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乡村补贴发放标准

2024-05-19 03:00

1. 教师乡村补贴发放标准

教师乡镇工作补贴发放标准1、乡镇工作时间不满10年为200元,满10年不满15年为260元,满15年不满20年为320元,满20年不满25年为380元,满25年不满30年为440元,满30年为500元。2、补贴自到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因脱产学习、借调等离开工作岗位1个月以上的,不发放补贴;调离或退休人员,从调离或退休的下月起停发。那些人能享受到乡村教师补贴?首先享受乡村教师补贴的人群必须是在岗在编的办公教师,像那些义务支教的非在编人员或者编外人员是不能享受到乡村教师补贴的。另外,因病长期请假或者停薪留职等长期不在岗人员,同样也不能享受乡村教师补贴。其次能够享受到乡村教师补贴的学校也必须是乡村的学校,城区内的学校是没有乡村补贴的,而且有的地方还规定,距离城区不超过某一公里数的中小学校,虽然属于乡镇学区管辖范围,但也不能领取乡村补贴。乡村教师的补贴内容有哪些?1、依照乡村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中央财政将继续给予综合奖补。2、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3、在现行制度架构内,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4、实施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各地要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予以解决。乡村教师的补贴标准是多少?据悉,我国不仅仅在集中的贫困地区,在一些发达城市如北京、上海、辽宁、广东以及福建等部分地区也同样实施了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根据中央财政的补贴政策,各省市的补贴标准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像福建就要求不得每人每月低于500元,贵州则为一月300~500元。而在2019年生活补贴将重点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并且将进一步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相关政策文件,同时进一步的提高乡村教师待遇,推动生活补贴的提标扩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第二十五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六条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教师乡村补贴发放标准

2. 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可发补贴吗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教师绩效工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不可发补贴。
  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学校各类政府非税收入一律按照国家规定上缴同级财政,严禁利用收费收入和公用经费自行发放津贴补贴。
  义务教育,是根据宪法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其实质是国家依照法律的规定对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实施的一定年限的强迫教育的制度。义务教育又称强迫教育和免费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公益性、普及性的基本特点。 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部分省市为小学五年,初中四年),这一规定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是适当的。‍

3. 乡村教师补贴发放标准

法律分析:乡村教师的补贴政策主要由省级政府来制定,不同的省份有不同的规定。以湖南省为例:乡村教师每月津贴不超过300元,初级职称及以上教师和特岗教师每月额外发放150元人才津贴,另外对于贫困地区教师津贴会有更多倾斜,以“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为原则。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第十七条 强化教师工资保障机制。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保障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健全符合教师职业特点、体现岗位绩效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按照“管理以县为主、经费省级统筹、中央适当支持”的原则,确保绩效工资所需资金落实到位。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实行工资倾斜政策。推进非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实施工作。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第二条 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联动增长机制、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定期报告及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包括乡村教师在内的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落实乡村教师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和贫困地区乡村教师人才津贴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高标准,在绩效工资分配时向艰苦地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教师倾斜,着力构建“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参照贫困地区乡村教师人才津贴制度,从2019年9月1日起在全省贫困地区以外的县市区建立乡村教师人才津贴制度,对农村中小学具有初级以上职称(含初级)的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根据学校所在位置,区分行政村(含自然村)所在地、乡镇政府所在地(不含街道、县城关镇)两类情况,分别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150元的人才津贴,所需资金由省与市县级财政共担,分担比例参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6号)执行。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在确保省定标准落实到位的基础上,提高乡村教师补助水平。

乡村教师补贴发放标准

4. 乡村退休教师生活补助费补发吗

乡村退休教师没有生活补助费。
据国家相关规定,各实施省份需于每年3月31日前,将本省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情况和综合奖补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一并报送财政部和教育部,两部门将根据各地落实情况等因素逐年核定综合奖补总金。
据悉,生活补助是针对乡村教师工作岗位的补助,不计入五险一金和退休费的计算基数,教师在岗时享有,离岗后自然取消。

扩展资料:
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将有利于增强农村教师职业吸引力,随着补助政策逐步实施,农村教师特别是连片特困地区农村教师收入水平将高于城镇教师,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农村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显著增强,优秀人才自愿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流动机制将初步形成。
其次,此政策推进了教育投入结构将更加合理。补助政策的实施将带动教育投入思想观念的转变,引导教育投入由原先侧重于建房子、买设备等硬件建设,逐步向侧重于教师队伍等软件建设转变,教育投入结构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均衡。
第三,随着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城乡教育发展将日趋均衡。随着越来越多的优秀人才到农村任教,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得到较大改善,农村教育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区域间教育发展差距有效缩小,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率先实现。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不计入退休金 教师离岗

5. 乡村退休教师生活补助费补发吗

乡村退休教师没有生活补助费。
据国家相关规定,各实施省份需于每年3月31日前,将本省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情况和综合奖补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一并报送财政部和教育部,两部门将根据各地落实情况等因素逐年核定综合奖补总金。
据悉,生活补助是针对乡村教师工作岗位的补助,不计入五险一金和退休费的计算基数,教师在岗时享有,离岗后自然取消。

扩展资料:
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实施,将有利于增强农村教师职业吸引力,随着补助政策逐步实施,农村教师特别是连片特困地区农村教师收入水平将高于城镇教师,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农村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显著增强,优秀人才自愿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流动机制将初步形成。
其次,此政策推进了教育投入结构将更加合理。补助政策的实施将带动教育投入思想观念的转变,引导教育投入由原先侧重于建房子、买设备等硬件建设,逐步向侧重于教师队伍等软件建设转变,教育投入结构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均衡。
第三,随着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城乡教育发展将日趋均衡。随着越来越多的优秀人才到农村任教,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得到较大改善,农村教育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区域间教育发展差距有效缩小,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率先实现。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不计入退休金 教师离岗

乡村退休教师生活补助费补发吗

6. 乡村教师的近95万人受益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教育部就各地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指出,多数省份认真抓好落实,补助覆盖面大幅提高。目前,有连片特困地区县的2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22个省份)都出台了省级层面实施方案。2014年,22个省份699个连片特困地区县中,已有21个省份604个县实施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覆盖县数达到86%,比2013年增加55%;享受补助学校6.7万所,受益乡村教师94.9万人。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兵团等16个省实现了连片特困地区县全覆盖。并且,中央地方加大资金投入,补助标准逐步提高。2014年,604个实施县共投入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33.2亿元,比2013年增加23.2亿元,增幅为232%。中央财政相应下达综合奖补资金22.8亿元,比2013年增加10.78亿元。人均月补助标准为307元,比2013年增加49元,其中500元及以上的占13%,300-500元的占46%。从各省政策看,湖南、四川、云南、西藏、新疆、兵团等地标准较高。如湖南按学校所在地情况,分为700元、500元、300元3个档次;四川要求不低于400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补助标准;云南统一执行500元的标准;西藏按照地区类别等情况,从300元到950元主要分为3个档次;新疆基本按照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划分,从200元到800元分为7个档次;兵团平均为600元,具体由各地综合考虑艰苦边远程度等因素拉开档次。此外,实施范围不断扩大,带动效应初步显现。许多省份不仅关注连片特困地区县,还将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到省贫县等相对艰苦边远的地区,使更多乡村教师从中受益。如广西补助对象除了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外,还包括其它地区的教学点;江西补助对象为全省范围内的山区、库区、湖区等地区的农村屮小学;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省份补助对象为全省所有乡镇及以下学校。在中央政策的引领下,江苏、山东、广东等没有连片特困地区县的省份也结合地方实际,出台相关政策,对乡村教师实施补助。如广东2013年开始实施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制度,2014年将标准进一步提高至人均不低于700元/月,省级财政承担资金的50%-80%。2013年9月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颁布实施以来,部分地区成效突出,乡村教师安心乐教。部分实施县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较高的补助标准,如安徽金寨县、湖南泸溪县、凤凰县,四川马边县,云南绥江县等地的最高补助标准达到或超过了1000元,其中马边县最高为2000元。由于补助标准较高,这些地区乡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显著增强,出现了城镇教师争相到乡村学校任教的可喜局面。

7. 农村教师的乡补怎么发放

法律分析:乡镇工作补贴自2015年1月1日开始补贴,今后自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脱产参加学历教育、借调等离开乡镇工作岗位1个月以上的时间,不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农村教师的乡补怎么发放

8. 农村教师的乡补怎么发放?

法律分析:
乡镇工作补贴自2015年1月1日开始补贴,今后自乡镇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脱产参加学历教育、借调等离开乡镇工作岗位1个月以上的时间,不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三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 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