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提交时间

2024-05-15 22:07

1. 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提交时间

你好,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1月10日发布的通告,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将在1月15日以后开放,具体的时间安排如下:
2023年1月-2月查看申报指南,在线填写申报书;
2023年2月底完成申报书基本修改工作;
2023年3月1-9日申报人员经各部门形式审核无误后,完善申报书及相关附件后在系统中提交;
2023年3月10日截止所有基金提交,不再重新开网。

此外,申请人要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23年4月28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谢心澄副主任介绍了自然科学基金委的面上、青年、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对保持我国科研队伍竞争力的重要作用;强调了基础研究中自由探索、鼓励原创的重要性,希望评审专家公平、公正地遴选出具有创新性的项目。

数理科学部常务副主任董国轩研究员介绍了面上、青年、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资助定位、本年度项目申请、通讯评审和资助计划情况。
同时强调了本次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工作的要求,严格处理高相似度项目,希望评审专家组做好回避和保密工作,按照“水平优先、兼顾统筹”原则进行项目遴选。
驻会监督工作组组长严景华介绍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议评审监督工作要求和“四方承诺”制度,进一步强调了会议评审纪律。
会议评审专家组认真审阅了项目申请书及函评意见,经投票遴选出2022年度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并提出了项目建议资助经费。会议同时讨论确定了2023年度面上项目指南和重点项目指南。驻会监督工作组全程监督了评审过程。

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提交时间

2. 国自然基金申报时间2023

你好,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1月10日发布的通告,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将在1月15日以后开放,具体的时间安排如下:
2023年1月-2月查看申报指南,在线填写申报书;

2023年2月底完成申报书基本修改工作;
2023年3月1-9日申报人员经各部门形式审核无误后,完善申报书及相关附件后在系统中提交;
2023年3月10日截止所有基金提交,不再重新开网。

此外,申请人要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2023年4月28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3. 2021国家社科基金多久出结果?

 10月公布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The National Social Science Fund of China),简称国家社科基金,于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负责管理。
1986年10月27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小组会议通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暂行条例》。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是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设立以来,在中央的高度重视下,在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基金总量不断增加,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扩大,学科设置和项目设置不断拓展,项目管理制度日益完善。
推出了一大批有深度、有分量的研究成果,培养了一大批功底扎实、锐意进取的学科带头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导向性、权威性和示范性作用越来越明显。
据统计,基金总量从设立之初的每年500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6亿元,年度项目申报数量从每年不到3000项增加到27171项资助课题,从每年不到500项增加到2010年的2285项,学科组评审专家从1992年的200人增加到800多人,同行评议专家达到15000多人。

2021国家社科基金多久出结果?

4. 2022年基金交易时间

具体如下:1、2022年股票基金市场休市时间和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时间一样,时间为:2022年1月31日-2022年2月6日,不过投资者要注意的是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1月30日是周末,虽然要补班为工作日,但不是交易日。股票和基金休市时就不会产生收益,股票货币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除外,股票账户中的资金也不能转出,投资者提前做好资金规划。2、休市期间股票类型基金一般不产生收益。休市期间有的产品也有收益:货币基金、债券型基金、QDII基金等有收益,除此之外的基金都没有收益。股市放假期间的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指数型基金都没有收益。拓展资料:1、春节前股市不确定因素较多,市场交投趋于谨慎。市场在经历大幅调整后,短期或面临情绪与技术面双重修复,节前市场人气呈现低迷,观望气氛浓厚,特别是春节长假效应以及海外金融市场波动市场避险情绪提升。市场板块分化、轮动较为频繁,凸显节前市场谨慎情绪。短期来看,市场整体弱势格局呈现延续,后期存在反复调整可能。随着市场不确定因素降低,节后市场有望迎来阶段性企稳反弹。2、春节期间,银行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及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超网)办理跨行转帐业务,到账时效受银行规则影响有不同程度延迟,请提前做好资金安排。节日期间因银行不受理业务,如因个人原因错户充值,不受理退款,请谨慎操作。因各资方放假时间均为1月31日至2月6日,故新户认证、开户及交易过程中如遇异常,待节后各资方统一进行处理。

5. 2021年基金年报披露时间是什么时候?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上市公司年报的披露时间为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季报的披露时间为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具体法律法规如下: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第二十条 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
拓展资料信息披露主要是指公众公司以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以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形式,把公司及与公司相关的信息,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行为。
1、基金季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2、基金半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六十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3、基金年度报告: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九十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2021年基金年报披露时间是什么时候?

6. 2021国家社科基金多久出结果?

 10月公布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The National Social Science Fund of China),简称国家社科基金,于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负责管理。
1986年10月27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小组会议通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暂行条例》。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是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设立以来,在中央的高度重视下,在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基金总量不断增加,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扩大,学科设置和项目设置不断拓展,项目管理制度日益完善。
推出了一大批有深度、有分量的研究成果,培养了一大批功底扎实、锐意进取的学科带头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导向性、权威性和示范性作用越来越明显。
据统计,基金总量从设立之初的每年500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6亿元,年度项目申报数量从每年不到3000项增加到27171项资助课题,从每年不到500项增加到2010年的2285项,学科组评审专家从1992年的200人增加到800多人,同行评议专家达到15000多人。

7. 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果名单

8月19日,基金委公布了2022国自然基金放榜时间:拟于9月上旬发布。9月8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官网发布了《关于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接收申请项目评审结果的通告》。
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共接收项目申请294396项,经初审和复审后共受理292829项。

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资助面上项目20472项、重点项目761项、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79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2262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630项、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25项。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415项、创新研究群体项目43项、地区科学基金项目3521项和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109项(包括外国优秀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49项、外国资深学者研究基金项目60项)。

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果名单

8. 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时间

【法律分析】2022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外国学者研究基金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等。集中接收工作于3月20日16时截止。2. 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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