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社会保险制度

2024-05-18 19:22

1. 美国的社会保险制度

美国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的特点(一)以财政部作为管理主体。虽然美国的养老、医疗保险基金收入由税务部门征收,由社会保障署负责支付,全国统筹管理,但整个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主体是财政部。基金收支全部经国库流动,基金结余以购买政府债券为主。社会保险基金购买政府债券时,在政府和社会保险基金之间建立起一种债权和债务的关系,即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负债增加,基金对政府一般预算的债权增加,政府一般账户和基金账户之间相互增减。这样,在整个基金流动的过程中,各部门的责任明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二)采用信托基金专户的管理方式。美国财政部对社会保险信托基金的管理采用预算外基金专户的模式。基金专户是美国联邦政府的一个专门用来核算社会保险信托基金的金融账户,与我国的财政专户相似,专款专用。雇主和雇员缴纳的社会保险税是美国的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其征收过程与其他税种一样,都是由各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统一汇缴国库。但是与其他税种不同的是,两者在进入国库以后记入不同的账户。其他税种记入政府一般账户,而社会保险基金单独记入社会保险信托基金财政专户。社会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障署负责支付,其支票需经财政部兑付。(三)以基金为会计主体。美国的社会保险基金会计主要以各自的基金作为会计主体,对其经济活动进行独立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其会计科目、会计要素、会计平衡等式、会计信息的披露、会计核算程序等都是以基金作为会计主体设计的。因此,美国联邦政府一般预算与社会保险基金是两个相互独立的会计主体,两者分别单独核算收入和支出,而两者之间的资金往来事项需要在各自的基金会计主体中分别做出完整的记录和报告。在编制预算时,需要以各种社会保险信托基金为单独的会计主体,由专门的信托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定期向国会报告以及向全体国民披露基金信息,既包括当年的基金收支结余情况,也包括基于保险精算的未来中长期基金预测报告,这种信息披露方式已被长期化和制度化。(四)会计核算基础是收付实现制。与其他预算会计核算基础相似,美国政府直接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也采用收付实现制。社会保险基金具有单一支柱、现收现付、经济业务比较单一、明显属于公共性质等特点,与权责发生制相比,更适合采用收付实现制。另外,美国虽然对个人账户基金进行过改革,但政府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始终是现收现付,并且与个人账户基金相互分离,单独核算,这种基金的单一性保证了美国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的管理模式顺利进行。(五)各级政府责任明确。政府直接管理的失业保险基金在政府预算内管理,养老和医疗保险基金采用信托基金专户的形式在政府预算外单独管理,而对于以市场管理为主、政府不直接管理的补充社会保险,政府通过制定相关财税政策进行监管,这使得政府与市场的职能分开,责任明晰。美国的失业保险基金以地方政府为主,由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共同负责。如果某个州订立了失业保险制度,则该州政府就可以保留各地上交的失业保险税的九成作为州税,记入由联邦财政部管理的失业保险信托账户,剩余的缴付给联邦政府,作为联邦及州政府失业保险制度的日常行政费用。二、我国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存在的问题通过对中美两国的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进行比较,可以发现:纳入美国政府财政专户管理的是单一支柱的、现收现付的、政府责任的公共社会保险基金,而纳入我国财政专户管理的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的混合基金。由于我国对这两种性质不同的基金采用相同的会计管理模式,使得我国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在理论和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一)我国政府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范围界限比较模糊。美国政府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范围界限十分清晰,政府直接管理的基金是属于公共所有的基本社会保险,而其他的补充社会保险以及个人所有的社会保险基金均不在政府直接管理的范围之内。而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范围比较广,界线比较模糊。其主要包括属于政府责任的社会统筹基金,在政府预算外财政专户管理的个人账户基金及在政府社保经办机构管理的企业年金。而且在我国养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由中央、省、市各级政府管理的范围界限更是模糊不清。这些必然会造成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混乱,各级部门权责不对称,责任不明确,存在很多资金浪费、挪用、贪污的隐患。(二)个人账户基金与社会统筹基金混合管理,有违科学原理。将个人账户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由政府统一管理,共用一套会计管理模式,缺乏理论依据和实践认可。而且在实践管理中,容易造成管理上的混乱,使基金管理的责任主体缺失,基金流转过程混乱、难以统一,缺少对个人账户基金的保护,难以实现其增值的愿望,而且影响基金的监管,埋下安全隐患。(三)缺乏对个人账户基金的管理。现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明显地以社会统筹基金为基础设计的,不仅没有将个人账户基金单独设为会计主体,而且没有将个人账户基金设置为一级会计科目,也没有在会计报表、统计信息中对个人账户基金进行单独披露和报告,明显缺乏对个人权益的保障。而且,基金利息及其他一些分别归属于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的收入,没有分别核算,也没有设置相应的账户,难以使个人账户的会计核算准确到位。(四)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披露不足。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两种基金的混管,严重影响了我国社会保险基金会计信息的披露。我国除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在网上公布了年度报表资料外,至今还没有专门的社会保险基金披露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常常会出现劳动和财政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的数据不一致,造成政府宏观决策和管理的困难。另外,允许各统筹层次独立出台会计制度,基金管理主体的混乱,使基金的监管严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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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社会保险制度

2. 美国社保制度

法律分析:有。美国是有近乎全民参与的社保制度 。 2017年,约有6200万人领取社保,领取金额总共约为9550亿美元。 社保是老年人收入的主要来源,65岁以上老人中约有九成领取社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3. 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介绍

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由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三部分组成。美国自30年代建立保障制度以来,已形成庞大的社会保障体系。

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介绍

4. 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概述


5. 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简介

《美国社会保障制度》从公共社会保障、企业社会保障、商业社会保险和慈善四个层面对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各项基本保障政策和社会福利政策的发展进行了全面的介绍和研究,首次为中国读者勾勒出了当代美国社会保障体制的全貌。《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特点:一是对美国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客观而全面的介绍;二是资料权威、新颖,各项政策与数据均来自美国政府和立法机关等;三是学术性和实践性结合,在对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实践进行总结的同时,通过附录、术语表和参考文献等手段,为读者进一步研究提供了对照和便利。

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简介

6. 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作者简介

李超民,经济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副研究员。曾获美国富布赖特基金(VRS2006-2007)项目资助,在依阿华州立大学经济系开展研究。博士论文《常平仓:美国制度中的中国思想》获上海市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先后在《学术月刊》、《美国研究》、《中国农村观察》、《中国农村经济》、《中国当代史研究》、《环球法律评论》、《文汇报》等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

7. 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图书目录

总序前言第一章 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演进概要一、美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简要过程二、1935年《社会保障法》的主要内容三、美国《社会保障法》修正案及其主要内容四、美国社会保障体制的基本框架五、美国老年社会保障体系的扩大进程第二章 美国老年、遗属和残障保险(OASDI)一、老年、遗属和残障保险计划的主要规定二、老年、遗属和残障保险计划的工薪税三、美国公共养老福利制度的福利计算四、老年、遗属和残障保险计划的基金制度五、美国公共养老社会保障福利的纳税问题六、老年、遗属和残障保险计划的信托基金运作七、美国当前公共养老金制度的争论与改革第三章 美国老年社会保障残障保险(SSDI)一、老年社会保障残障保险的基本政策二、老年社会保障残障保险申领资格要求三、残障的确定和上诉程序四、老年社会保障残障保险的资金信息五、老年社会保障残障保险的制度困境与改革第四章 美国老年收入补充保障政策(SSI)一、老年收入补充保障制度的发展过程二、老年收入补充保障参保资格规定三、老年收入补充保障计划福利金领取的规定四、联邦政府对各州老年收入补充保障的不同保障项目五、老年收入补充保障计划的管理费支出情况第五章 美国雇主养老社会保障制度一、美国雇主养老社会保障制度的相关法规二、美国雇主养老计划的设计与变化三、美国雇主养老计划的资助与参保现状四、美国雇主现金余额养老金计划五、美国养老金收益保障公司与收益确定型养老金计划的安全第六章 美国铁路部门退休与失业保障制度一、美国铁路部门退休与失业福利制度的发展过程二、美国《铁路退休法》的主要规定三、美国铁路退休基金的投资四、美国铁路失业保障制度五、美国铁路职工老年与残障健康保险第七章 美国联邦政府雇员的社会保障制度一、美国联邦政府的文官就业情况二、美国文官退休计划的基本制度三、联邦政府“节约储蓄计划”与投资政策四、联邦政府雇员养老金福利的交纳与投资政策五、联邦政府雇员的休假与残障退休政策六、联邦雇员前配偶的退休福利与遗属年金第八章 美国退伍军人福利与军人退役福利制度一、美国退伍军人参加社会保障计划的基本情况二、美国退伍军人一般福利政策三、美国军人退役的主要制度四、美国军队退役人员的失业福利五、美国军队退役预算成本问题六、军人退役报酬和退伍军人伤残补偿费的同时发放政策第九章 美国医疗健康保险制度概貌一、美国医疗健康保险制度的发展过程二、美国公共医疗健康保险制度三、美国私营医疗健康保险制度四、美国其他非医疗健康保险计划五、美国补充医疗保险计划六、美国未参加医疗健康保险的现状第十章 美国老年和残障健康保险(Medicare)一、老年和残障健康保险的立法与管理体制二、老年和残障健康保险计划的资金、税收与参保资格三、老年和残障健康保险计划享受的参保福利四、“第四类医疗费”:处方药计划五、老年和残障健康保险的参保者自付项目规定六、老年和残障健康保险的医疗费报销制度七、老年和残障健康保险计划的基金运行状况第十一章 美国联邦政府对各州医疗援助资助计划(Medicaid)一、联邦政府对各州医疗援助资助计划的立法与政策体制二、联邦政府对各州医疗援助资助计划的保障状况三、联邦政府对各州医疗援助资助计划的参保与资格认定四、联邦政府对各州医疗援助资助计划与老年和残障健康保险计划的管理与改革五、美国各地有管理护理项目的相关老年福利计划的合并实践六、联邦政府对各州医疗援助资助计划的新规定与未来发展七、加利福尼亚州的Medi-Cal医疗保险八、俄亥俄州的联邦政府对本州的医疗援助资助计划第十二章 美国各州儿童健康保险计划(SCHIP)一、各州儿童健康保险计划的立法与制度建设二、各州儿童健康保险计划的主要政策三、各州儿童健康保险计划的办理四、各州儿童健康保险计划的参保与支出五、各州儿童健康保险计划存在的问题与改革第十三章 美国商业健康保险与政府支持政策一、美国商业健康保险中的市场二、美国政府管理健康保险的主要政策三、美国的商业保险政策趋势第十四章 美国失业保险制度一、美国失业保险能重要立法二、美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管理框架三、美国联邦政府对失业保险的相关规定四、失业金申请的数据和申请程序五、《加利福尼亚州失业保险法》与加利福尼亚州失业保险制度六、加利福尼亚州失业保险制度的运行状况第十五章 美国食品券与营养福利政策一、美国食品券福利制度概况二、美国食品券与营养计划的主要政策框架三、儿童与成年人护理食品计划四、妇女、婴儿和儿童特别补充食品计划第十六章 美国职工离职休假福利政策一、联邦政府有关职工离职休假的法律二、职工离职休假福利的影响与成本三、美国实施《家庭与医疗假期法》的调查结果四、美国政府支持老年人居家护理政策与职工休假五、美国铁路企业的病假福利制度与各州制度的差别第十七章 美国政府对非美国公民的社会福利政策一、美国各州对非美国公民的社会福利政策的执行二、联邦政府对非美国公民福利资格的政策三、各州对非美国公民计划资助的资金来源四、美国政府对非美国公民的补贴规则五、非美国公民社会福利的税收问题六、其他一些相关议题第十八章 美国社会保障体制中的慈善制度一、美国慈善制度的法律依据与制度特点二、美国慈善组织的发展状况与设立三、美国慈善组织的运作案例:医疗机构的慈善政策规定第十九章 美国住房保障政策一、美国无住房家庭的基本情况二、美国住房保障政策的制度框架三、美国的住房贷款抵押机构及其主要业务四、美国联邦政府的住房支持计划五、美国住房保障攻策的改革思路第二十章 结语附录一 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统计指标附表1 美国政府对个人的转移支付一览(1958—2005年)附表2 老年社会保障——有保障就业、收入和交纳比例(1970—2006年)附表3 社会保障信托基金(1970—2006年)附表4 美国职工公共退休体系——参保与资金统计(1980—2005年)附表5 美国私人养老计划(1975—2004年)附表6 美国各州矢业保险(1970一2006年)附表7 收入补充保障——受益与补贴(1975—2005年)附表8 对急需家庭的临时援助计划(TANF)的家庭与受益数量(1936—2006年)附表9 儿童强制支持计划——数量与交纳(1990—2006年)附表10 美国联邦攻府食品券计划(1980—2006年)附表11 美国全国无家可归援助计划的床位(2005年)附录二 常用词汇和法律制度英汉对照表参考文献……

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图书目录

8. 中美社会保险制度的异同

  美国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的特点

  (一)以财政部作为管理主体。

  虽然美国的养老、医疗保险基金收入由税务部门征收,由社会保障署负责支付,全国统筹管理,但整个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主体是财政部。基金收支全部经国库流动,基金结余以购买政府债券为主。社会保险基金购买政府债券时,在政府和社会保险基金之间建立起一种债权和债务的关系,即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负债增加,基金对政府一般预算的债权增加,政府一般账户和基金账户之间相互增减。这样,在整个基金流动的过程中,各部门的责任明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二)采用信托基金专户的管理方式。

  美国财政部对社会保险信托基金的管理采用预算外基金专户的模式。基金专户是美国联邦政府的一个专门用来核算社会保险信托基金的金融账户,与我国的财政专户相似,专款专用。雇主和雇员缴纳的社会保险税是美国的社会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其征收过程与其他税种一样,都是由各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统一汇缴国库。但是与其他税种不同的是,两者在进入国库以后记入不同的账户。其他税种记入政府一般账户,而社会保险基金单独记入社会保险信托基金财政专户。社会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障署负责支付,其支票需经财政部兑付。

  (三)以基金为会计主体。

  美国的社会保险基金会计主要以各自的基金作为会计主体,对其经济活动进行独立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其会计科目、会计要素、会计平衡等式、会计信息的披露、会计核算程序等都是以基金作为会计主体设计的。因此,美国联邦政府一般预算与社会保险基金是两个相互独立的会计主体,两者分别单独核算收入和支出,而两者之间的资金往来事项需要在各自的基金会计主体中分别做出完整的记录和报告。

  在编制预算时,需要以各种社会保险信托基金为单独的会计主体,由专门的信托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定期向国会报告以及向全体国民披露基金信息,既包括当年的基金收支结余情况,也包括基于保险精算的未来中长期基金预测报告,这种信息披露方式已被长期化和制度化。

  (四)会计核算基础是收付实现制。

  与其他预算会计核算基础相似,美国政府直接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也采用收付实现制。社会保险基金具有单一支柱、现收现付、经济业务比较单一、明显属于公共性质等特点,与权责发生制相比,更适合采用收付实现制。另外,美国虽然对个人账户基金进行过改革,但政府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始终是现收现付,并且与个人账户基金相互分离,单独核算,这种基金的单一性保证了美国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的管理模式顺利进行。

  (五)各级政府责任明确。

  政府直接管理的失业保险基金在政府预算内管理,养老和医疗保险基金采用信托基金专户的形式在政府预算外单独管理,而对于以市场管理为主、政府不直接管理的补充社会保险,政府通过制定相关财税政策进行监管,这使得政府与市场的职能分开,责任明晰。美国的失业保险基金以地方政府为主,由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共同负责。如果某个州订立了失业保险制度,则该州政府就可以保留各地上交的失业保险税的九成作为州税,记入由联邦财政部管理的失业保险信托账户,剩余的缴付给联邦政府,作为联邦及州政府失业保险制度的日常行政费用。

  二、我国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中美两国的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进行比较,可以发现:纳入美国政府财政专户管理的是单一支柱的、现收现付的、政府责任的公共社会保险基金,而纳入我国财政专户管理的是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的混合基金。由于我国对这两种性质不同的基金采用相同的会计管理模式,使得我国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在理论和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

  (一)我国政府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范围界限比较模糊。美国政府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范围界限十分清晰,政府直接管理的基金是属于公共所有的基本社会保险,而其他的补充社会保险以及个人所有的社会保险基金均不在政府直接管理的范围之内。而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范围比较广,界线比较模糊。其主要包括属于政府责任的社会统筹基金,在政府预算外财政专户管理的个人账户基金及在政府社保经办机构管理的企业年金。而且在我国养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由中央、省、市各级政府管理的范围界限更是模糊不清。这些必然会造成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混乱,各级部门权责不对称,责任不明确,存在很多资金浪费、挪用、贪污的隐患。

  (二)个人账户基金与社会统筹基金混合管理,有违科学原理。将个人账户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由政府统一管理,共用一套会计管理模式,缺乏理论依据和实践认可。而且在实践管理中,容易造成管理上的混乱,使基金管理的责任主体缺失,基金流转过程混乱、难以统一,缺少对个人账户基金的保护,难以实现其增值的愿望,而且影响基金的监管,埋下安全隐患。

  (三)缺乏对个人账户基金的管理。

  现行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明显地以社会统筹基金为基础设计的,不仅没有将个人账户基金单独设为会计主体,而且没有将个人账户基金设置为一级会计科目,也没有在会计报表、统计信息中对个人账户基金进行单独披露和报告,明显缺乏对个人权益的保障。而且,基金利息及其他一些分别归属于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的收入,没有分别核算,也没有设置相应的账户,难以使个人账户的会计核算准确到位。

  (四)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披露不足。

  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两种基金的混管,严重影响了我国社会保险基金会计信息的披露。我国除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在网上公布了年度报表资料外,至今还没有专门的社会保险基金披露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常常会出现劳动和财政关于社会保险基金的数据不一致,造成政府宏观决策和管理的困难。另外,允许各统筹层次独立出台会计制度,基金管理主体的混乱,使基金的监管严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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