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保障金怎么申请

2024-05-17 13:43

1. 欠薪保障金怎么申请

作为打工人辛辛苦苦干活,月底却被欠薪,心理痛苦不已,除了耗时耗力的劳动仲裁之外,有没有别的途径呢?      别急!可以申请欠薪保障金垫付!
欠薪保障金制度      深圳于1996年出台《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建立欠薪保障制度,设立欠薪保障基金。      欠薪保障制度是指用人单位(不含个体工商户)拖欠员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工资,且有《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规定情形时,由区人力资源部门根据规定用欠薪保障基金向员工垫付一定数额工资的社会共济制度。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第二十条规定:01 欠薪月数:不超过六个月的,垫付欠薪按照实际欠薪月数计算;超过六个月的,按照六个月计算。02 每月欠薪数额: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垫付标准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垫付标准按照实际欠薪数额计算。      03 不能确认欠薪数额的:按照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垫付数额。
如何申请?1、在哪些情形下,员工可以向区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欠薪保障金垫付申请?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我市依法登记设立的用人单位(不含个体工商户)发生欠薪,且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员工可以向区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欠薪垫付申请:      _ 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破产申请;_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隐匿或者逃逸。2、员工提出欠薪保障金垫付申请有没有时效限制?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员工申请欠薪垫付,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区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第十五条所称员工申请欠薪垫付的期限,在该员工依法采取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或者以其他方式主张权利的期间,时效中断,自上述期间结束之日起,员工申请欠薪垫付的期限重新起算。3、员工应该向哪个区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欠薪保障金垫付申请?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 用人单位发生《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情形欠薪的,员工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申请欠薪垫付:      _ 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在本市的,员工可以向用工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申请欠薪垫付;      _ 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不在本市的,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登记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行政部门申请欠薪垫付。
4、员工提出欠薪保障金垫付申请时是否需要推选员工代表?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5名以上员工同时提出欠薪垫付申请的,应当推选员工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员工代表负责收集、提交相关申请资料,配合区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并负责签收相关法律文书。5、员工提出欠薪保障金垫付申请时需要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答:需要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欠薪垫付申请表》、《拖欠员工工资明细表》、劳动合同等劳动关系凭证、身份证件、《欠薪垫付集体申请员工代表推荐书》(集体申请需要提交此材料)。6、哪些人员的欠薪保障金垫付申请不予受理?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下列人员的欠薪垫付申请不予受理:      _ 欠薪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_ 前项人员的近亲属;      _ 拥有欠薪单位股份且股本额达到二十万元以上的人员;      _ 欠薪前三个月的平均工资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人员;      _ 累计欠薪数额不足两百元的人员。
7、区人力资源局受理欠薪保障金垫付申请有无时间限制?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区人力资源部门对符合条件申请应当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受理。8、区人力资源局作出是否垫付欠薪的决定有无时间限制?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区人力资源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垫付欠薪的决定。      符合条件的,区人力资源部门应当作出垫付欠薪的决定,通知申请人及用人单位,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垫付的决定,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9、员工如何在网上查询各区人力资源部门申请欠薪保障金垫付的咨询电话、办理地址、办理时间和交通指引等相关信息?      答:员工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官网,点击“个人事项”,在搜索栏中输入“员工申请欠薪保障金垫付审核”,可查询到各区“员工申请欠薪保障金垫付审核”事项,选择所在区点击“详情”,即可查询到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的咨询电话、办理地址、办理时间和交通指引等相关信息。
为什么要“先打官司后收费”呢?      (1)对于原告而言,只需要签字盖章等着拿钱,真正的省心、省钱,无风险、无成本。      (2)没有必要担心律师收费后干活不卖力;      (3)没有必要担心钱拿不回来又要支出大额律师费等诉讼成本费用。      (4)有垫资人为自己操心,从案件的速度、质量、执行等都会得到多方面的保障。      律师费、法院诉讼费都为您垫付,省钱、省心、省精力,真正实现没有风险的诉讼。不花钱打官司,输了官司不给钱。“垫资诉讼”的模式,把当事人跟律师的利益捆绑,让律师在代理案件时更加对当事人负责。

欠薪保障金怎么申请

2. 欠薪保障金的垫付范围包括什么

1、企业应付而逾期未支付给职工的工资;
2、企业应付而逾期未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
欠薪月数不超过6个月的,垫付欠薪按照实际欠薪月数计算;超过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垫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合并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垫付的月工资标准和经济补偿金标准均最高均不超过被拖欠时的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公司改制职工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员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或3倍以上的,可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的规定解除或者,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具体标准:
(一)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三)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三、医院解雇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医院违反的规定解除或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3、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3. 关于欠薪保障金垫付的问题

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符合欠薪保障金垫付情形的,相关行政机关在查清纠纷情况和欠薪事实后,可以根据市人民政府《上海市企业欠薪保障金筹集和垫付的若干规定》对劳动者的欠薪进行垫付,但对同一个劳动者的同一欠薪事项只垫付一次。
一、工资拖欠5天怎么做
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向您支付这5天的工资。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工资属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如有相关违法行为,您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1)直接与用人单位沟通对话,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资;(2)到当地人社局所属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查证确有欠薪情形后,会警告您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并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二、爸爸就职的公司拖欠工资应该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拖欠薪水的公司员工可以直接到劳动局投诉,要求派遣劳动监察大队介入此事,同时保留好与该公司之间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果调解无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仍然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超过一年,那么已经过了劳动仲裁时效,劳动者不可以主张合法权益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会受理。
三、五险三金分别是什么,哪些企业会有
“五险”指的是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三金”是住房公积金,小企业欠薪保障金和残疾人失业保障金。实际上你在工资中看到扣缴额的只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这是个人有缴费义务的险种。一般国有企业会有。

关于欠薪保障金垫付的问题

4. 欠薪保障金的垫付项目

欠薪保障金的垫付范围包括:1、企业应付而逾期未支付给职工的工资;2、企业未依法按期足额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经批准给予欠薪垫付的,保障金办公室根据企业现有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人数和实际情况核定垫付其欠发的工资和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核发人数最多不超过300 人,核发数额最多不超过六个月。垫付的月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费(含单位及个人缴费部分)缴费基数均按本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欠薪垫付属一次性垫付。每户企业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

5. 欠薪保障金的基本简介

企业欠薪长期损害劳工权益。因欠薪问题引发各种争端,也容易造成潜在隐患,威胁正常的社会秩序。尤其是对劳工来说,以一己之力追讨欠薪时往往遇到重重困难。限于这样那样的不足,劳动部门及法院对劳工欠薪的惩戒力度小于预期。在这种情况下,强化行政干预,预先收取保障金,缓冲和降低欠薪的风险,对维护劳工权益应该能产生作用。此前在建筑行业,曾有部分省市试行收取保障金,用来整治这一欠薪高发领域。至于真实效果,也是参差不齐。即便对防治欠薪怀有良好的愿景,可一旦将收取欠薪保障金的做法扩展到所有企业,成为一笔估计不菲的常规支出,并由政府加以掌控和运作——亦即它成为一项公共决策之前,必须要给予企业和社会充分的讨论时间,谨慎厘清利害关系,平衡对待劳工和企业的正当权益。依照省劳保厅给出的时间表,在关键条文含糊不清的前提下,欠薪保障金收取规定只给社会留下两三个月来讨论。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如何充分听取包括企业在内的各方意见,是草案树立公信力所面临的挑战。特别是,收费标准如何核算,是否要区分经营困难导致的欠薪与恶意欠薪,欠薪高发行业与低发行业如何平衡,会否出现良企为不良企业主买单的现象,太多的细节有待推敲。泛泛地议论欠薪现象,可以报以无止境的同情,这都在情理之中。若以规划中的欠薪保障金规定作参照,再来检视解决欠薪现象的手段和措施,就该确立新的议论语境和决策框架。遵循建章立制的现有思路,实质上是要全部企业承受欠薪现象的成本,而且是强制性的。因此,规定起草部门有义务调研广东欠薪现象的规律和分布,辅以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这是规定合法性的必要条件。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之前,评估它将要产生的影响,必然包括劳工和企业两个纬度。保护劳工与保全企业应该是此一制度适时、适当、适用的衡量标准。要看到,借助欠薪现象这个社会问题,有关部门成功地将新的普遍收费政策纳入议程。由此,劳工、企业和政府三者之间的利益或将被再次调整。公正公平不再仅仅是对欠薪劳工的回应,也上升为政府对企业的责任,不容轻慢。

欠薪保障金的基本简介

6. 欠薪保障金的介绍

“欠薪”,指的是保障范围,包括:①企业应付而逾期未付的工资;②企业未缴足的社会保险费。“保障金”在这里要解释的是保障条件。所谓欠薪保障,并不是说一个或者是一批职工被拖欠工资了,就马上可以来要求垫付。它的垫付(也可理解为“理赔”)有一定的申请条件。主要是指:一、企业因歇业、宣告破产进入清算程序,但资产暂时无法变现,或其资产不足以偿付欠付工资或欠缴社会保险费的。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隐匿,停止经营而形成以上相同后果的。

7. 欠薪保障金的垫付范围包括

1、企业应付而逾期未支付给职工的工资;
2、企业应付而逾期未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
欠薪月数不超过6个月的,垫付欠薪按照实际欠薪月数计算;超过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垫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合并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垫付的月工资标准和经济补偿金标准均最高均不超过被拖欠时的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公司解散如何赔偿员工
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支付12个月。没有提前通知的,额外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一)一般劳动者的补偿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解散应当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通知的,单位应该额外发一个月的工资。
另外,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确定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从2008年1月1日起每年补偿1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按补半个月计算。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孕期员工的补偿
1、当地的政策对“三期”妇女有特殊保护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2、若无规定,按《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46条和第47条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无规定且孕期员工不同意按《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46条和第47条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公司应当与孕期员工协商解决,支付的费用上限是经济补偿金生活费产假工资生育费用等(生活费和生育费用等当地一般也会有标准)。
二、公司无力支付赔偿怎么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无力或暂时无力支付欠薪,被欠薪的劳动者本人可以申请垫付欠薪:
1、企业因宣告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进入清算程序,且欠薪事实已由企业、企业清算组织确认,或者已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查实的;
2、企业因经营者隐匿、出走等原因已停止经营,且欠薪事实已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查实的。

欠薪保障金的垫付范围包括

8. 欠薪保障金的相关规定

1、凡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与发布第2、6、8条规定的,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2、企业未以法定货币支付最低工资;将加班加点工资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计入最低工资标准;未按规定将政府对最低工资的有关规定告知劳动者;未将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依法参加的国家和社会活动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由当地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和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3、企业违反实施最低工资的保障与监督第2条规定的,由当地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的工资,并视所欠工资时间的长短,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欠付时间在一个月以内的,向劳动者支付所欠工资20%的赔偿金;欠付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向劳动者支付所欠工资50%的赔偿金;欠付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向劳动者支付所欠工资100%的赔偿金。拒发所欠工资和赔偿金的,对企业和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4、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复议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复议决定的,依照《行政复议条例》的规定执行。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