关系作以下划分:会计法是第一层次,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是第二层次,会计准则是第三层次,会计制度和财政部制定的补充规定或暂行规定是第四层次。
    综上所述,可见会计制度存在的重点在于阅读习惯的需要。因此,对第一个问题与第二个问题的解决,在于明确采取何种发展格局,即采取以会计制度为执行依据,会计准则仅仅作为理论框架和为适应外国投资者的思维习惯而存在,当两者出现差异时,执行中出现差异以会计制度为准,这样可以引出第三个问题,即长期并存中,建设和完善的重点是会计制度;或者是另一个发展格局,即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在过渡期实现两者基本内容的统一,并重点建设会计准则,使之成为主要的会计规范,而会计制度作为会计准则为适应国人的阅读习惯而存在的另一表达形式长期存在,两者出现差异时,以会计准则为准。同时,会计准则的建设应当具体并具有操作性,以符合我国及成文法系国家的立法环境。以我国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发展现状来看,显然是趋向于后者的,但现实中并没有能够明确。只疲于讨论会计制度存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却不明确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在并存,如何协调与发展以能更好地达到规范的效果,是无助于会计规范的完善的

企业会计制度和新会计制度的区别

8. 我国现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包括哪些?

1.《企业会计制度》 
2.《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3.《小企业会计制度》。
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5.《医院会计制度》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