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工商注册】增值发票学问多常用知识要掌握

2024-05-06 00:26

1. 【高新区工商注册】增值发票学问多常用知识要掌握

随着营改增试点的全面推开,前不久,国家税务总局编写了《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对增值税发票的种类、开具基本规定以及部分特殊规定都有详细的说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不同之处主要有两点:一是开票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部分试点小规模纳税人领购使用;其他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通过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类纳税人领购使用。二是税款是否允许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方的抵扣凭证。而增值税普通发票除税法规定的经营项目外都不能抵扣。开具发票要注意几点:一、要注意开具时间和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的时间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的时候,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二、要注意开具流程: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和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对作废的发票,应当在发票上加盖“作废”戳记,作废发票全部联次妥善保管。在税务实务中,纳税人应当根据增值税发票系统中的发票信息一次性全联次打印,不得出现票面开具的名称等信息与电子信息不一致情况,如果货物种类较多的,可以按照批次进行开具,但必须要附清单,否则也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三、千万不可虚开发票: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这些都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需要特别提醒注意的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如果触犯刑法,还将追究刑责。代理记账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

【高新区工商注册】增值发票学问多常用知识要掌握

2. 经开区公司注册:营改增后常见的30个发票使用问题

营改增后,增值税发票如何使用是试点纳税人十分关注的问题。全面推开试点两个月来,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提问,总结出了常见的30个问题,估计你也碰到过。赶紧收藏,工作中用得上。一般问题1定额发票有哪几种面额?答:通用定额发票目前有:0.5元、1元、2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等8种面额。2若营改增企业既有营业税发票又有增值税发票,发生增值税业务,还能否开具营业税发票?答:在国税机关已领用发票的纳税人,其结存的原营业税发票应缴销不再使用。3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5月份发生业务,开具其结余的地税印制发票,在6月份纳税申报时,对应销售额应该填写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的哪一栏次?答: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5月份发生业务,开具其结存的地税印制发票,在6月份纳税申报时,对应销售额应填写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开具其他发票”栏。4已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纳税人是否可以领用通用定额发票和手工发票(百元版)?答:已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纳税人应按照规定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确有需求如不便使用税控系统开票、小额收费等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领用通用定额发票或通用手工发票(百元版)。5纳税人提供企业管理服务,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是按季收费,6月末收取二季度管理费时应如何开票全额开具国税发票还是按比例划分后分别开具地税发票和国税发票?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因此,该业务应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不需要划分营业税和增值税的销售收入。6商家为消费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什么要求?答:纳税人应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购买方提供4项信息: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如果购买方能将上述信息准确提供给商家,就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若实际付款人(现金、刷卡、第三方支付平台等)属于其他个人,但要求开具专用发票的“购买方”为单位的,销售方可在“备注栏”注明实际付款人的名称和有效证件号码。7商家为消费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有什么要求?答:销售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如购买方为企业、非企业性单位(有纳税人识别号)和个体工商户,购买方栏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为必填项,其他项目根据实际业务情况需要填写;购买方为非企业性单位(无纳税人识别号)和消费者个人的,“名称”为必填项,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填写。如果消费者能将上述信息准确提供给商家,就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8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票面栏次无法满足开具需求的,如何填写?答:纳税人根据业务需要,开具发票时需要注明的信息,发票票面无相应栏次的,可在发票备注栏注明。增值税发票备注栏最大可容纳230个字符或115个汉字。9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办法计税的,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答:除以下情形之外,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税项目可以开具专票:(1)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2)纳税人销售旧货的;(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税的;(4)税收法规规定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其他情形。10自然人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答:目前,自然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仅限于销售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11收到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否可以入账?答:根据新修订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电子发票,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国税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12一般纳税人发生超出税务登记范围业务,是自开发票还是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答:一般纳税人一律自开增值税发票。13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偶然发生一笔业务,金额超过500万,可否去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还是需要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再领票自开?答: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14原纯地税户,营改增后登记为增值税一般人,可否选择在国税机关代开发票,不买税控机具?答:不可以。一般纳税人应当自行开具发票。根据《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文件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行业问题(一)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15销售建筑服务、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时开票有什么特殊规定?答: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16建筑分包项目,总包方和分包方分别如何开具发票?答:分包方就所承包项目向总包方开票,总包方按规定向建筑工程发包方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票面不体现差额扣除分包款。17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总公司为所属分公司的建筑项目购买货物、服务支付货款或银行承兑,造成购进货物的实际付款单位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购货单位名称不一致的,能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根据国税函〔2006〕1211号规定,对分公司购买货物从供应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总公司统一支付货款,造成购进货物的实际付款单位与发票上注明的购货单位名称不一致的,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第一条第(三)款有关规定的情形,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分公司购买货物从供应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总公司统一支付货款,造成购进货物的实际付款单位与发票上注明的购货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8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产,房产属于2个以上共有人所有,发票上如何开具共有人信息购货方名称一栏可以打印两个共有人名称,但纳税人识别号只能录入一位购买方身份证号,发票如何开具?答:对于共有人购买房产时,发票购买方名称一栏可以填写两个共有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一栏先填写其中一个共有人有效证件号码,在备注栏内填写另一个共有人有效证件号码和房产地址等信息。19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在机构所在地的不动产,是在不动产所在地代开,还是由纳税人自行开具发票?答: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在机构所在地的不动产,由纳税人自行开具发票。(二)金融服务20贷款服务可以开具专用发票吗?答:根据试点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纳税人购进的贷款服务利息所含的增值税额不能销项税额中抵扣,不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1营改增后,存款利息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答:营改增后,存款利息属于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22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答:根据《关于营改增后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涉及发票信息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地税〔2016〕62号)规定,保险公司代收的车船税税款信息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需要在备注栏中注明,具体信息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滞纳金、合计等。23证券公司营业部向客户收取交易佣金及交易所的证监费、经手费、过户费等收费,交易所结算公司是开票给证券公司总部,还是开给各家营业部?答:按提供应税服务的流向开具发票,交易所结算公司开具发票给证券公司总部,证券公司总部开具发票给营业部,营业部开具发票给客户。(三)现代服务24试点纳税人提供会议服务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答:试点纳税人提供会议服务,包括住宿、餐饮、娱乐、旅游等服务的,属于兼营行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不得将上述服务项目统一开具为“会议费”,应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规定的商品和服务编码,在同一张发票上据实分项填列,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会议名称和参会人数。(四)生活服务25农产品收购企业如何领用和开具收购发票?答: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个人收购其自产农产品,需要开具收购发票的,应按照《福建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收购专用)使用规定》第五条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规定为纳税人的税控设备增加开具收购发票的授权,纳税人可通过税控开票系统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收购发票。26提供餐饮服务购入农产品的进项税额如何进行抵扣?答:餐饮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以下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1)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应向对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或按照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2)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可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按照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3)向农业生产者个人购进自产农产品,餐饮企业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系统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收购”字样),并按照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其中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初级农产品,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上“税额栏”有数据的,可以按照农产品买价和13%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税额栏”数据为“免税”或“*”的,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27物业公司代收代交的水电费、代收的维修基金在地税时虽然开票但交营业税时可以差额扣除,营改增后,怎么开具发票?答: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如果以自己的名义为客户开具发票,应按适用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收代交的水电费,不属于物业公司的价外费用:(1)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将发票开具给客户;(2)物业公司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客户;(3)物业公司按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实际收取的水电费与客户结算。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是指物业公司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也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28物业费及水电费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答:除了购买方属于其他个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其他情况可以按规定开具增

3. 高新区工商注册:增值发票学问多常用知识要掌握

随着营改增试点的全面推开,前不久,国家税务总局编写了《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对增值税发票的种类、开具基本规定以及部分特殊规定都有详细的说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不同之处主要有两点:一是开票主体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部分试点小规模纳税人领购使用;其他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通过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类纳税人领购使用。二是税款是否允许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方的抵扣凭证。而增值税普通发票除税法规定的经营项目外都不能抵扣。开具发票要注意几点:一、要注意开具时间和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的时间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的时候,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二、要注意开具流程: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和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对作废的发票,应当在发票上加盖“作废”戳记,作废发票全部联次妥善保管。在税务实务中,纳税人应当根据增值税发票系统中的发票信息一次性全联次打印,不得出现票面开具的名称等信息与电子信息不一致情况,如果货物种类较多的,可以按照批次进行开具,但必须要附清单,否则也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三、千万不可虚开发票: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这些都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需要特别提醒注意的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如果触犯刑法,还将追究刑责。代理记账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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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高新区工商注册】经营地发票申请使用规范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5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报送资料】(1)《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2)《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3)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理或经办人发生变化时提供)。(4)发票专用章印模。【基本流程】【基本规范】(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2)办税服务厅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信息转下一环节按规定程序处理。(3)办税服务厅收到反馈后1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领取《发票领用簿》,需要办理担保的,收取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或要求提供保证人;未通过的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4)本事项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5)对纳税信用为A级的纳税人,按需核定其普通发票用量。(6)提示纳税人经营活动结束后,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验旧和缴销手续。【办理地点】各地办税服务厅。【办理时间】各地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

5. 经开区注册公司:营改增后常见的30个发票使用问题

营改增后,增值税发票如何使用是试点纳税人十分关注的问题。全面推开试点两个月来,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提问,总结出了常见的30个问题,估计你也碰到过。赶紧收藏,工作中用得上。一般问题1定额发票有哪几种面额?答:通用定额发票目前有:0.5元、1元、2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等8种面额。2若营改增企业既有营业税发票又有增值税发票,发生增值税业务,还能否开具营业税发票?答:在国税机关已领用发票的纳税人,其结存的原营业税发票应缴销不再使用。3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5月份发生业务,开具其结余的地税印制发票,在6月份纳税申报时,对应销售额应该填写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的哪一栏次?答: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5月份发生业务,开具其结存的地税印制发票,在6月份纳税申报时,对应销售额应填写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开具其他发票”栏。4已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纳税人是否可以领用通用定额发票和手工发票(百元版)?答:已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纳税人应按照规定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确有需求如不便使用税控系统开票、小额收费等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领用通用定额发票或通用手工发票(百元版)。5纳税人提供企业管理服务,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是按季收费,6月末收取二季度管理费时应如何开票全额开具国税发票还是按比例划分后分别开具地税发票和国税发票?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因此,该业务应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不需要划分营业税和增值税的销售收入。6商家为消费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什么要求?答:纳税人应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购买方提供4项信息: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如果购买方能将上述信息准确提供给商家,就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若实际付款人(现金、刷卡、第三方支付平台等)属于其他个人,但要求开具专用发票的“购买方”为单位的,销售方可在“备注栏”注明实际付款人的名称和有效证件号码。7商家为消费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有什么要求?答:销售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如购买方为企业、非企业性单位(有纳税人识别号)和个体工商户,购买方栏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为必填项,其他项目根据实际业务情况需要填写;购买方为非企业性单位(无纳税人识别号)和消费者个人的,“名称”为必填项,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填写。如果消费者能将上述信息准确提供给商家,就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8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票面栏次无法满足开具需求的,如何填写?答:纳税人根据业务需要,开具发票时需要注明的信息,发票票面无相应栏次的,可在发票备注栏注明。增值税发票备注栏最大可容纳230个字符或115个汉字。9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办法计税的,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答:除以下情形之外,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税项目可以开具专票:(1)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2)纳税人销售旧货的;(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税的;(4)税收法规规定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其他情形。10自然人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答:目前,自然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仅限于销售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11收到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否可以入账?答:根据新修订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电子发票,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国税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12一般纳税人发生超出税务登记范围业务,是自开发票还是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答:一般纳税人一律自开增值税发票。13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偶然发生一笔业务,金额超过500万,可否去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还是需要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再领票自开?答: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14原纯地税户,营改增后登记为增值税一般人,可否选择在国税机关代开发票,不买税控机具?答:不可以。一般纳税人应当自行开具发票。根据《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文件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行业问题(一)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15销售建筑服务、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时开票有什么特殊规定?答: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16建筑分包项目,总包方和分包方分别如何开具发票?答:分包方就所承包项目向总包方开票,总包方按规定向建筑工程发包方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票面不体现差额扣除分包款。17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总公司为所属分公司的建筑项目购买货物、服务支付货款或银行承兑,造成购进货物的实际付款单位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购货单位名称不一致的,能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根据国税函〔2006〕1211号规定,对分公司购买货物从供应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总公司统一支付货款,造成购进货物的实际付款单位与发票上注明的购货单位名称不一致的,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第一条第(三)款有关规定的情形,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分公司购买货物从供应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总公司统一支付货款,造成购进货物的实际付款单位与发票上注明的购货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8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产,房产属于2个以上共有人所有,发票上如何开具共有人信息购货方名称一栏可以打印两个共有人名称,但纳税人识别号只能录入一位购买方身份证号,发票如何开具?答:对于共有人购买房产时,发票购买方名称一栏可以填写两个共有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一栏先填写其中一个共有人有效证件号码,在备注栏内填写另一个共有人有效证件号码和房产地址等信息。19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在机构所在地的不动产,是在不动产所在地代开,还是由纳税人自行开具发票?答: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在机构所在地的不动产,由纳税人自行开具发票。(二)金融服务20贷款服务可以开具专用发票吗?答:根据试点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纳税人购进的贷款服务利息所含的增值税额不能销项税额中抵扣,不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1营改增后,存款利息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答:营改增后,存款利息属于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22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答:根据《关于营改增后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涉及发票信息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地税〔2016〕62号)规定,保险公司代收的车船税税款信息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需要在备注栏中注明,具体信息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滞纳金、合计等。23证券公司营业部向客户收取交易佣金及交易所的证监费、经手费、过户费等收费,交易所结算公司是开票给证券公司总部,还是开给各家营业部?答:按提供应税服务的流向开具发票,交易所结算公司开具发票给证券公司总部,证券公司总部开具发票给营业部,营业部开具发票给客户。(三)现代服务24试点纳税人提供会议服务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答:试点纳税人提供会议服务,包括住宿、餐饮、娱乐、旅游等服务的,属于兼营行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不得将上述服务项目统一开具为“会议费”,应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规定的商品和服务编码,在同一张发票上据实分项填列,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会议名称和参会人数。(四)生活服务25农产品收购企业如何领用和开具收购发票?答: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个人收购其自产农产品,需要开具收购发票的,应按照《福建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收购专用)使用规定》第五条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规定为纳税人的税控设备增加开具收购发票的授权,纳税人可通过税控开票系统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收购发票。26提供餐饮服务购入农产品的进项税额如何进行抵扣?答:餐饮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以下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1)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应向对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或按照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2)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可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按照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3)向农业生产者个人购进自产农产品,餐饮企业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系统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收购”字样),并按照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其中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初级农产品,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上“税额栏”有数据的,可以按照农产品买价和13%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税额栏”数据为“免税”或“*”的,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27物业公司代收代交的水电费、代收的维修基金在地税时虽然开票但交营业税时可以差额扣除,营改增后,怎么开具发票?答: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如果以自己的名义为客户开具发票,应按适用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收代交的水电费,不属于物业公司的价外费用:(1)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将发票开具给客户;(2)物业公司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客户;(3)物业公司按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实际收取的水电费与客户结算。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是指物业公司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也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28物业费及水电费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答:除了购买方属于其他个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其他情况可以按规定开具增

经开区注册公司:营改增后常见的30个发票使用问题

6. 高新区代理记账:营改增后常见的30个发票使用问题

营改增后,增值税发票如何使用是试点纳税人十分关注的问题。全面推开试点两个月来,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提问,总结出了常见的30个问题,估计你也碰到过。赶紧收藏,工作中用得上。一般问题1定额发票有哪几种面额?答:通用定额发票目前有:0.5元、1元、2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等8种面额。2若营改增企业既有营业税发票又有增值税发票,发生增值税业务,还能否开具营业税发票?答:在国税机关已领用发票的纳税人,其结存的原营业税发票应缴销不再使用。3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5月份发生业务,开具其结余的地税印制发票,在6月份纳税申报时,对应销售额应该填写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的哪一栏次?答: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5月份发生业务,开具其结存的地税印制发票,在6月份纳税申报时,对应销售额应填写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开具其他发票”栏。4已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纳税人是否可以领用通用定额发票和手工发票(百元版)?答:已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纳税人应按照规定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确有需求如不便使用税控系统开票、小额收费等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领用通用定额发票或通用手工发票(百元版)。5纳税人提供企业管理服务,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是按季收费,6月末收取二季度管理费时应如何开票全额开具国税发票还是按比例划分后分别开具地税发票和国税发票?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因此,该业务应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不需要划分营业税和增值税的销售收入。6商家为消费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什么要求?答:纳税人应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购买方提供4项信息: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如果购买方能将上述信息准确提供给商家,就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若实际付款人(现金、刷卡、第三方支付平台等)属于其他个人,但要求开具专用发票的“购买方”为单位的,销售方可在“备注栏”注明实际付款人的名称和有效证件号码。7商家为消费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有什么要求?答:销售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如购买方为企业、非企业性单位(有纳税人识别号)和个体工商户,购买方栏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为必填项,其他项目根据实际业务情况需要填写;购买方为非企业性单位(无纳税人识别号)和消费者个人的,“名称”为必填项,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填写。如果消费者能将上述信息准确提供给商家,就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8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票面栏次无法满足开具需求的,如何填写?答:纳税人根据业务需要,开具发票时需要注明的信息,发票票面无相应栏次的,可在发票备注栏注明。增值税发票备注栏最大可容纳230个字符或115个汉字。9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办法计税的,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答:除以下情形之外,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税项目可以开具专票:(1)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2)纳税人销售旧货的;(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税的;(4)税收法规规定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其他情形。10自然人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答:目前,自然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仅限于销售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11收到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否可以入账?答:根据新修订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电子发票,可仅以电子形式保存,形成电子会计档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国税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12一般纳税人发生超出税务登记范围业务,是自开发票还是由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答:一般纳税人一律自开增值税发票。13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偶然发生一笔业务,金额超过500万,可否去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还是需要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再领票自开?答: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14原纯地税户,营改增后登记为增值税一般人,可否选择在国税机关代开发票,不买税控机具?答:不可以。一般纳税人应当自行开具发票。根据《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文件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行业问题(一)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15销售建筑服务、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时开票有什么特殊规定?答: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16建筑分包项目,总包方和分包方分别如何开具发票?答:分包方就所承包项目向总包方开票,总包方按规定向建筑工程发包方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票面不体现差额扣除分包款。17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总公司为所属分公司的建筑项目购买货物、服务支付货款或银行承兑,造成购进货物的实际付款单位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购货单位名称不一致的,能否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根据国税函〔2006〕1211号规定,对分公司购买货物从供应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总公司统一支付货款,造成购进货物的实际付款单位与发票上注明的购货单位名称不一致的,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第一条第(三)款有关规定的情形,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分公司购买货物从供应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总公司统一支付货款,造成购进货物的实际付款单位与发票上注明的购货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8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产,房产属于2个以上共有人所有,发票上如何开具共有人信息购货方名称一栏可以打印两个共有人名称,但纳税人识别号只能录入一位购买方身份证号,发票如何开具?答:对于共有人购买房产时,发票购买方名称一栏可以填写两个共有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一栏先填写其中一个共有人有效证件号码,在备注栏内填写另一个共有人有效证件号码和房产地址等信息。19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在机构所在地的不动产,是在不动产所在地代开,还是由纳税人自行开具发票?答: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在机构所在地的不动产,由纳税人自行开具发票。(二)金融服务20贷款服务可以开具专用发票吗?答:根据试点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纳税人购进的贷款服务利息所含的增值税额不能销项税额中抵扣,不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1营改增后,存款利息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答:营改增后,存款利息属于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22保险公司代收车船税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答:根据《关于营改增后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涉及发票信息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地税〔2016〕62号)规定,保险公司代收的车船税税款信息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需要在备注栏中注明,具体信息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滞纳金、合计等。23证券公司营业部向客户收取交易佣金及交易所的证监费、经手费、过户费等收费,交易所结算公司是开票给证券公司总部,还是开给各家营业部?答:按提供应税服务的流向开具发票,交易所结算公司开具发票给证券公司总部,证券公司总部开具发票给营业部,营业部开具发票给客户。(三)现代服务24试点纳税人提供会议服务如何开具增值税发票?答:试点纳税人提供会议服务,包括住宿、餐饮、娱乐、旅游等服务的,属于兼营行为,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不得将上述服务项目统一开具为“会议费”,应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规定的商品和服务编码,在同一张发票上据实分项填列,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会议名称和参会人数。(四)生活服务25农产品收购企业如何领用和开具收购发票?答: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个人收购其自产农产品,需要开具收购发票的,应按照《福建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收购专用)使用规定》第五条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规定为纳税人的税控设备增加开具收购发票的授权,纳税人可通过税控开票系统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收购发票。26提供餐饮服务购入农产品的进项税额如何进行抵扣?答:餐饮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以下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1)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应向对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或按照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2)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可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按照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3)向农业生产者个人购进自产农产品,餐饮企业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系统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收购”字样),并按照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其中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初级农产品,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上“税额栏”有数据的,可以按照农产品买价和13%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税额栏”数据为“免税”或“*”的,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27物业公司代收代交的水电费、代收的维修基金在地税时虽然开票但交营业税时可以差额扣除,营改增后,怎么开具发票?答: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如果以自己的名义为客户开具发票,应按适用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收代交的水电费,不属于物业公司的价外费用:(1)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将发票开具给客户;(2)物业公司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客户;(3)物业公司按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实际收取的水电费与客户结算。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是指物业公司接受业主管理委员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也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28物业费及水电费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答:除了购买方属于其他个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其他情况可以按规定开具增

7. 高新区工商注册:发票申领规范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5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报送资料】(1)税务登记证件。(2)经办人身份证明(经办人变更的提供复印件)。(3)《发票领用簿》。(4)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应提供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或IC卡;领用税控收款机发票的,应提供税控收款机用户卡。【基本流程】【基本规范】(1)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提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2)对非首次领用发票纳税人,启动发票验旧基本流程。(3)查看是否存在未处理违法违章等不予发放发票的监控信息,存在的启动处理处罚基本流程。(4)核对纳税人发票核定内容,在单次可领用数量范围内发放发票,打印《发票领用簿》。(5)纳税信用为A级的纳税人,可单次发放不超过3个月用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纳税信用为D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增值税普通发票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办理地点】各地办税服务厅。【办理时间】各地办税服务厅工作时间。

高新区工商注册:发票申领规范

8. 高新区工商注册:代开发票常见问题

1、国税代开的增值税发票都要加盖“代开发票专用章”吗?答: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要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代开的普通发票需要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2、我公司是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主营电脑销售。那么我公司本月取得了电脑购进专用发票10万,购买用于职工福利的月饼专用发票1万,那么本月我公司可抵扣的是哪些?答:本月进项税可抵扣的是:购进电脑的专用发票10万。另外用于职工福利的专用发票(月饼1万),作为费用列支,相关进项税不能抵扣本期销项税。3、我司是个体工商户,每月核定营业额为20000元,本季度累计开具了发票100000元,我司本季度纳税吗?按什么依据为计税基础?答:本季度需要缴税。虽然该个体工商户按核定营业额20000元,未达起征点,免税。但是由于本季度(季报)实际开具发票金额为100000元,超过了免税起征点。故,本季度计税基础是100000元(应纳增值税=100000/1.03*3%)。4、开具红字发票申请的主体答:开具红字发票一般分为购化方开具与销售方开具。具体如下:购货方取得发票且符合以下情况:(1)已经由购货方认证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退货或发票开具错误需要开具负数发票。(购货方作进项转出)(2)货方取得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3)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销货方开红字发票(前提是发票未认证,发票在180天的认证期内),具体情况如下:(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开具红字专票(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5、红字发票申请申请的流程?第一步,申请填写信息表;第二步,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由销售方开票软件中填开红字发票。6、不得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1.零售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2.发生增值税应税项目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3.其他个人提供增值税应税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4.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增值税应税项目;5.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6.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除外);7、代开发票系统、发票及征收率1.小规模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和转让土地使用权征收率为5%;2.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和安全保护服务征收率为5%或3%;3.小规模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不动产和土地出租征收率为5%,其中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4.除第1、2、3情形外,其他增值税应税项目征收率为3%。8、代开专用发票办理流程1.小规模纳税人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先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申报缴纳税款。主管国税机关按照《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完税凭证和专用发票一一对应的“一单一证一票”原则为辖区内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小规模纳税人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先提交《增值税预缴税款表》、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和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上述复印件需加盖纳税人公章),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计算并预缴税款。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小规模纳税人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先提交《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后,由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是如何规定的?答: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进行申报抵扣。比如:2016年4月认证发票并通过,则2016年5月1-15日(所属期为2016年4月)申报期内申请抵扣。10、开票系统如何开具发票、如何抄税、如何清卡、怎么看清卡成功等等?答:开具发票的方式直接电话我们开票系统的服务商。百望服务电话(黑色的盘):4006112366航税服务电话(白色的盘):96668611、什么情况下发票可以直接作废,什么情况下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答:当月开具的发票可以直接作废,次月就需要开红字发票。比如:2015年10月开具的发票,10月发现错误,在10月份可以在系统里直接作废,如果到11月份才发现有误,就只能开具红字发票冲红。代理记账多少钱?找曼德企服放心,公司代办安全高效,税务顾问专业,曼德企服一站式服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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